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会运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严重的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3、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 、义务教育法 、教师法。
2、表现:在公共场合随意议论孩子的过错、辱骂孩子,学校、老师歧视、辱骂甚至体罚学生。
1、原因:未成年人处在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如人格尊严受到侵害,其精神健康将受到巨大的损伤。
2、人格尊严权利包括的内容:肖像权 、姓名权 、荣誉权、名誉权、隐私权。
1)肖像权。肖像是指描绘具体人物形象的绘画和照片,它是公民身体特有的缩影或真是写照。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2)名誉权。名誉就是一个人的名声,是社会成员对某个公民的品德、声望、信誉等方面的评价。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禁止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3)荣誉权。荣誉是国家、社会、组织授予公民的一种美名或称号,如“三好学生”属于一种精神鼓励。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荣誉证书、奖章。
4)姓名权。公民的姓名是区别于其他公民的称号或代号,还包括公民的曾用名、别名、笔名等。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
1、人格尊严权:是指我们作为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
7、我们享有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的权利,相应的就有义务不去伤害别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
6、为了更好地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我们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增强防范和保护意识,懂得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当我们遇到损害公民人身自由或伤害公民生命和健康的行为,可以打110报警,也可以直接到公安部门向公安人员求救,或通知家人、朋友、老师向社会求救。
5、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伤害他人生命,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伤害他人健康,包括精神健康,也为法律所不容。作为未成年人,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婚姻法对此都有明确的规定。
4、法律保护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有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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