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北宋中央集权的强化 (1)措施:①集中军权:解除禁军将领石守信等人的兵权.削减地方节度使的实权.将禁军统领权一分为三.都直接对皇帝负责.枢密院有调兵权而不直接统领军队.统领军队的将帅无调兵权,实行更戍法,各地军队的精壮之士都选人禁军.②集中行政权:设参知政事.分割宰相的行政权,设枢密使.分割宰相的军权,设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财政权,派遣文官担任知州.又在各州设通判.两者互相牵制.这样就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③集中财权和司法权:规定地方税收留下一小部分作为开支.其余由转运使全部运送中央.这就消除了地方割据的基础,规定司法人员改由中央派文官担任.死刑须报中央复审核准.这就把地方的司法权收归中央. (2)影响:①积极方面:使藩镇割据的基础得以铲除.从而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和安定.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②消极方面:北宋过分集权带来严重恶果:一是政府机构重叠.官员冗滥.财政开支庞大,二是军队作战指挥不灵.战斗力下降,三是地方上财政困难.这些因素给北宋种下“积贫积弱 的祸根. 跟踪思考 北宋采取了哪些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有何历史作用?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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