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摩擦力主要分静摩擦力、滑动摩擦力和滚动摩擦力。产生摩擦力的条件:一是两物体相互接触,二是两物体要发生或已经发生相对运动。这里的“要发生”指的是一种运动趋势,如一个很重的木块放在粗糙的水平面上,木块仅在重力作用和桌面支持力作用下处于平衡状态,木块与桌面间没有摩擦力。当用一个不大的水平力F推木块,虽然木块仍保持静止,但已经有了“要发生”沿桌面的运动,即有了相对运动的趋势,因此产生了摩擦力,称为静摩擦力;当水平推力F不断增大,使木块沿桌面“已经发生”运动时,于是就产生了滑动摩擦力。
4.力的作用点:重力在物体上的作用点叫重心。物体的重心和物体的形状、材料是否均匀有关。均匀、规则物体的重心在它的几何中心上,物体的重心可能不在物体上,如一个金属环的重心在环所形成圆的圆心上。
3.力的方向总是竖直向下的,不能说成垂直向下。地球上不同地方的物体受到的重力方向都不同。
2.重力的大小可以用公式G=mg计算。公式中g=9.8N/Kg,读作“9.8牛每千克”,它的物理意义是质量为1Kg的物体受到的重力是9.8N。
物体所受重力的大小并不是固定不变的,物体所受重力的大小随地理位置的改变而改变。
在理解重力与质量的联系时,可以表述为物体所受重力跟它的质量成正比,不能说成物体的质量跟它受到的重力成正比。
1.地面附近的一切物体都受到重力作用,为了叙述简便,常把物体受到的重力称为“物重”。重力是力的一种,它的施力物体是地球,受力物体是物体本身。地球吸引物体,物体也吸引地球。
5.读数时,视线要与指针相平,记录结果既要有数值,又要有单位。
可简记为: ①看分度、看量程、要校零;
②要顺拉、不摩擦、不猛拉;
③正对看、计数值、带单位。
4.测量时,要使测力计内的弹簧轴线方向跟所测力的方向一致,且不可用力猛拉弹簧或让弹簧测力计长久受力。
3.测量前要把指针调到零刻度线。
2.认清弹簧测力计上最小刻度值即每一小格表示多少,以便测量时可以迅速读出测量值。
1.首先看清弹簧测力计的量程,也就是弹簧测力计的测量范围。加在弹簧测力计上的力,不能超出这个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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