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Where did this conversation most probably take place?
A. Inside a bookstore. B. By an art museum. C. By a bookstore.
A.£19.15. B.£9.15. C.£9.18.
答案是B。
3.在处理教学难点“早期成文法典的立法思想和立法技术对后世的影响”上,显得单薄,停留在结论的解释上,特别是不同区域的法典对今后世界不同法系形成的影响未能作更深入的展开,这是一大缺憾。
2.“从习惯到法的历史演变”学生既能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理解“习惯―规范―法律”的历史发展脉络,还可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反映这种发展脉络的遗风或缩影,所以有一定的历史感和现实感。“早期成文法典”的教学,因学生对社会经济、文字、国家等已有一定的知识积累,所以对“早期成文法典产生的历史条件”较易理解;同样,通过对一定材料的分析,学生也能较正确地提炼“早期成文法典特征”。整个教学基本完成了教学目标,也解决了教学重点。
1.“法律的起源”较为典型地体现了“文明史”的基本特征。一方面,它包含了法律从“源头”到“成型”的过程,可以视为“史”的演进;另一方面,法律的最终形成,则可理解为人类创造的“成果”。同时,因为本课侧重于从总体上理解早期成文法典的特点,所以“早期成文法典的特征”可以是总体的特征;但文明发端于不同的区域,因此人类早期的法律成果也有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异直接影响着今后世界各主要法系的形成,所以在教学中应有所体现。
2.材料二内容反映的法律特点是什么?结合已学知识,谈谈早期成文法典还有哪些特征。
法律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统治者以神的名义颁布、神明裁决原始残余、严格的等级制度、严刑峻法、具一定的立法思想、立法水平。
[教学反思]
1.文中“共同规则”最早表现为什么形式?后来有何变化?请各举出一例。
风俗习惯;习惯演变为法律。
社会经济发展 严格的等级制度 历史进步性
产生 文字创造 特 征 严刑峻法维护统治 影 响
条件 国家诞生 神明裁决原始遗风 各主要法系形成
立法思想、技术水平
[训练设计]
材料一:恩格斯指出:“在社会发展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恩格斯《论住宅问题》,《马恩选集》第2卷P538-539
材料二:《左传?昭公六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问题:
以神的名义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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