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精讲
1.函数的图象及其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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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0<a<1 |
图 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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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质 |
(1)定义域(0,+∞); (2)值域R; (3)过点(1,0),即当x=1时,y=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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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0,+∞)上是增函数 |
(4)在(0,+∞)上是减函数 |
图象特征 |
函数性质 |
(1)这些图象都在y轴右侧 |
(1)定义域是(0,+∞) |
(2)函数图象都经过点(1,0) |
(2)1的对数是零 |
(3)图象(Ⅰ)在(1,0)右边的纵坐标都大于0,在(1,0)点左边的纵坐标都小于0;图象(Ⅱ)正好相反. |
(3)a>1时,若x>1,则logax>0; 若0<x<1时,logax<0; 0<a<1时,若x>1,则logax<0; 若0<x<1时,logax>0; |
(4)自左向右看,图象(Ⅰ)逐渐上升;图象(Ⅱ)逐渐下降. |
(4)当底数a>1时,是增函数;当底数0<a<1时,是减函数. |
2.认识事物之间的相互转化;
教学重点:掌握对数函数的图象和性质.
教学难点:对数函数的定义,对数函数的图象和性质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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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掌握对数形式复合函数的单调性的判断及证明方法;
情感、态度、价值观:1.用联系的观点分析问题;
2.掌握同底对数、不同底对数的大小的比较方法;
4.同底数对数、不同底对数的大小的比较.
能力目标:1.理解对数函数的概念,掌握对数函数的图象和性质;
3.对数形式的复合函数的单调性;
教学知识点
知识目标:1.对数函数的概念、对数函数的单调性;
2.对数函数的图象和性质;
二.证明⒈直接证明
⑴综合法
一般地,利用已知条件和某些数学定义、定理、公理等,经过一系列的推理论证,最后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成立,这种证明方法叫做综合法。综合法又叫顺推法或由因导果法。
⑵分析法
一般地,从要证明的结论出发,逐步寻求使它成立的充分条件,直至最后,把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定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已知条件、定义、定理、公理等),这种证明的方法叫分析法。分析法又叫逆推证法或执果索因法。
2.间接证明------反证法
一般地,假设原命题不成立,经过正确的推理,最后得出矛盾,因此说明假设错误,从而证明原命题成立,这种证明方法叫反证法。
第十五部分 推理与证明
1.推理:
⑴合情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都是根据已有事实,经过观察、分析、比较、联想,在进行归纳、类比,然后提出猜想的推理,我们把它们称为合情推理。
①归纳推理:由某类食物的部分对象具有某些特征,推出该类事物的全部对象都具有这些特征的推理,或者有个别事实概括出一般结论的推理,称为归纳推理,简称归纳。
注:归纳推理是由部分到整体,由个别到一般的推理。
②类比推理:由两类对象具有类似和其中一类对象的某些已知特征,推出另一类对象也具有这些特征的推理,称为类比推理,简称类比。
注:类比推理是特殊到特殊的推理。
⑵演绎推理:从一般的原理出发,推出某个特殊情况下的结论,这种推理叫演绎推理。
注:演绎推理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
“三段论”是演绎推理的一般模式,包括:⑴大前提---------已知的一般结论;⑵小前提---------所研究的特殊情况;⑶结 论---------根据一般原理,对特殊情况得出的判断。
4.全称量词与存在量词
⑴全称量词-------“所有的”、“任意一个”等,用表示;
全称命题p:; 全称命题p的否定p:。
⑵存在量词--------“存在一个”、“至少有一个”等,用表示;
特称命题p:; 特称命题p的否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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