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小黄给小宋取外号的行为是侵犯他人名誉、贬低他人人格的行为。
(2)因为,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2、(1)小红行使了肖像权
(2)具体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1、(1)不合法。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通信秘密属于公民的个人隐私,家长、老师、领导拆看他人信件,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2)不合法。未满10周岁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可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所以父母拆看未满10周岁未成年人的信件是合法的,老师不是学生的监护人,无论学生是否达到10周岁,拆看学生信件都是不合法的。
1、×2、×3、√4、√5、×6、√
21、去年5月的一天,山东省章丘市某学校学生到镇医院例行体检。当轮到初二(4)班的女生佳佳透视时,医生看到屏幕上有阴影显示、这是由于佳佳的衣服上别了一个卡子造成的,医生也没问什么。然而这一切都被站在一旁的同学小虎看到了。
调皮的小虎大笑着告诉向学们,佳佳肚子里有个小孩,引起了佳佳的一顿怒骂,事后也就没在意。然而从医院回到学校后,同学们都议论佳佳怀孕了。仅一天时间,谣言已遍及校园的每个角落。
佳佳终于忍受不了,把此事告诉了班主任范老师。范老师一再向同学们强调:那是一句开玩笑的话,不是真的。但并没有什么效果。
谣言飞进了佳佳所住的村子,佳佳的父亲找到学校要求严肃处理此事。然而,因为过几天学校就要放麦收假,校方决定把此事放一放。但随后谣言越传越走样,人们甚至纷纷猜测孩子的父亲是谁?有的说是她爷爷,有的说是她爸爸。
佳佳及其家人,人格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再次找到学校。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学校召开师生大会避谣,而且对小虎也进行了严厉的处罚。但这一切都为时已晚,佳佳一家人生活在极度的痛苦之中.
问:(l)佳佳父亲把小虎和学校一起告上了法庭,理由分别是什么?
小虎:
学校:
(2)他们分别在这场官司中应该吸取什么教训?
20、小林骑自行车上学时,闯红灯过马路,险些与正常行驶的汽车相撞。对此,你有何看法(至少从三个角度简要分析回答)
19、某校八年级(6)班同学小宋长得矮胖,同班同学小黄给他起了个“武大郎”的外号。对此,小红心里很不好受。
请问: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理由是什么?
18、15岁的小红,喜爱芭蕾舞,让爸爸给自己拍了张跳舞的照片,某刊编辑找到小红。要求将该照片刊登于杂志封面上。小红征得爸爸同意后答应了编辑的要求,编辑将使用照片的报酬交给了小红。
请问:小红行使了什么权利?具体包括哪些方面?
17、生活中会有这样的现象:未经同意,老师拆看学生的信件,父母拆看子女的信件,领导检查下级的信件。拆看信件者均认为自己有教育或管理的权利。
请问:
( l )上述行为是否合法?简要说说理由。
( 2 )假如老师或父母拆看未满10周岁的学生或子女的信件,是否合法?
16、隐私权的真谛是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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