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240194  240202  240208  240212  240218  240220  240224  240230  240232  240238  240244  240248  240250  240254  240260  240262  240268  240272  240274  240278  240280  240284  240286  240288  240289  240290  240292  240293  240294  240296  240298  240302  240304  240308  240310  240314  240320  240322  240328  240332  240334  240338  240344  240350  240352  240358  240362  240364  240370  240374  240380  240388  447090 

3、为什么说“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

(1)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人格权作为人权的一部分,它与生命相伴,从出生起就伴随着我们。在我们的生命历程中,它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

(2)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格权是人把自己与社会联结在一起并与他人发生各种联系与交往的前提。如果不享有人格权,人就不可能具有独立的人格,人的尊严和价值也就不复存在,现代社会生活也就无法正常进行。

(3)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所以……

试题详情

2、教材第24页“以上行为侵犯了人的什么权利?”

插图分析:以上行为侵犯了人的生命健康权。公民生命健康权包含三类: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霸王合同”的图片中的“工伤概不负责”条款以及“煤矿爆炸”图片中受伤的工人,都反映了对工人健康权的侵害。健康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健康即生理机能正常运行、其有良好心理状态的权利,主要表现为健康维护权。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保护工人生命健康安全的义务,工人因工受伤应当得到用人单位的救治和保护,所以“工伤概不负责”,正是侵害了工人的健康维护权。而煤矿爆炸,工人手臂受伤,则工人的正常的手臂生理机能受到破坏,所以侵害了工人的健康权。恶作剧中,侵害了身体权,身体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的人格权。对身体权的侵害并不当然侵害健康权,比如对身体组织的不痒痛破坏行为--非法剪人头发、指甲,非法撞击他人身体但未造成伤害等,这些行为未造成个人生理机能、功能的破坏,不构成侵害健康权,但却是侵害了身体权。需要说明的是,恶作剧极易引发对他人健康权的侵害。

试题详情

1、主题探究--人格权: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权、身体自由权、人格尊严权等。人格权赋予我们维护自己生存与尊严的自由和力量,是每个人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的保护神,是我们终身的灵与肉的守护者。在它的守护下,我们每个人应时刻关注自身的地位和价值,尊重和维护他人的人格权,在和谐、愉悦的氛围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试题详情

22.某校八年级的学生小陈自恃家庭条件较好,总是讥笑甚至污辱班里部分同学。小单等三位同学怀恨在心,一天下课后,纠集社会人员共6人,在校外对小陈实施绑架勒索,并对其大打出手,致使小陈死亡。

⑴请你评析小陈和小单的行为。(6分)

⑵这起恶性事件给我们中学生什么警示?(4分)

试题详情

21.某中学八年级三班的男生在课间何处时,经常在过道上打闹、推搡。这天小黄在追打小康时,无间中将小康推下了楼梯,造成小康手臂骨折,两颗门牙掉落。为此,小康的父母起诉小黄,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6.58万元。法院调查取证后作出判决:小黄赔偿小康7257.77元,由其监护人支付。

  从此案例中,我们可吸取什么教训?(8分)

试题详情

20.当前,校园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中小学生每年非正常死亡人数都在万人以上。

为此某校八年级二班同学决定以“校园安全,警钟长鸣”为主题办一期墙报,现请你参与其中,共同完成。

下面是陈思语同学的两则时事报道:

报道一:2004年10月,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召开全国中小学生安全工作电话会议,强调在全国集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为,为广大中小学生及少年儿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良好环境。

报道二:教育部、公安部、团中央等五部委联合决定,将每年的3月29日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

⑴时事评论:陈思语同学的两则时事报道体现了对未成年人什么权利的保护?你知道我国有哪些法律对未成年人的这一权利进行特殊保护的?(4分)

⑵请你列举校园内或社会上有哪些侵犯或损害未成年人这一权利的行为或隐患。(至少三例)(6分)

⑶为了减少校园不安全事件的发生,请你发表看法。(4分)

[各抒已见]

试题详情

19.八年级二班同学了解了上述事例后,形成了两种不同观点:甲方同学认为,他们的做法是一种不珍惜自身生命健康权的行为,不值得提倡。乙方同学认为,他们以牺牲自己的生命维护了正义,我们青少年应向他们学习,敢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哪怕牺牲生命。

  对上述两种观点,你是怎样看的?(12分)

[关爱生命]

试题详情

[敬畏生命]

18.为救落水者,青年高增玉2004年8月在广州献出生命;为抓获正在抢劫的歹徒,青年付建州2004年11月血染厦门长街;为保护即将被失控汽车撞上的4名学生,女教师靳伟杰2005年1月在深圳献出青春;为从呼啸而来的火车头前救下两名儿童,青年李学生2005年2月在温州壮烈牺牲;为救人勇斗歹徒,青年王建设2005年5月喋血深圳街头……他们感动了全中国!

⑴他们为什么感动了全中国?(6分)

⑵他们的英勇事迹对你有何启示?(4分)

试题详情

17.(   )某同学为了戒除网瘾,将自己的手指戳伤,这是值得表扬的。

试题详情

16.(   )见义勇为是正义行为,因此,法律提倡未成年人积极去做,甚至不惜生命。

试题详情


同步练习册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