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与政治常识结合点
1、体现了政府的依法行政,做到了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按一般程序,取消利息税需经人大立法程序,但在民意呼唤、民情期盼的舆论环境下,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作出取舍,既避免了由于人大立法程序过于复杂而拖延利息税调整时间,也合乎现代政府职能范围内高效行政的要求。
2、国家具有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主要通过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来实现。现在中国经济处于高速增长时期,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好的增长势头。在这种形势下,调整利息税,有望成为货币政策之外宏观调控的又一工具,以利于宏观经济健康、平稳运行。
3、体现了全国人大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具有最高决定权。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4、体现了政府的性质是人民意旨的执行者和人民利益的捍卫者;体现了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对人民负责原则。利息税的调整,从民生角度看,是照顾中低收入者的政策需要,是对人民负责的体现。体现了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举措是党和政府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体现。
(二)与哲学常识结合点
1、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对物质的反映,这一原理要求我们要一切从实际出发,是主观符合客观。1999年11月1日至今,我国对居民储蓄一直征收20%利息税。开征利息税,旨在促进居民增加消费支出、拉动内需上升。但近8年的实施效果表明,由于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等深层次原因,我国储蓄倾向一直比较高,利息税在促进居民消费方面效果不明显。相反,一旦CPI(消费者物价指数)高涨,扣除利息税后银行实际存款利率反而为负。正因如此,关于利息税的调整势在必行。
2、意识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由于人们的利益立足点不同,对同一客观事实的评论也会不同。人们对于利息税有着不同的意见。在调查中,78.8%的人认为应该彻底取消。19.9%的人则认为,可以保留这个税种,但是应该设一个起征点,规定总存款在一定数额以下的可以免征利息税。
3、事物是相互联系的,联系是客观的,整个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这就要求我们坚持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利息税调整后,存款不会出现大幅回流。目前股票、基金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相当高,因此,利息税调整对股市影响有限。但将对国债、寿险等理财产品产生明显影响。国债年收益率本来低于同期存款利率,或与同期定期存款利率持平,但利息税调整后,无疑使得短期债券投资吸引力大幅度下降。如果储蓄存款的利息税调整,而国债的收益不作调整,国债的吸引力将大大下降。
4、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的物质世界,这就要求我们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利息税开征8年来,在鼓励消费和投资、合理调节个人收入、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我国经济社会情况发生了新的变化,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较快,物价指数有一定上涨,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收益相对减少。为了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的方针政策必须随之发生改变,利息税调整体现了这一点。
5、世界就是一个矛盾统一体,矛盾是普遍的、客观的,这就要求我们坚持矛盾分析法,坚持两点论、两分法,一分为二地看问题。对于利息税的调整我们要辩证地看,一方面利息税这个税种的存在是合理的。因为,利息是个人所得的一部分,如果其它收入都要交个人所得税,那么利息收入就没有不交税的理由。另一方面目前我国的利息税制度上存在较多不完善之处。其中最为人所诟病的是,其加重了中低收入阶层的负担,其存在有其不合理性。
