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律与社会秩序
95.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2)重要环节:依法行政。(3)对公民的要求: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国家利益,依法规范自身行为。
96.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它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97.如何正确行使建议权、监督权:我们行使建议权、监督权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正确行使,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也不能采用贴大字报、聚众闹事等法律所禁止的方式。
(五)文化和经济权利
86.受教育权的含义: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87.义务教育的特征:强制性、公益性和统一性。
88.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受教育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也是我们必须履行的义务。我们要珍惜受教育的机会,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89.财产所有权的含义: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90.遗产及其继承: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继承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91.智力成果权及其保护:智力成果权,也称知识产权,通常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商业秘密等。公民享有知识产权不受年龄限制,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不受侵犯。
92.消费者的主要权益: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教育权、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监督权等9项权利。
93.消费者应注意的问题: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进行适当合理的消费;维护市场秩序,有修养、讲道德。
94.消费者的维权途径: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人身权利
79.公民享有人格权。人格权是做人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
80.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要珍爱生命,维护健康,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
81.人格尊严权的含义及表现:公民享有的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具体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82.名誉权的含义: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83.肖像权的含义及保护: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84.姓名权的含义及保护: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不得盗用、冒用他人姓名。
85.隐私权的含义及保护: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但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执法机关依法调查和公开当事人的有关信息,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三)未成年人保护
77.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国家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设置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四道防线。
78.善于保护自己:面对突发的事故和侵害,我们青少年要积极争取社会、学校和家庭等方面的保护。如果这些保护不能及时到位,我们就要尽自己所能,用智慧和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时,既要勇敢,又要机智,如:设法稳住歹徒,记住歹徒相貌,了解歹徒去向,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等,都是行之有效的好方法。
(二)感受法律
71.法律的三个基本特征:由国家制定或认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国家强制性;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72.违法行为的含义及分类: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根据其违反的法律,可以将它们分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是犯罪行为。
73.犯罪的含义: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74.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
75.公民在行使权利时应注意的问题: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自由。
76.公民要自觉履行义务:法律鼓励去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一)承担责任,服务社会
65.责任的含义及来源:责任是一个人应当做的事情,也是不应该做某些事情。责任产生于社会关系之中的相互承诺。
66.对自己负责:对自己负责,说到底,也是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用合理、合法的方法,及时纠正自己的过失,也是负责任的表现。
67.不言代价与回报:承担责任要付出代价,也会获得回报。我们要勇于承担责任,不言代价与回报。
68.承担关爱集体的责任:要自觉维护集体的荣誉和利益,服从集体的安排,积极主动地为集体建设贡献才智;要发扬集体的好作风,通过自己的努力解决集体遇到的困难;要在集体中求大同存小异。
69.承担对社会的责任:维护国家的尊严;主动为国分忧、勇担重任、与国家共渡难关;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服务社会。
70.做一个负责任的公民:信守承诺,勇担过错,自觉承担责任。
(十)崇尚公平,维护正义
62.正确对待生活中的不公平:公平是相对的。当不公平的现象发生时,我们应该增强权利意识,善于寻找解决途径,用合法的手段去寻求帮助、解决问题,以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同时还应调整自己的思维方式,理性地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念,更加客观地对待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
63.正义行为和非正义行为:凡促进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正义的行为;凡阻碍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非正义的行为。
64.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如果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自己能够采用正当的方式,奋起抗争;如果看到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他人身上,能够见义勇为、匡扶正义,及时对受害者给与声援和救助。
(九)学习交往艺术,养成交往品德
50.礼貌的重要性:是否文明礼貌,影响到人际关系的质量和社会风气的好坏,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尊严。
51.个人礼仪的基本要求:举止文明、动作优雅、姿态潇洒、手势得当、表情自然、行为检点、仪表端庄、着装得体、讲究卫生等。
52.竞争具有两面性:竞争可以激发我们的潜能,提高学习和工作的效率,增添学习和生活的乐趣;竞争也可能使“胜者骄,败者馁”,使我们心情的过分紧张和焦虑,甚至产生忌妒心理。
53.合作是事业成功的土壤:一个具有合作精神和合作能力的人,更容易获得他人的支持和帮助,大大增加成功的可能。
54.如何竞争与合作:在合作中做到合理竞争,一要尊重竞争对手,二要正确面对竞争中的成功与失败;在竞争中做到通力合作,一要体现“双赢”的原则,二要形成团队精神。
55.生活需要宽容:宽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当代人必备的道德品质。宽容是合作的基础。
56.如何做到宽容:既要宽容别人,也要学会宽容自己。宽容要讲原则,绝不能迁就“坏人”“恶人”。
57.人与人之间平等的集中表现: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平等。
58.尊重的要求:尊重他人,尊重社会,尊重自然。
59.诚信的基本要求:对人诚实、对事守信。
60.诚信守则:坚持实事求是;在涉及利益冲突的问题时,站在多数人利益一边;在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冲突时,站在长远利益一边;在情与法的冲突中,站在法律一边。
61.诚信要与具体的情境结合起来:从根本上说,善意的谎言是为了维护对方利益的需要,并不违背诚实的道德。
(八)感受亲情,孝敬父母
48.父母要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父母如果不对未成年子女尽抚养义务,甚至虐待子女,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49.子女要孝敬父母:爱父母,心里想着父母,理解、关心父母;行动上帮助父母,为父母分忧;努力学习、积极向上,让父母高兴。但是,我们对父母的孝敬,不是盲目的顺从。如果父母做出不道德的事,我们要勇于批评和制止;如果他们触犯法律,做儿女的要按法律办事,不能因亲情而宽恕、包庇其违法行为。
(七)勇于战胜挫折,磨砺坚强意志
44.正确看待挫折:人生难免有挫折。面对困难和挫折,胆怯、懦弱的人会一事无成,意志不坚定或者容易满足的人享受不到成功的喜悦;意志坚强、有坚定信念的人会获得最终的胜利。
45.战胜挫折的方法: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正确认识挫折,采取恰当的解决方法;激发探索创新的热情;学会自我疏导。
46.坚强意志的作用:是人们在进行有目的的活动中克服干扰、战胜挫折、实现人生目标的保障。
47.如何磨砺坚强意志:必须树立明确的目标;要从细微之处做起,从小事做起;应善于管理自己;要主动在艰苦的环境中锻炼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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