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柳州市)如图3-5所示,小红同学在做“探究凸透镜成像规律”的实验时,将点燃的蜡烛从A 位置逐渐移动刮B 位置的过程中,在凸透镜右侧相应移动的光屏上承接到清晰的像将( )。
5.(南通市)小明在“探究凸透镜成像的规律”时,将点燃的蜡烛放在凸透镜前20 cm 处,在透镜另一侧光屏上观察到缩小的像。小明又把点燃的蜡烛置于原来的光屏处,则所成像的性质是( )。
A.倒立放大的实像 B.正立放火的虚像
C.倒立缩小的实像 D.倒立等大的实像
4.(黄石市)小明拿一只凸透镜正对着太阳光,当镜后的白纸移至距透镜光心10 cm 时得到最小最亮的光斑。他想用此凸透镜来观察邮票上的小图案,则邮票到凸透镜的距离u应为( )。
A.u> 20 cm B.u> 10 cm C.10 cm< u< 20 cm D.u< 10 cm
3.图3-4所示是一台投影仪的结构示意图,其中A 是平面镜,它的作用是改变光的&lv;U> ,B上放置的是 。经过镜头形成一个放大的像,再经过平面镜,最终使像成在屏幕 上的C 处。
2.图3-3所示的是照相机的结构示意图,其中P 是 ,Q 是 。来自物体的光经过照相机的镜头后会聚在 上,形成一个倒立 的实像。
1.(北京市)根据图3-2中给出的入射光线和折射光线,在方框中画出一个适当类型的透镜。
分析以上数据你能访到什么结论?(写出两条即可)
解析:(1)分析光屏找不到清晰像的原因,可能有:① 蜡烛的烛焰、透镜、光屏三者的中心不在同一高度上;② 蜡烛放在焦点上;③ 蜡烛放在焦点以内;① 蜡烛放在1倍焦距和2倍焦距之间,但离焦点过近,成像较远,光具座不够长。光屏承接不到像。
(2)对实验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可得出如下结论:① 凸透镜焦距一定且成实像情况下,物体到凸透镜越远(近),像离凸透镜越近(远);② 在成实像情况下,物距相同时,透镜焦距越大,像离透镜越远;③ 物体到凸透镜距离大于1倍焦距,成倒立的像。
启迪:此题把实验知识和实验技能结合一起考查。解题时应在已做过实验基础上,运用实验知识查问题找原因。实验数据分析对比得结论,关键在于正确找出有可比性的对应组的数据。
[例3]如图3-l所示,B 为AC 中点,蜡烛烛焰通过凸透镜后在右侧的光屏上成一个清晰的缩小的像,则凸透镜( )。
A.应该放在B、C之间 B.应该放存A、B之间
C.应该放在 B点 D.可能放在蜡烛的左侧某处
解析:由“蜡烛烛焰通过凸透镜后在右侧的光屏上成一个清晰的缩小的像”及凸透镜成像规律可知,蜡烛烛焰应位于凸透镜2倍焦距以外,而像应位于凸透镜的1倍焦距和2倍焦距之间,所以本题中蜡烛与凸透镜间的距离要大于像与凸透镜问的距离,即凸透镜应该靠近光屏。答案为A。
启迪:本题考查对凸透镜成像规律的理解和应用。解题时注意物距和像距的关系,在实验探究时可总结这方面规律(如例3),也可用作图成像法显现这方面的规律。
[例4]爷孙两人各有一副眼镜,看起来几乎一样。但其中一副是远视眼镜(老花镜),另一副是近视眼镜.不准用手触摸眼镜片,如何区分? 请说出3种方法。
解析:表面上看是区分眼镜,但实质上是考查怎样区分凸透镜和凹透镜,因为近视眼镜片是凹透镜,远视眼镜片是凸透镜.区分方法如下:
(1)太阳光聚焦法:把眼镜片正对太阳光,能会聚太阳光得到最小最亮光斑的就是凸透镜,即远视眼镜。
(2)近看法:把眼镜片放在书报上,看到的字迹放大的就是远视眼镜。
(3)远看法:平举起眼镜,看远处物体通过眼镜后能成倒立像的是远视眼镜。
启迪:区分凸、凹透镜,应从凸、凹透镜对光的作用和成像规律两方面的不同之处去思考,因此,区分方法实质是聚焦法和成像法。
[例1]小明用焦距为l0 cm 的放大镜去观察邮票。想看清楚邮票上的细微之处,这时放大镜与邮票问的距离应是 cm。
解析:放大镜是一个凸透镜,用来成正立、放大的虚像。把凸透镜靠近要观察的物体,让凸透镜到物体的距离小于焦距,透过凸透镜就可以看到物体正立、放大的虚像。题中放大镜的焦距为10 cm,因而邮票与放大镜之间的距离应小于l0cm。
启迪:本题考查光学仪器之一的放大镜的应用,解答这类光学仪器应用题时,应密切联系相关的光学知识进行分析。
[例2]在探究凸透镜成像规律的实验中,第一小组的同学依次把点燃的蜡烛、透镜、光屏放在光具座上。但是,在实验中无论怎样移动光屏都找不到清晰的像。请你帮他们找出一个可能的原因 。
考前重点和热点:(1)凹、凸透镜的判别。凸透镜焦点的确定及焦距的测量。(2)透镜的特殊光路图。(3)凸透镜成像规律及其应用。(4)凸透镜成像规律的探究。(5)近、远视眼判别及矫正。
9.望远镜的原理是:物镜使远处的物体在焦点附近成一缩小的 像,再经目镜使这个 像再成一个 像。我们就能看清楚较远处的物体,望远镜还起到增大“视角”的作用。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