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新时期的民主政治建设 1.法律制度的逐步健全 (1)原因--文革的教训:经过“文革 .党和人民得到了深刻的教训.认识到必须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完善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制度.进行民主法制教育. (2)重大举措:①提出法制建设方式: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的法制建设方针.为刘少奇平反昭雪并在全国范围内平反冤假错案.②加紧全面立法工作:1979年通过,1982年.通过修订的,此后又先后通过了等一系列法律.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包括民法.行政法.刑法.经济法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实现了有法可依的局面.使民主政治建设趋于制度化.法律化.为依法治国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2.民主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1)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和国家领导体制:1982年新通过的宪法进一步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和国家领导体制.从而促进了国家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2)加强和扩大基层民主:1998年.九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进一步加强和扩大基层民主.推进农村的民主制度建设. (3)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凋制度:1982年中共“十二大 .确立了中共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的方针.使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进一步完善. (4)健全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984年颁实施了.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管理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力.体现了国家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 (5)确定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 ①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成为中国法制建设的里程碑.②2002年“十六大 明确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原则和基本思路.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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