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中国的事实和法理基础(台湾是中国领土的史实和法律依据)一个中国原则是在中国人民捍卫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正义斗争中形成的.具有不可动摇的事实和法理基础.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有关台湾的全部事实和法律证明.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895年4月.日本通过侵华战争.强迫清朝政府签订不平等的.霸占了台湾.1937年7月.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1941年12月.中国政府在中昭告各国.中国废止包括在内的一切涉及中日关系的条约.协定.合同.并将收复台湾.1943年12月.中美英三国政府发表的规定.日本应将所窃取于中国的包括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在内的土地.归还中国.1945年.中美英三国共同签署.后来又有苏联参加的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 同年8月.日本宣布投降.并在中承诺“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义务 .10月25日.中国政府收复台湾.澎湖列岛.重新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中国政府的上述主张受到当时美国政府的阻挠.尽管1950年1月5日美国总统杜鲁门发表声明.表示美国及其他盟国承认1945年以来的四年中国对台湾岛行使主权.但是同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政府为了孤立.遏制中国.不仅派军队侵占台湾.而且抛出“台湾地位未定 等谬论.以后又逐步在国际社会策动“双重承认 .企图制造“两个中国 .对此.中国政府理所当然地予以坚决反对.主张和坚持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正是在中国与外国发展正常的外交关系中.在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斗争中.产生了一个中国原则.上述主张构成了一个中国原则的基本涵义.核心是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在1949年后的三四十年间.台湾当局虽然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全中国的合法地位.但也坚持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只有一个中国的立场.反对制造“两个中国 和“台湾独立 .这说明.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两岸的中国人在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这一根本问题上具有共识.早在1958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进行炮击金门的战斗时.毛泽东主席就向台湾当局公开指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没有两个中国.这一点.也是你们同意的.见之于你们领导人的文告. 1979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指出“台湾当局一贯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反对台湾独立.这就是我们共同的立场.合作的基础. 1971年10月.第二十六届联合国大会通过2758号决议.驱逐了台湾当局的代表.恢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联合国的席位和一切合法权利.1972年9月.中日两国签署联合声明.宣布建立外交关系.日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立场.并且坚持遵循第八条规定的立场.1978年12月.中美发表建交公报.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目前.161个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了外交关系.它们都承认一个中国原则.并且承诺在一个中国的框架内处理与台湾的关系.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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