6、体现了矛盾具有特殊性,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事物及其每个侧面各有其特点,这一原理要求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目前通货膨胀已取代通货紧缩成为目前经济生活的主要隐患。在这种情况下,征收利息税与整个宏观调控的政策大方向不近一致,所以经济形势不同采取的措施也应该随着发生改变。
7、发挥主观能动性与尊重客观规律的统一。中国人民银行对利息税的调整过程既遵循了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又充分发挥了人的主观能动性。
(一)与经济常识结合点
1、体现了国家的宏观调控,市场的调节不是万能的,有其自身的弱点和不足,需要国家采用经济等手段进行宏观调控,以确保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中央银行调整利息税正是利用经济手段对经济进行调控的体现。
2、中国人民银行具有依法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职能。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息税可以适当扭转实际利率为负的局面,有利于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协调发展。
3、储蓄的作用。利息税的调整从一定意义上说等同于加息,随着实际利息收入的提高,居民的储蓄愿望多少会上升,有利于实现市场供应和商品购买力之间的平衡,从而调节货币流通,稳定物价,实现社会的稳定。
4、利息调整对股市造成一定的影响。股票价格和预期股息成正比,与银行利息率成反比。央行调整利息税后,可能分流一部分股市资金,对股票价格会成生一定的影响。
对“利息税调整”的理论思考
背景材料: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07年6月27日上午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根据这一决定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授权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
国务院决定自8月15日起,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由现行的20%调减为5%。
[相关链接]
“利息税”就是对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1950年,我国颁布利息所得税条例,规定对储蓄存款征收利息税,后因种种原因停征。
目前所开征的利息税始于上个世纪90年末。当时,亚洲金融危机发生,我国经济出现通货紧缩势头,经济增长动力缺乏,投资不足,消费不旺,在连续七次降低银行利率并采取一系列积极财政政策后,储蓄存款余额依然持续增长,刺激消费成为当时的一种必然选择。在这种情况下,我国从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征收储蓄利息税,以期把高额居民储蓄这只"笼中虎"赶出来。
4、体现了量变与质变的辩证统一观点。北京市长强调,必须将“节俭办奥运”的观念真正落实到整个筹办过程中。对奥运场馆建设他提出了三点要求,其中第二点要求是新建场馆标准要适度,在满足赛事需要的前提下重新调整项目规划,通过设计优化、技术论证、科技攻关、科学管理等手段,千方百计降低工程造价。国家体育场位于规划中的北京奥林匹克公园内,因结构组件相互支撑形成网络状的构架而被形象地称为“鸟巢”。根据专家的反复研究论证,“鸟巢”原设计方案中的可开启屋顶被取消,屋顶开口扩大,并通过钢结构的优化,大大减少了用钢量。优化调整后的方案可以确保工程造价控制在国家发改委要求的22.67亿元之内。
3、我们想问题办事情要用发展的观点来看问题。奥运场馆设施的选址、规划和设计既要符合举办奥运会的要求,又要充分考虑赛后利用,使奥运场馆能够长期为人民的健身、文化和休闲服务,这充分考虑的举办奥运会的长远利益。
热点透析:关于北京“节俭办奥运”的多角度理论思考
第二十八届雅典奥运会晚圆满落下帷幕。中国体育代表团在雅典奥运会上创造了新的辉煌,以32金17银14铜的成绩历史性地在金牌榜上位居第二。从北京市市长接过奥运会会旗的那一刻起,世界的目光转而聚焦中国的北京。北京市长在中共北京市委九届七次全会上提出,在筹办2008年奥运会过程中,北京奥组委及其他相关部门必须牢固树立“节俭办奥运”的观念,尽最大努力降低工程造价。结合唯物论、辩证法的有关知识,我们对“节俭办奥运”可作如下分析和思考。
哲学常识角度:1、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决定意识,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一切从实际出发。节俭办奥运符合了我国的基本国情。中国是一个大国,有十几亿的人口,建国已经50多年,改革开放也已经有20多年,我们来办一届奥运会,在经济上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这一点毫无疑问的。但是,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办任何事情都必须从这个国情出发。在市场经济尚不发达的国家,举办奥运会还要靠政府的力量。北京办奥运,从最初的“将承办一届历史上最出色的奥运会”,到今天的“节俭办奥运”,是务实精神的体现。
