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现行宪法的第四次修改,广泛征求民意,历时1年,其最大特点就是修宪为民。宪法修正案草案中有许多条款事关百姓民生,前所未有地牵动着社会各界的目光。据此回答19-21题。
19. 第十一条第二款的原条文是:“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修改后条文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这一修改
①从法律上确保了非公有制经济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②使非公有制经济在法律上获得了与公有制经济的平等竞争地位 ③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 ④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A、②③ B、①②③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20.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确立为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发展的重要目标:这次修正案,首次将“人权”概念引入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材料表明
①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步 ②我国坚持党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政治领导 ③在我国,党的主张、国家的意志和人民的愿望是一致的 ④我国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A、①③ B、①②③ C、②③④ D、①④
21. 我国宪法的修改程序是
①由中共中央提出并制定《修正案》草案 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 ③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④由国家主席批准实施
A、①④ B、②③ C、③ D、②④
第Ⅱ卷(非选择题 45分)
18. “穷人的寒舍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则经典宪政寓言强调的是
A、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B、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都受国家保护
C、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D、要保护弱势群体
17. 2003年6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381号令,公布施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对在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这说明
A、我国的社会救助工作更加科学化
B、社会救助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
C、社会救助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
D、流浪乞讨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有现象
16. 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指出:“今年要启动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到2007年使西部地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中央财政将为此投入100亿元。”上述材料表明
①我国继续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②加大对西部地区教育投入力度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举措 ③我国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④此举必将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②③④
15. 2005年11月24-28日,山东省召开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有来自各阶层具有代表性的15名普通公民参加旁听,在旁听中,他们提出书面意见、建议23条。上述材料表明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②人民代表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 ③旁听制度拓宽了公民参政渠道,增强了公民民主意识 ④我国民主进程,政治文明建设取得进展
A、①②③④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
14. 在我国,关于公有制经济的认识正确的有
①公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②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基础 ③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④公有制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在国民经济中居于主体地位 ⑤公有制经济的具体形式和实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A、②③⑤ B、①②④ C、②④⑤ D、③④⑤
13. 我们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依据是
A、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B、“三个有利于”标准
C、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D、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最基本的国情
12.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最终体现是
A、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B、确保人民共享经济繁荣成果
C、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
D、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11. 2005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为18.2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9%,是1997年以来增长最快的年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493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255元,这一系列的数据表明
A、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
B、社会主义的中国,改变了旧中国贫困落后的面貌,实现了国家的繁荣昌盛
C、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
D、我国已经成功完成了现代化建设的第三步战略目标
10. 下列古训中,告诫我们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的是
A、三人行,必有我师
B、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C、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
D、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