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算法初步
1.算法的含义、程序框图
了解算法的含义,了解算法的思想;理解程序框图的三种基本逻辑结构:顺序、条件分支、循环。
2. 基本算法语句
了解几种基本算法语句--输入语句、输出语句、赋值语句、条件语句、循环语句的含义。
3.算法案例
了解秦九韶算法、辗转相除法、更相减损术等算法案例。
(四)平面解析几何初步
1.直线与方程
掌握确定直线位置的几何要素;理解直线的倾斜角和斜率的概念,掌握过两点的直线斜率的计算公式;能根据两条直线的斜率判定这两条直线平行或垂直;掌握直线方程的三种形式(点斜式、两点式及一般式),了解斜截式与一次函数的关系;能用解方程组的方法求两相交直线的交点坐标;掌握两点间的距离公式、点到直线的距离公式,会求两平行直线间的距离。
2.圆与方程
掌握确定圆的几何要素,掌握圆的标准方程与一般方程;能根据给定直线、圆的方程,判断直线与圆的位置关系;能根据给定两个圆的方程判断圆与圆的位置关系;能用直线和圆的方程解决一些简单的问题;了解用代数方法处理几何问题的思想。
3.空间直角坐标系
了解空间直角坐标系,会用空间直角坐标刻画点的位置;会求空间两点间的距离。
(三)立体几何初步
1.空间几何体
了解柱、锥、台、球及其简单组合体的结构特征,会用这些特征描述现实生活中简单物体的结构;能画出简单空间图形(长方体、球、圆柱、圆锥、棱柱等的简易组合)的三视图,能识别上述的三视图所表示的立体模型,会用斜二侧法画出它们的直观图;会用平行投影方法画出简单空间图形的三图视与直观图,了解空间图形的不同表示形式;了解球、棱柱、棱锥、台的表面积和体积的计算公式(不要求记忆公式)。
2. 点、直线、平面之间的位置关系
理解空间直线、平面位置关系的定义,会用以下公理和定理进行推理:
◆公理1:如果一条直线上的两点在一个平面内,那么这条直线在此平面内。
◆公理2:过不在一条直线上的三点,有且只有一个平面。
◆公理3:如果两个不重合的平面有一个公共点,那么它们有且只有一条过该点的公共直线。
◆公理4:平行于同一条直线的两条直线平行。
◆定理:空间中如果两个角的两条边分别对应平行,那么这两个角相等或互补。
以立体几何的上述定义、公理和定理为出发点,通过直观感知、操作确认、思辨论证,认识和理解空间中线面平行、垂直的有关性质与判定。
理解以下判定定理并用以证明一些空间位置关系的简单命题:
◆平面外一条直线与此平面内的一条直线平行,则该直线与此平面平行。
◆一个平面内的两条相交直线与另一个平面平行,则这两个平面平行。
◆一条直线与一个平面内的两条相交直线垂直,则该直线与此平面垂直。
◆ 一个平面过另一个平面的垂线,则两个平面垂直。
掌握以下性质定理并用以证明一些空间位置关系的简单命题:
◆一条直线与一个平面平行,则过该直线的任一个平面与此平面的交线与该直线平行。
◆两个平面平行,则任意一个平面与这两个平面相交所得的交线相互平行。
◆垂直于同一个平面的两条直线平行。
◆两个平面垂直,则一个平面内垂直于交线的直线与另一个平面垂直。
(二)函数概念与基本初等函数Ⅰ
1.函数
了解构成函数的要素,会求一些简单函数的定义域和值域,了解映射的概念;会根据不同的需要选择恰当的方法(如图象法、列表法、解析法)表示函数;了解简单的分段函数,并能简单应用(函数分段不超过三段);理解函数的单调性、最大(小)值及其几何意义;了解函数奇偶性的含义;会运用基本初等函数的图象分析函数的性质。
2.指数函数
理解有理指数幂的含义,了解实数指数幂的意义,掌握有理指数幂的运算及性质;理解指数函数的概念及其单调性,掌握函数图象通过的特殊点,会画底数为2、3、10、、的指数函数的图象;知道指数函数是一类重要的函数模型。
3. 对数函数
理解对数的概念及其运算性质,会用换底公式将一般对数转化成自然对数或常用对数,了解对数在简化运算中的作用;理解对数函数的概念及其单调性,掌握对数函数图象通过的特殊点,会画底数为2、10、的对数函数的图象;知道对数函数是一类重要的函数模型,知道指数函数(a > 0,且 a≠1) 与对数函数(a > 0, a≠1)互为反函数。 4. 幂函数
了解幂函数的概念;了解幂函数y=,y=2,y=3,,的图象的变化情况。
5.函数与方程
了解函数的零点与方程根的联系,会判断一元二次方程根的存在性与根的个数;会用二分法求相应方程的近似解。
6.函数模型及其应用
了解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的增长特征,知道直线上升、指数爆炸、对数增长等不同函数类型增长的含义;了解函数模型(如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分段函数等在社会生活中普遍使用的函数模型)的广泛应用。
(一)集合
1.集合的含义与表示
了解集合的含义,了解元素与集合的关系;能用自然语言、图形语言、集合语言(列举法或描述法)描述具体问题。
2.集合间的基本关系
理解集合之间包含与相等的含义;了解全集、子集、空集的含义。
3.集合的基本运算
理解两个集合的并集与交集的含义,会求两个简单集合的并集与交集;理解补集的含义,会求给定子集的补集;会用Venn图表达两个简单集合间的关系及运算。
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所规定的五个必修模块的学习内容。具体分述如下:
4.个性品质
