8.品味时尚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 :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 .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简评]: 作者用调侃的笔触.俏皮的语言.将“品味时尚 这样的严肃话题写得轻松洒脱且意味深长. 文章开头便出语不凡:“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 好生气派!文中.作者对“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 所下的定义也令人叫绝.值得玩味.可见作者的“品味时尚 功力十分了得. 结尾处“记住.--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只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寥寥数语.耐人寻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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