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作文评分标准 说明: 1.字数不足600字.每少50字.扣1分.最多扣3分. 2.有草稿但未抄完的.应参考草稿评分.并从总得分中酌情扣1-5分. 3.作文中如出现所在学校的校名或师生姓名.从总得分中扣5分.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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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练习册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