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200232  200240  200246  200250  200256  200258  200262  200268  200270  200276  200282  200286  200288  200292  200298  200300  200306  200310  200312  200316  200318  200322  200324  200326  200327  200328  200330  200331  200332  200334  200336  200340  200342  200346  200348  200352  200358  200360  200366  200370  200372  200376  200382  200388  200390  200396  200400  200402  200408  200412  200418  200426  447090 

1.摩擦力主要分静摩擦力、滑动摩擦力和滚动摩擦力。产生摩擦力的条件:一是两物体相互接触,二是两物体要发生或已经发生相对运动。这里的“要发生”指的是一种运动趋势,如一个很重的木块放在粗糙的水平面上,木块仅在重力作用和桌面支持力作用下处于平衡状态,木块与桌面间没有摩擦力。当用一个不大的水平力F推木块,虽然木块仍保持静止,但已经有了“要发生”沿桌面的运动,即有了相对运动的趋势,因此产生了摩擦力,称为静摩擦力;当水平推力F不断增大,使木块沿桌面“已经发生”运动时,于是就产生了滑动摩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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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力的作用点:重力在物体上的作用点叫重心。物体的重心和物体的形状、材料是否均匀有关。均匀、规则物体的重心在它的几何中心上,物体的重心可能不在物体上,如一个金属环的重心在环所形成圆的圆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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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力的方向总是竖直向下的,不能说成垂直向下。地球上不同地方的物体受到的重力方向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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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力的大小可以用公式G=mg计算。公式中g=9.8N/Kg,读作“9.8牛每千克”,它的物理意义是质量为1Kg的物体受到的重力是9.8N。

物体所受重力的大小并不是固定不变的,物体所受重力的大小随地理位置的改变而改变。

在理解重力与质量的联系时,可以表述为物体所受重力跟它的质量成正比,不能说成物体的质量跟它受到的重力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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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面附近的一切物体都受到重力作用,为了叙述简便,常把物体受到的重力称为“物重”。重力是力的一种,它的施力物体是地球,受力物体是物体本身。地球吸引物体,物体也吸引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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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读数时,视线要与指针相平,记录结果既要有数值,又要有单位。

可简记为: ①看分度、看量程、要校零;

②要顺拉、不摩擦、不猛拉;

③正对看、计数值、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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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测量时,要使测力计内的弹簧轴线方向跟所测力的方向一致,且不可用力猛拉弹簧或让弹簧测力计长久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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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测量前要把指针调到零刻度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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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清弹簧测力计上最小刻度值即每一小格表示多少,以便测量时可以迅速读出测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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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看清弹簧测力计的量程,也就是弹簧测力计的测量范围。加在弹簧测力计上的力,不能超出这个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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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练习册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