个性品质是指学生个体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数学视野,认识数学的科学价值和人文价值,崇尚数学的理性精神,形成审慎思维的习惯,体会数学的美学意义。
3.数学思想方法
数学思想方法是数学知识在更高层次上的抽象和概括,它蕴含在数学知识发生、发展和应用的过程中。对数学思想方法的考查是对数学知识在更高层次上的抽象和概括的考查,主要考查函数与方程的思想、数形结合的思想、分类与整合的思想、化归与转化的思想、特殊与一般的思想、或然与必然的思想等。对数学思想方法的考查要与数学知识的考查结合进行,通过数学知识的考查,反映学生对数学思想方法的理解和掌握程度。考查时,要从学科整体意义上考虑,注重通性通法,淡化特殊技巧,有效地检测学生对中学数学知识中所蕴含的数学思想方法的掌握程度。
2.能力
能力是指空间想象能力、抽象概括能力、推理论证能力、运算求解能力、数据处理能力以及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
(1)空间想象能力:能根据条件作出正确的图形,根据图形想象出直观形象;能正确地分析出图形中基本元素及其相互关系;能对图形进行分解、组合与变形;会运用图形与图表等手段形象地揭示问题的本质。
(2)抽象概括能力:对具体的实例,通过抽象概括,能发现研究对象的本质属性;并从给定的信息材料中,概括出一般性结论,同时能将其用于解决问题或作出新的判断。
(3)推理论证能力:推理既包括演绎推理,也包括合情推理;论证方法既包括按形式划分的演绎法和归纳法,也包括按思考方法划分的直接证法和间接证法。应学会运用合情推理进行猜想,再运用演绎推理进行证明。会根据已知的事实和已获得的正确数学命题,论证某一数学命题真实性。
(4)运算求解能力:会根据法则、公式进行正确运算、变形和数据处理,能根据问题的条件寻找与设计合理、简捷的运算途径;能根据要求借助计算器对数据进行估计和近似计算。
(5)数据处理能力:会收集、整理、分析数据,能从大量数据中抽取对研究问题有用的信息,并作出判断。数据处理能力主要依据统计或统计案例中的方法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并解决给定实际问题。
(6)应用意识:能综合应用所学数学知识、思想和方法解决问题,包括解决相关学科、生产、生活中简单的数学问题;能理解问题陈述的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和分类,将实际问题抽象为数学问题;能应用相关的数学方法解决问题进而加以验证,并能用数学语言正确地表达和说明。应用的主要过程是依据现实的生活背景,提炼相关的数量关系,将现实问题转化为数学问题,构造数学模型,并加以解决。
(7)创新意识:对新颖的信息、情境和设问,选择有效的方法和手段收集信息,综合与灵活地应用所学的数学知识、思想方法进行独立思考、探索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创造性地解决问题。
高中毕业会考数学科考试的主要考查方面包括:中学数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数学思想方法。
1.知识
知识要求是指《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程标准》)中所规定的必修课程中的数学概念、性质、法则、公式、公理、定理。
基本技能包括按照一定程序与步骤进行运算、处理数据、绘制图表等。
对知识的要求依次是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
(1)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的含义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知道这一知识内容是什么,能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步骤照样模仿,并能(或会)在有关的问题中识别和认识它。
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了解,知道,识别,模仿等。
(2)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内容有较深刻的理性认识,知道知识间的逻辑关系,能够对所列知识作正确的描述说明并用数学语言表达,能够利用所学的知识内容对有关问题进行比较、判别、讨论,具备利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
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描述,说明,表达,推测,想像,比较,判别,会求,会解,初步应用等。
(3)掌握:要求能够对所列的知识内容进行推导、证明,能够利用所学知识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讨论,并且加以解决。
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掌握,导出,分析,推导,证明,研究,讨论,选择,决策,解决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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