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成年人辨别是非的能力不强,各方面不成熟,但是有了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就一定能健康成长。
答:(1)这种观点是片面的。
(2)未成年人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时期,由于缺乏社会生活经验,辨别是非能力不强,各方面都很不成熟,需要法律给予特殊的保护。
(3)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对青少年的保护包括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等方面的保护。
(4)国家和社会的 保护和 帮助,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对于青少年来说,还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以上这些方面的保护是一个整体,任何一方面都不可缺少。
4、近年来,由于受利益的驱使,一些不法分子将目光瞄准了中小学生。他们利用孩子的好奇心和日益发展的互联网,开办一些包含淫秽色情内容的非法网站,收取所谓的“信息浏览费”。可部分中学生却说,只是看看“精彩网站”,又不是干违法的事,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你同意这一观点吗?请说出理由。
答:(1)这种观点是错误的。(2)这些非法网站会让我们沾染不良诱惑,侵蚀我们的心灵,使我们沉迷其中不能自拔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进而葬送自己的美好前程,给社会和自身带来严重危害。中学生对这些网站应予以坚决抵制。
3、张某凭借自己的商品知识和法律知识,到几家商场购买了一批假冒伪劣商品,然后依法要求经营者赔偿,还获得了较高的赔偿金。对张某这种知假买假索取赔偿的做法,社会舆论褒贬不一。你是怎样看待这一现象的?
答:这一行为是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体现。不仅维护了自己的权利,而且打击了违法犯罪,保护了其他消费者,并且对维护经济秩序,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都有好处。(也可以从其他角度回答,只要合乎法律要求就是正确的回答。)
2、七年级学生小强的父母离婚了,法院将小强判给妈妈抚养,由爸爸每月付300元抚养费。开始半年爸爸还能按时送来抚养费。爸爸再婚后以自己负担重为由,就不再付抚养费了。小强多次向爸爸交涉未果。爸爸还说:“我和你妈已经离婚,跟你也没有任何关系,去法院告我也没用。’
小强爸爸的话是否有道路?
答:(1)小强爸爸的话是没有道理的。(2)为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来自家庭方面的侵害,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对未成年依法进行家庭保护的义务。其含义是;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和教育的义务及其职责。(3)依照为成人保护法和我国的其他相关法律,小强的父亲依法负有抚养、教育小强的法定义务。这一法定义务不因他与妈妈的婚姻关系结束而改变,也不因法院将小强的监护权判给母亲而丧失。小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相应的生活和教育费用。
1、电子游戏是集技术和知识于一体的新型娱乐,有利于开发智力,应该向中学生积极推广。
答;(1)这种观点是错误的。(2)电子游戏是一种新型娱乐,有多种技术和众多学科知识,对于开发人的智力,锻炼眼耳手脑的并用有一定好处,因此适当而有节制的娱乐并不是坏事,但如果长期沉迷于此,将会影响学生的学习和身体健康,甚至使其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2、赵先生收到一则手机短信,声称为用户提供天气预报服务,每天用短信的方式发给用户。赵先生觉得对自己用处不大,就没有采用。可是等到下个月查询话费时,竟然发现自己多花了五元。经过询问之后才知道,那种天气预报短信服务,只要自己不明确回复拒绝,就被视作接受,要支付费用。赵先生对此十分气愤。
(1)通讯商的行为侵犯来赵先生的哪些权利?请具体分析。
(2)赵先生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1)通讯商的行为侵犯了赵先生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从材料可以看出,通讯商中赵先生不知情、并没有作出明确表示的情况下,擅自划拨话费,这属于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2)赵先生可以根据情况通过不同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和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和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今年来,我国互联网发展非常迅速,2005年中国互联网上网人数已经超过一亿,中我国上网人员中18岁以下的青少年占15.8%。一位教育专家说:“如果你爱你的孩子,你就让他去上网,因为那儿是天堂;如果你不爱孩子,你就让他去上网,因为那儿是地狱。”
你认为话中的“天堂”和地狱“分别指的是什么?沉迷网络可能带来哪些危害?
答:(1)天堂与地狱分别指网络的利与弊 。(2)沉迷于网络游戏不能自拔,长此以往对身心造成很多危害:对视神经等造成损害,使大脑的灵活性下降,影响学习,诱发违法违纪行为,甚至导致犯罪等。
5.尽管国家十分重视未成人安全教育和保护工作,但全国每年仍有许多未成年人非正常死亡。为防患于未然,我们应如何增强自身的安全防护能力?
4.请你设计两条安全警示语。
3.观看了《开学第一课》后,你都知道哪些自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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