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欤”语气词,“吗”
蹴尔而与之: 给予
未复有能与其奇者:欣赏
5.乡:“向”,从前
4.与:“欤”,吗,语气助词
3.得:“德”,恩惠,这里是感恩的意思
2.辩:“辨”,辨别
1.辟:“避”,躲避
28.所欲有甚于生者. 甚:超过。
译文
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够同时得到的话,那么(我)就舍弃鱼而选择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够同时得到的话,那么就舍弃生命而选择道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事还有比死亡更讨厌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追求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能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令人讨厌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办法,有什么不能采用呢?因此就生存下来,然而有人不用,因此就可以躲避祸患然而有人不采纳。是因为他们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事。不仅是贤明的人有这样的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品德)使他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了就可活下去,得不到就会饿死。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别人吃,饥饿的路人不肯接受;踢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高官厚禄如果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这样丰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肯接受(因得好处而丧义),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肯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妻妾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肯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
这种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种做法就叫做丧失了本性。
内容简析
《孟子语录》一文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孟子会毅然“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当中的“义”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恶之心”(按现在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为“廉耻之心”)。因为人只有拥有“羞恶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线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范围所不接纳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于生”的事,这样才能不被“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识穷乏者得我”所诱惑,而像“不食嗟来之食”的人一样,内心有一种凛然的“义”。
艺术特色,主旨,内容思想:
文章特点:气势宏大,论证严密,富有感染力,对后世散文的发展有很大影响。
《孟》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
[作者简介]
孟子,名轲,字子舆,战国时期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散文家。是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地位仅次于孔子,后世常以“孔孟”并称。对后来的宋儒影响很大,被认为孔子学说的继承者,有“亚圣”之称。他生活在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中期,政治上主张“法先王”,在孔子“仁”学基础上,提出系统的“仁政”学说,主张行“仁政”以统一天下,曾游说梁、齐等诸侯国君,均不见用。退而与弟子万章、公孙丑等著书立说。在人性方面,因袭孔子“性相近也,习相远也”,主张人性本善。(存在决定意识,物质决定精神,孟子观点带有明显的唯心主义。不过他提出的“舍生取义”的观点,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商品经济的今天,都具有积极意义。孟子言论和行动的记载,保留在《孟子》一书中。
孟子名言
尽信书,不如无书。 (孟子·尽心下)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孟子·告子下)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孟子·公孙丑)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孟子·尽心上)
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 (孟子·离娄下)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孟子·尽心上)
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孟子·公孙丑)
子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 (孟子·尽心上)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为大丈夫。 (孟子·滕文公)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孟子·梁惠王下)
整体把握
本文提出在“生”和“义”不能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取义的观点,并且进一步指出这是每个人都有的“本心”,那些在“义”上有亏的人不过是丧失了他们的“本心”罢了。
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义之端也。”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因此,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有损于人格的事来。
文章第一段分为三层。
第一层(从开头到“舍生而取义者也”):提出本文的论点。作者先讲一个生活常理,即在鱼和熊掌不可以同时得到的情况下,一般要“舍鱼而取熊掌”,以这个生活常理为喻,自然地引出在生和义无法同时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而取义”的结论,这也是本文的主旨。
第二层(从“生,亦我所欲也”到“所恶有甚于死者”):对论点进行具体的分析与阐释。第一层中用比喻论证的方法引出论点,虽然很巧妙,但比喻毕竟不是严密的论证,第二层就直接对论点进行较深入的分析与阐释了。
作者先从正面来讲:虽然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是,因为我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虽然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是,我所厌恶的东西还有甚于死亡的,因此即使是死亡之患,我有时也不避开它。这里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指“义”;所说的“甚于死者”就是“不义”。于是,为了“义”,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的事。
接着,作者又从反面来申述观点: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东西没有超过死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死亡之患的办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这里隐含的意思是,一旦将爱惜生命和惧怕死亡发展到极端,那么在生命受到考验的时候,人的行为就会失去准则,做出让人不齿的事情来,最终,人的价值和尊严丧失殆尽。因为暗含了这样的意思,因此,“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这两句话,具有警醒人心的作用。
第三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作者进一步指出,其实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之所以只有“贤者”才能做到“舍生取义”,是因为“贤者”能够保有“本心”而已。
第二段运用的是举例论证法。作者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告诉我们,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箪食,一豆羹”,当它关乎生死的时候,也能考验一个人的品德。“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都不屑受之,这就是人没有丧失“本心”的表现。
又举有的人“不辩礼义”地贪求“万钟”为例,说明丧失“本心”的表现。“一箪食,一豆羹”虽然比“万钟”少得多,可是“弗得则死”,看来更为重要。这里作者又运用了对比论证法,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作对比。按财富的数量说,“万钟”自然是多的。但是,“万钟”决定的是“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一箪食,一豆羹”决定的却是生命,自然要比“万钟”更重要。通过这种对比,既让人认识到将“礼义”抛到脑后,贪求富贵的行为是多么地不值得,也让人醒悟到“本心”的丧失是一个渐变的过程,人应时时反省自己才行。
基础知识
27.舍生而取义者也:而,表并列、顺承
26.能:能够
25.是故: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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