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唐某家阳台的花盆被风刮倒掉下楼,正好把路过的邻居张某砸伤,唐某当时不在家。对此,唐某是否应负法律责任( )。
A.不负,因为他当时不在家 B. 要负,因为这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C.不负,因为这并非他故意所为 D.要负,因为这危害了公共安全
1.无业人员张某到一居民家行窃时,被户主抓获。为教训小偷,户主和邻居将张某捆绑并殴打。户主和邻居的行为( )。
A.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B.防卫过当,应付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C.违法行为,侵犯了张某的人身权利
D.依法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行为,值得提倡
4、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活动内容:出示三张图片①广州地下工厂童工受尽摧残(组图)②弃婴③“大头娃娃”--“头大不是福!”
进一步引导讨论: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法律主要有哪些?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作了哪些特殊规定?为何作此这些规定?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你会怎么做?
教师小结: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都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加以特殊保护,我国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对于每个人来说,生命和健康都是非常重要的,拥有健康才可能拥有一切。若将健康与其他利益相比,健康是“1”,名誉、金钱、友情、爱情、地位等都是“0”。有了“1”,这个数可以是十、百、千、万乃至无穷大;若没有“1”,即失去了健康,后面的名誉、金钱等再多也是“0”。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任何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课堂小结: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健康是连金钱也买不到的。生命健康权,与生俱来的权利,我们更应懂得保护和珍爱。
教学中的困惑
从理论上讲生命健康权是每个公民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人身权利,跟每个人的关系都是最为密切的,照理说应该引起每个人的重视与关爱。但是,当请学生反思,说说自己的生命健康权是否受到过侵害或是否侵害过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时,很多学生都说没有。而这个“没有”并不是说实际生活中真的未曾发生过,事实是很多学生压根就没关注过,甚至有时受到伤害,只要不是很严重的,都不会引起重视。这不仅仅是法律意识淡泊的体现,事实也是思维上的所谓“理解”、“视”,与行为上的“轻视”、“忽略”的矛盾,这也正是教学怎样将理论转化为实际,思想怎样内化为行动的困惑吧。
3.人身自由权(板书)
教师总结:侵犯了(1)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2)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是法律所禁止的。
通过前面的学习,我们懂得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我们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我们未成年人生理、心理不成熟,社会经验不足,生命健康权最易受到伤害。
第三个故事
欣赏歌曲《天堂里有没有车来车往》
(1)是什么夺去了女孩的生命健康权?
(2)你知道我们生活中还有哪些威胁、侵害我们生命健康的因素?
教师总结:(1)车祸(2)食物、学习环境、社会环境等。
2、人格权的内容和特性
叙述:既然人格权是做人的权利,那么人格权究竟包括哪些作为自然人必备的权利呢?
在学生合作探究的基础上,出示材料:①一小偷被捆绑在大街的一电线柱子上示众;②一童工做工受伤,老板推卸责任;③某小超市规定“顾客出门须搜身”;④某小学教导主任对学生信件内容进行检查……并分析讨论:你知道以上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什么人格权利吗?这些人格权利有什么共同之处?
小结:人格权是人们与生俱来的做人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
人格权的特性作为人权的一部分,包含了与我们人身密切相关的各项权利,从出生起就与我们的生命相伴,并为我们单独享用,不得转让、抛弃或继承。
第二个故事:
由于怀疑工厂女工偷窃假发,一家由韩国人在深圳开办的假发厂竟对其56名女工强行搜身,并喝令女工们双手抱头站立长达1个多小时之久。
议一议:该厂是否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请说出你的理由。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故事:投票选“小偷”(大屏幕展示)
一天,某市服装技校的一女生寝室丢了东西,学校查了半天也没查出谁是小偷。于是校长、老师和几个班长商量,决定采取投票选举的办法,把小偷给选出来。该校校长说:“我们就来一个无记名投票选举,看看到底谁是大家公认的小偷?”选举结果显示,共有6位同学榜上有名,根据选举结果,“票数最多的处罚最重,票数少的处罚最轻。”
学生思考讨论:
(1)你如何看待该校的这种做法?(大屏幕展示)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侮辱人格,伤自尊
(2)被评为“小偷”的同学可能会怎么想,会怎么做?为什么?(大屏幕展示)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会觉得委屈,觉得有失颜面,痛恨学校校长、老师。可能会出现辍学、报复、自杀等过激行为。之所以会这么做,是要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那么什么是人格权?
1、人格权的含义(板书)
人格权的含义:就是做人的权利,是公民 的基本权利.(生则带来,死则带去)
1.(2007·福州)成长体验:重走长征路
为了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继承和发扬红军长征的光荣传统,弘扬中华民族的精神,中央电视台组织了“重走长征路”活动,并接受全国各地中学生报名。活动组织者对参加者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①有良好的身体素质;②有一定的历史知识;③对活动的目的有正确的认识;④……
下列是小明为参加这次活动准备的几个问题,请你回答。
(1)中华民族精神的集中体现是什么?(4分)
(2)在红军长征途中,有许多年轻的战士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至今人们仍不知道他们的姓名。他们这样做值不值得?为什么?(4分)
(3)“重走长征路”困难重重。小明向活动组织者建议增加一条心理素质方面的要求,应该增加什么要求最合适?请说明理由。(7分)
6、我们中学生应怎样弘扬长征精神?
我们青少年要牢记历史,继承和弘扬长征精神,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崇高远大的理想,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勇于实践,敢于创新,立志成才,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从而肩负起我们的崇高使命。
[中考试题举例]
5、在新长征的征途上我们应当如何做?
在新长征的征途上,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我们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4、为什么要弘扬长征精神?
(1)长征精神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精神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华民族精神的丰富和发展,是对中华民族百折不挠、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的升华。
(2)今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一次没有雪山草地,但同样面临历史和时代挑战的新长征。我们青少年必须继承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发扬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把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世代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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