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能力:理解当我们的隐私权受到侵害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隐私权;另外揭露别人的隐私是不道德行为,也是违法行为。
1、认知:懂得什么是个人隐私,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也是人权保护的重要内容。
8、在诗歌《让我们把生命珍惜》中结束
7、知识补充:查阅相关法律,它们对公民的人身权利的保护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概括其内容有二:其一,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依法进行自卫,其他公民有权制止侵害行为。其二,对伤害程度的两方面规定。
6、七嘴八舌:
(1)作为未成年人,你的人身权利受到过不法侵害吗?
(2)公民在自己的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用什么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学生讨论后教师归纳:当自己的人身自由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能正确运用法律武器,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
5、案例呈现:脱剩三角裤,才能证清白
深圳消费者夏某和妻子到“曼哈顿”国际服装城购物,经过出口处防盗门时,防盗器骤响,工作人员当即把他拦住。夏某虽多次声明未拿任何物品,仍被迫脱下T恤衫,赤膊向工作人员证明其清白,引来数百人围观。最后,夏某被带去搜身,脱得只剩下一条三角裤,经查证确实未拿商场任何东西,才获准离店。
提问:①商场怀疑顾客偷拿货品时,有无权利对顾客进行搜查?
②应采取哪些措施维护商场自身的合法权利?
③这位顾客的什么权利受到侵害了?(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教师引导学生认识:搜查只能由侦查人员必须严格按法律程序进行,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公民的人身和住处进行搜查。除此之外,公民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和侵害。
(转承: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除了维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之外,还要维护公民的人身自由。)
4、温暖一刻:搜索我们身边尊重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行为?
学生思考后会举出一些:如护送儿童过马路;路遇伤病着奋力抢救;为伤员献血,待死后捐献眼角膜等……
通过这一活动目的在于感染学生,引导学生关爱生灵、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远离暴力,做一个既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
3、出谋划策:材料见教材P20
如果你是符石卫或者是他的家人,请设计你的维权方案。学生分小组讨论,讨论后小组推荐代表发言。(学生可能会提出许多解决方案,教师强调注重法律角度谈维权方案。)
教师引导学生认识:生活中权利受到侵害时,我们可以运用法律来积极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利,法律保护就在我们身边。
2、我做法官:《不能承受的生命》
材料:河南省固始县的男孩孙陈晨从小患有癫痫,脑细胞严重萎缩,随着年龄的增长,孙陈晨的病越来越严重。他的母亲何士俊不忍心看到儿子受这样的痛苦,和村医夫妇一起给孙陈晨注射了大量麻醉药品致使他死亡。
提问:①孙陈晨虽然缺陷,他拥不拥有生命健康权?
②他的母亲有没有权利结束他的生命?这样的行为必将受到怎样的处罚?为什么?
得出结论: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所享有的最基本的人身权利,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加以侵害。“一个生命比地球还重,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使大义灭亲也不允许,因为这是侵害生命权的行为,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这是侵害生命健康权的行为。
第一课时:《维护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重点:理解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是维护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
难点: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们的基本权利。
1、导入:
拥有健康才可能拥有一切,若将健康与其他利益相比,健康是“1”,名誉、金钱、友情、爱情、地位等都是“1”,后面排列的“0”,有了“1”,这个数可以是十、百、千万乃至无穷大,若没有“1”,即失去了健康,后面的名誉、金钱等再多也是“0”……
学生体会生命和健康的重要。教师总结:其实生命和健康除了自己好好珍惜之外,我们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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