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法定继承顺序(p77)《学》72页4题
法定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人: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第二顺序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注意:遗产继承的分配原则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7.法定继承人的范围(p77)
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注:还有一些特别规定、见下题
6.财产权受到侵犯时该怎么办?(72--74)《学》73页问答题
民事法律方面:确认所有权的归属(前提)、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刑事法律方面: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
行政法律方面:当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出现违法,侵害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时,公民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依法撤销裁决,或予以行政赔偿。
5.财产所有权的含义(注意要会分辨、理解和运用!)(p70)
指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占有
使用《学》72页1题
收益
处分《学》72页2题
4.个人财产的范围(p69)
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注意:非法所得的不属于个人财产,不受法律保护《学》72页3题,《学》73页问答题
3.义务教育的显著特点?(p61)《学》66页4题
义务教育是指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我国的义务教育包括小学和初中,称为九年义务教育。
九年义务教育的特征:
①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学》62页4题,63页1题
②普及性: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要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③免费性: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
注意:受教育的义务主要包括三项:
①按时入学;②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中途退学;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③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学》63页2题
2.受教育权的含义(p60)
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受教育既是我们的基本权利又是我们的基本义务
1. 教育的作用(p59-60)
⑴从个人角度:①教育对于一个人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它通过向个人传递文化,帮助人超越一己之见去掌握前人的经验,分享人类世代积累的知识财富,获得独立生活的必要前提。另一方面,它又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性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
②另一方面,通过受教育,人们才能掌握知识本领,才能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才能丰富和完善自己,享受现代文明。否则,很难在社会上立足。教育对于个人一生的成败至为关键,教育能为人们未来的幸福生活奠基。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
⑵从国家角度:提高公民的文化和科学素质,才能实现现代化和推进民主化进程,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
所以说:基于此,受教育既是我们的权利又是我们的义务。
参《学》62页多选题3题,64页1题,65页2题,66页3题
10.侵害隐私权的表现(p53)
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
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
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
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
第三单元
9.隐私权的含义(P48)和内容(P46)
⑴含义: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
隐私是指公民不愿意为人所知或不愿意公开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密。它包括三个方面内容:私人信息、个人私事、私人领域(P46页)
⑵内容:(p48-50)
①私人生活安宁权;(干涉、追查、跟踪、拍照、摄影等非法搅扰私人活动;非法搜查他人住宅、行李、书包、身体,擅自闯入公民住宅、卧室,安装窃听、监视装置等侵害私人领域)《学》49页5题,51页4题
②私人信息保密权;(非法收集、传播、利用个人信息、资讯,如偷看日记和信件等并加以传播) 《学》49页1题
③私人通信保密权(特别提出来加以保护的私人通信!),《学》48页4题,49页1、2题,51页3题
注意:权利不得滥用,如果个人的私生活和个人信息与社会公共利益、社会政治生活有关,则不属于隐私,不受隐私权保护。《学》48页5题
还有,无中生有属于诽谤,侵犯他人名誉权;传播他人真实信息,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学》P38页3题
与父母关系,《学》48页4题,50页2题,53页6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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