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们享有财产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方式”“当继承权发生争议的时候”三目组成,分别介绍有关财产继承方面的基本知识,继承权的两种实现方式,以及当出现继承争议时的应对办法。
第一目:“我们享有财产继承权”。主要说明了财产继承权的几个基本概念。从晓军的父亲病危其家人都声称享有继承权引入,逐一介绍了被继承人、遗产、继承人、继承权的涵义以及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等有关财产继承的基本知识。教材明确指出,未成年人同样享有继承权。
第二目:“继承权的实现方式”。分别介绍了两种继承方式的含义。本目在设疑后解疑,指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财产继承的两种方式。接着在上一目的基础上,对于法定继承的涵义作了简单介绍。然后集中阐述遗嘱继承,并对遗赠不属于遗嘱继承作了说明。
第三目:“当继承权发生争议的时候”。主要介绍发生继承权争议时的应对方法。本目的主旨是引导学生正确解决继承问题,学会依法维护继承权。包括两层意思。其一,引导学生懂得继承人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解决继承问题;其二,帮助学生明确当自己享有的继承权受到侵犯时,要积极寻求法律救助。
教师小结:通过同学们的讨论,我们明白了当继承发生争议时,我们应尽量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积极协商解决。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还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课堂小结:这一节课我们学习了有关继承的法律知识,知道了在继承权发生纠纷是该怎么做。学法就是为了守法、护法。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的财产继承权发生争议时,我们应尽量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积极协商解决。当自己的财产继承权受到侵犯时,要学会依靠社会力量,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课外练习:模拟法庭
媒体展示:金、吴夫妇生育了四个儿女。甲男、丙女在家务农,乙女、丁男在城里工作,四人都已成家,共同承担着赡养父母的义务。两老口相继病故后留有房产三间。丙女、丁男因房产继承问题发生了争议。丙女提出丁男收入丰厚就别继承房产了,三间房由其他三兄妹个继承一间,而丁男却不同意。最后四兄妹弄上了法庭。
以大组为单位,模拟法庭进行法庭辩论与庭审活动,由学生扮演法官、律师、书记员、四兄妹等角色,然后全班交流。
学生1:与姑姑协商,拿出爷爷奶奶的部分存款给姑姑。我们要注重情义、互谅互让,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样做有利于继承人之间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稳定幸福,有利于充分发挥被继承人遗留财产的效益。
学生2:通过老师,做姑姑和母亲的工作,向她们宣传有关法律知识,通过协商取得自己应该继承的遗产。
学生3:起诉姑姑和母亲,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教师:看来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处理方法,你最赞同哪种做法?从中我们可以得到什么启示?
学生畅所欲言。
媒体展示:(一)我国继承法第15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维护财产继承权
1.继承权的实现方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2.依法维护继承权
●○教学设计
教学环节 |
教学活动设计 |
设计意图 |
复习导入 |
叙述:前一节课提到晓军为了获得继承权向法院提出上诉,法院依据继承法判决由晓军的爷爷、奶奶、母亲和晓军继承遗产。 设问:这种继承方式是属于什么方式?学生根据相关法律知识回答。 |
既是对已学知识的复习,也是对新知识的引入,开门见山,导入新课。 |
讨论探究 |
叙述:在晓军继承权案件中,法院判决由晓军的爷爷、奶奶、母亲和晓军共同继承晓军父亲的合法遗产,本着平均分配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鉴于晓军尚未成年,其继承权由晓军的母亲代理,晓军的爷爷、奶奶年纪较大,经协商同意可以适当照顾,多分一些遗产。 设问:①从这个法院判决中,你能看出遗产是怎样分配的吗? ②为什么晓军的爷爷、奶奶应该多分一些遗产?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③在实际生活中你见到过这样的案例吗?说说你的见闻和看法。 小结:遗产继承一般本着平均分配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生活困难者可以适当照顾。 |
