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课在教学时主要教会学生学习集合的表示方法,在认识集合时,
应从两方面入手:
(1)元素是什么?
(2)表示集合时,集合中的元素与使用的代表字母名称无关。
课题 一、知识点 (一) |
(二) |
例题: 1. |
2. |
3.常用数集的定义及记法
2.集合的表示方法
(列举法、描述法、维恩图共3种)
1.集合的有关概念
(集合、元素、属于、不属于、有限集、无限集、空集)
(三) 有限集与无限集
1、 有限集:含有有限个元素的集合。
2、 无限集:含有无限个元素的集合。
3、 空集: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记作Φ,如:
注:空集不能作为有限集,有限集是指非空集合。
练习题:
1、P6练习
2、用描述法表示下列集合
①{1,4,7,10,13}
②{-2,-4,-6,-8,-10}
3、用列举法表示下列集合
①{x∈N|x是15的约数} {1,3,5,15}
②{(x,y)|x∈{1,2},y∈{1,2}} {(1,1),(1,2),(2,1)(2,2)}
注:防止把{(1,2)}写成{1,2}或{x=1,y=2}
③
④ {-1,1}
⑤ {(0,8)(2,5),(4,2)}
⑥
{(1,1),(1,2),(1,4)(2,1),(2,2),(2,4),(4,1),(4,2),(4,4)}
(二)集合的表示方法
1、列举法: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写在大括号内表示集合的
方法。
例如,由方程的所有解组成的集合,可以表示为{-1,1}
注:(1)有些集合亦可如下表示:
从51到100的所有整数组成的集合:{51,52,53,…,100}
所有正奇数组成的集合:{1,3,5,7,…}
这是在集合中的元素比较多,元素又呈现一定的规律性,在不致于发生错误的情况下,可以用几个元素作为代表,其他元素用省略号表示。
(2)a与{a}不同:a表示一个元素,{a}表示一个集合,该集合只
有一个元素。
特征性质描述法:用集合中元素的特征性质来描述集合。
特征性质:如果在集合I中,属于集合A的任意一个元素都具有性质P(x),而不属于集合A的元素都不具有性质P(x),则性质P(x)叫做集合A的一个特征性质。
格式:{x∈I| P(x)}
含义:表示集合A是由集合I中具有性质P(x)的所有元素构成的。
例如,不等式的解集可以表示为:或
所有直角三角形的集合可以表示为:
注:(1)在不致混淆的情况下,可以省去竖线及左边部分。
如:{直角三角形};{大于104的实数}
(2)错误表示法:{实数集};{全体实数}
3、维恩图:用一条封闭的曲线的内部来表示一个集合的方法。(下一节还讲)
注:何时用列举法?何时用特征性质描述法?
(1) 有些集合的公共属性不明显,难以概括,不便用描述法表示,只能用列举法。
如:集合
(2) 有些集合的元素不能无遗漏地一一列举出来,或者不便于、不需要一一列举出来,常用描述法。
如:集合;集合{1000以内的质数}
注:集合与集合是同一个集合
吗?
答:不是。
集合是点集,集合= 是数集。
5.教材中例子(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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