仍然由晓军继承案说起,在学生想知道最终晓军能继承多少遗产的心理作用下徐徐展开。在案情进展中,学生畅所欲言,充分给学生提供一个展示的平台。这既是分析案情,也是明了是非,更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弘扬中华美德。 |
案例分析 |
过渡:你知道除了上述法定继承方式以外,还有其他继承方式吗? 案例:王教授有一儿一女,自己单过。老伴去世后,得到女儿、女婿精心的照顾,儿子、儿媳则显得十分冷淡。王教授对于女儿、女婿数年如一日的关爱十分感动,于是立了一份遗嘱,将自己购买、居住的两居室楼房留给女儿,并作了公证。王教授病故后,姐弟俩为继承父亲的遗产发生了争执。姐姐坚持按父亲的遗嘱处理遗产。弟弟不同意,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姐姐均分。 设问:①假如你是法官,对此案你会做出什么样的裁决?这种继承方式属于什么方式? ②根据案例分析这种方式的最大好处是什么? |
采用案例分析形式,让学生在实践运用中明了遗嘱继承的优点。 |
我当法官 |
过渡:在上述案件中,弟弟的律师提出姐姐和弟弟都是法定继承人,都在同一继承顺序,所以弟弟也应该取得遗产的继承权。法庭经过讨论认为,弟弟长期不尽赡养老人的义务,更何况老人在去世前立有遗嘱,且经过公证,因此,应该按照遗嘱来进行遗产的继承,故驳回弟弟的上诉。 设问: ①在本案中弟弟的律师提出的要求依据是什么?它属于何种继承方式? ②法院裁决依据的是何种继承方式? ③通过本案,你能发现二种继承方式的关系吗? ④法院在裁决中认为弟弟不尽赡养老人的义务,对此你有何感想?我们作为新世纪的青少年,应当怎么做? 小结:遗嘱继承要优先于法定继承;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不履行义务当然也就享受不到权利;发扬孝敬老人的中华传统美德。 |
通过角色扮演,模拟法庭辩论,明了是非,从中知道在两种继承方式中,遗嘱继承要优先于法定继承。同时也让学生明白一个道理,即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不履行义务当然也就享受不到权利。树立孝敬老人的中华美德。 |
实践运用 |
过渡:遗嘱继承要优先于法定继承,是否只要有遗嘱就一定按遗嘱继承呢?案例:宝柱上有70岁的老母,下有一个12岁的儿子小柱。由于病伤,宝柱身体越来越差,又恐将来小柱的生活无人照顾,即决定立遗嘱,在自己死后,由小柱继承全部遗产。这天宝柱来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 设问:①假如你是公证员,你会给他公证吗?为什么?②查阅法律文件,看看立遗嘱需要哪些条件?③你见到过遗嘱吗?是怎么写的?有哪些内容? 小结:虽然是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但是还有一个有效性的问题。 |
在查阅法律的基础上,通过学生讨论,对遗嘱有进一步的认识,虽然是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但是还有一个有效性的问题。也为学生创设了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学生互动,达到“明理”“育人”的目的,更进一步地了解遗嘱继承。 |
反思与感悟 |
设问:只要有继承权就一定得继承吗?案例:《继承新风尚》(附录) 从金家兄妹通过协商,互相谦让,圆满解决财产继承争议的事例中,你得到什么启示? |
趁热打铁,知行结合,拓展教学时空,弘扬中华美德。 |
律师说法 |
过渡:上述案例中,金家兄妹互相谦让,可敬可佩。但是也有人见利忘义,为了继承财产不惜使用一切手段。案例:《这个遗嘱有效吗》(附录) 面对此情境,15岁的张倩应该怎么办?请你以一个律师的身份帮帮她。 |
既是对整个继承权的实践和运用,也是对整个内容的总结,更是检验学生实践运用能力的一次测试。 |
1. 遗产
2.继承人
3.继承顺序
●○综合设计思路
教学环节 |
教学活动设计 |
设计意图 |
故事导入 |
叙述:陕西铜川市水泥厂退休职工袁敏韬和老伴崔碧芹(陈炉中学退休教师)夫妻俩,严拒文物贩子1万元收买,毅然将自家已经祖传了6代人的12件瓷器无偿捐献的事迹,日前在当地广为传颂。设问:你知道“祖传”的含义吗?引入本节内容--遗产继承 |
创设情境,提出问题,激发兴趣,引入新课。 |
质疑交流 |
叙述:中学生晓军,全家六口人,属于其父所有的个人财产有稿酬存款、图书字画、宝石古玩等,其家还有五间私房、彩电、冰箱等。因晓军之父病情恶化,故晓军的母亲、爷爷、奶奶、姑姑都在谈论财产的继承问题,都声称自己不仅有权继承晓军父亲的财产,而且有权继承房子、彩电等家产。晓军的爷爷、奶奶认为,晓军父亲的财产都能讲明来源,即使来源不明,人过世了,财产自然归家人所有。对此,晓军也觉得似乎有理。 设问:①晓军之父尚未辞世,其财产能继承吗?②晓军家里的共有财产能继承吗?③公民来源不明的财产能继承吗? 学生分组讨论,展示课前准备的法律知识,质疑交流,在互助合作过程中解决问题。 小结:遗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必须是公民死亡后的财产,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
通过讨论和质疑交流的方式一方面引起学生的兴趣,另一方面也把学生放在具体的情境中去面对,互助合作,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
你说我说 |
过渡:晓军的父亲去世以后,晓军的母亲、爷爷、奶奶、姑姑为分遗产争得不可开交……请看人生AB剧:当有人提出晓军也应该得到一份遗产时,大家都说,晓军还小,不应该分得财产,晓军也认为有道理。爷爷、奶奶认为遗产应该由五人平分,但母亲不同意,认为晓军的姑姑不能继承。(可让学生分角色扮演,阐明自己的观点) 讨论: ①在本案中,你认为哪些人有继承权?分别是依据什么关系确立的? ②你赞同谁的观点?请说出依据。 ③假如你是一位很有正义感的律师,你得知此事以后,你该如何去帮助晓军?你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小结:继承人是根据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扶养关系确立的,只有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 |
角色扮演,感受真实,并且能提高学生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解决继承人的资格问题。 |
知识拓展 |
过渡:未出生的胎儿有继承权吗?有人说:“胎儿尚未出生,当然不能继承”;也有人说胎儿当然应该继承遗产而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设问:你是怎样认为的?依据是什么? 相关链接:继承误区知多少?(附录)。 |
通过讨论,继续解决继承人和继承资格问题,避免陷入继承误区。 |
我来断案 |
叙述:晓军的的好朋友无意中将此事告诉了自己做律师的哥哥,才知道晓军也有继承权,在协调不成的情况下建议晓军诉诸法院。晓军在征得母亲同意后,在律师的帮助下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维护自己的继承权。法院判决由晓军的爷爷、奶奶、母亲和晓军继承遗产,晓军的姑姑虽然也是继承人,但不继承遗产。晓军的继承权由其母亲代为行使。 讨论:①法院为什么判决由晓军的爷爷、奶奶、母亲和晓军继承遗产?而晓军的姑姑却不继承呢? ②晓军的继承权为什么由其母亲代理? ③晓军的姑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继承遗产? 小结:继承顺序与依据图解(附录) |
法庭纪实,真实可信,在学生处于认知与迷茫的两难中解决问题,恍然大悟,同时也激起学生兴趣,增强维护继承权的信心,并解决继承顺序问题。 |
实践演练 |
叙述:真是祸不单行,晓军的父亲病逝后不久,晓军的母亲也因悲伤过度离开了人世,离开了她最放心不下的晓军。家庭财产由爷爷、奶奶处理。这时,晓军的姑姑放言,一旦晓军的爷爷、奶奶去世,所有的财产都将由姑姑继承,因为她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晓军不能继承。 设问:你认为姑姑说的话有道理吗?如果有道理,晓军以后岂不是一无所有吗?请你帮帮晓军。 |
既是故事的继续,也是情感的升华。学生本以为问题已经解决,却又现波折,既为晓军担忧,也激起学习的兴趣,达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境界。 |
合作探究 |
过渡:是否只要符合继承顺序就可以继承遗产呢?案例:《不尽赡养义务,剥夺继承权》(见附录) 设问:①你认可哪一种观点?为什么? ②法院判决王某不具有继承权,理由是什么?你有什么感想? ③假如王老太的遗产无人继承,你认为该如何处理? 小结: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我们要孝敬老人。 |
一方面引导学生深入探讨遗产无人继承的处理方式,另一方面加强道德教育,让学生懂得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倡导孝敬老人的良好社会道德风尚。 |
第二课时
●○课前准备
教师:收集典型的财产继承范例和趣事。
学生:了解家里或亲戚当中有关财产继承的典型事例。
●○板书设计
(1)什么是法定继承?什么是遗嘱继承?二者的关系是怎样的?
(2)案例分析一:(教材P78页案例)
(3)案例分析二:(见教材P79页案例)
法律是怎样维护晓军的继承权的,晓军的继承权是怎样实现的呢!
2、维护财产继承权
(1)继承权的实现方式
依照我国继承法,继承方式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
想一想:
在上述案例中,晓军继承遗产的方式属于哪种方式?(法定继承)
①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既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份额分配的的原则是什么呢?
案例分析:
在晓军继承权案件中,法院判决由晓军的爷爷、奶奶、母亲和晓军共同继承晓军父亲的合法财产,本着平均分配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鉴于晓军尚未成年,其继承权由晓军的母亲代理,晓军的爷爷、奶奶年级较大,经协商同意可以适当照顾,多分一些遗产。
说一说:
①从这个法院的判决中,你能看出遗产是怎样分配的吗?
①为什么晓军的爷爷、奶奶应该多分一些遗产?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相关链接:(见教材P78页)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份额的分配原则是:(教材P78页链接材料)
②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
情境活动一:案例分析(见教材P78页)
议一议:
①假如你是法官,对此案会做出怎样的裁决?
(弟弟长期不尽赡养老人的义务,更何况老人在去世前立有遗嘱,且经过公证,因此,应该按照遗嘱来进行遗产的继承,遗产由姐姐继承。)
②遗嘱继承的最大优点是什么?
教师讲述:
遗嘱继承的特点:
遗嘱继承的最大优点在于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
情境活动二:
在上述案例中,弟弟不服法院的判决,请律师上诉,弟弟的律师提出姐姐和弟弟都是法定继承人,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相同的继承权,所以弟弟也应该取得遗产的继承权。
想一想:
①弟弟律师提出要求的依据是什么?(法定继承中关于法定继承人范围的规定)它属于何种继承方式?(法定继承)
②法院裁决依据的是何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
③通过本案,你能发现二种继承方式的关系吗?
④弟弟的上诉能胜诉吗?为什么?对我们有何启示?
教师小结:
遗嘱继承要优先于法定继承;弟弟的上诉不能胜诉,因为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不履行义务当然也就不能享受权利;发扬孝敬老人的中华传统美德。
遗嘱继承要优先于法定继承,是否只要有遗嘱就一定按遗嘱继承呢?
案例:(见教材P79页材料)
①假如你是公证员,你会给他公证吗?为什么?
②查阅教材有关内容,看看立遗嘱需要哪些条件?
教师小结:
虽然是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但订立遗嘱还有一个有效性的问题。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必须是有效遗嘱,遗嘱继承才能成立。
有效遗嘱必须具备的条件是:(见教材P79页--相关链接)
过渡:假如某公民不想将自己的财产待死后留给亲属,而是要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吗?
教师讲述:(按教材P79页中间一段讲述)
(2)依法维护继承权
情境活动三:继承新风尚(见教材P79页)
说一说:
从金家兄弟姐妹通过协商圆满解决财产继承争议的事例中,你得到什么启示?
①在遗产继承中要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道德
相关链接:(见教材P80页链接材料--我国继承法第15条规定)
②当继承权受到侵犯时,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情境活动四:(见教材P80页)
议一议:
面对此情景,15岁的张倩应该怎么办?请你以一个律师的身份帮助她。
(根据我国宪法、继承法的规定,张倩依法享有继承权。面对此情景,张骞应该寻求法律救助,依法维护自己的继承权;律师应该代张倩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维护张倩享有的继承权,依法判决李某返还属于张倩应继承的遗产。)
2、维护财产继承权
2、板书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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