2、正确的思想意识能够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对于举办奥运会这种巨型的活动,政府操作的指导思想,至关重要。面对一个花钱工程,是办“出色而浪费”的,还是办“出色而节俭”的?两种不同的指导思想,带来的结果,大不相同。另外,奥运会这种前所未有的大活动,我们能坚持节俭原则,为其他类似活动树立了一个最有说服力的榜样。办奥运会能如此,其他活动如全运会、省运会、各种文艺晚会、招商引资会等等,也都毫无例外地应该实行节俭办事原则。
2、如何区分主、次矛盾和矛盾的主次方面 (理论和实践两方面)
(1)理论上:首先:二者的区别: ①含义不同。 主要矛盾是指在复杂事物中包含多个矛盾,其地位和作用是不平衡的,其中必有一个矛盾居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着决定作用,这个矛盾就是主要矛盾。反之,不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就是次要矛盾。 ②二者提出的背景不同。 现实存在的事物往往是很复杂的,不只包含一种矛盾,而是一个由多种矛盾构成的矛盾体系或系统。主、次矛盾说的是“矛盾体”,可以称为“一个”可“一种”矛盾;而矛盾主、次方面研究的是任何一个矛盾中的两个对立面之间的关系,说的是“矛盾侧面”,所以只能叫做“一方”或“方面”。 ③从外延上讲,主要矛盾是就复杂事物中所包含的“许多矛盾”相互比较而言的,而主要方面则是就“同一矛盾”的双方相互比较而言的。比较的结果,主要矛盾一般只有一个,而次要矛盾则可以有多个;矛盾的主要方面只有一方,而次要方面也只有一方。 ④并非一切事物内部都有主要矛盾。事物有简单和复杂之分,对简单事物而言,其内部只包含一个矛盾,因而无所谓主次。只有复杂事物内部包含两个或两以上的矛盾时,才有主次之分。而对于任何一个矛盾而言,它总是包含着矛盾的双方的,所以任何矛盾的双方都要分为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⑤方法论意义不同。主次矛盾的原理告诉我们集中力量找出主要矛盾,才能找到解决复杂问题的重点、关键或中心,同时做到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矛盾的主次要方面原理告诉我们,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因此,人们在认识事物时,必须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才能正确认识事物的性质、主流,同时,次要方面对事物的性质也有一定的影响,一定条件下二者还可能相互转化,所以也不能忽视矛盾的次要方面。 ⑥可以用来判断二者区别的一些重点词语:“抓重点”、“抓中心”、“抓关键”、“突出任务”、“核心问题”、“放在首要地位”等说法都可以判断为抓主要矛盾;“抓主流”、“辨方向”、“识大局”(分析形势)、“判断性质”、“占主体”等词语都可作为矛盾主要方面的识别依据。
其次,二者的联系:
①都是讲矛盾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地位和作用的不平衡的问题,都属于矛盾特殊性的两种情形。 ②主次矛盾都是矛盾体,因而其内部均包含着矛盾的双方,所以,主次矛盾又都有它们各自的矛盾主、次方面。有时我们可以见到这样的一个说法:“主要矛盾决定着复杂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其实其本质含义就是说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了这个复杂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 ③主次矛盾和矛盾主次方面的关系都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 ④二者都要求坚持用两点论和重点论统一的观点看问题。
(2)实践上:如何区分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
第一种方法:从教材框题入手,“办事情要善于抓重点(主要矛盾),看问题要分清主流和支流(矛盾主次方面)”。 第二种方法:性质界定法,即看材料是不是要给事情(物或人)定性,也就是说做总结、评判其优劣、利弊、得失、好坏、正误等,若是,则用矛盾主要方面,否则就是主要矛盾。这也是从教材内容入手,“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的”。 第三种方法:关键词界定法,即看材料中所运用的一些词语,如:中心、重心,重点、关键、突破口、根本上、牵牛要牵牛鼻子、胡子眉毛一把抓(教材中还有一些俗语)等,这就是主要(次要)矛盾。而主导、主体、主流(支流)、优势、总体上、大多数、一个指头和九个指头等,这是矛盾主要(次要)方面。
1、“两点论、两分法’中的“两点论”与“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中的“两点论”的关系
(1)二者的区别:①含义不同。“两点论、两分法”是全面地看问题的方法,既看事物的这一面,又看事物的那一面.
②二者依据不同。前者哲学依据是矛盾普遍性原理:后者哲学依据是主次矛盾辨证关系原理和矛盾主次方面辩证关系原理,而主次矛盾、矛盾的主次方面都属于矛盾的特殊性。
③二者强调的内容不同。前者只强调两点,强调全面,后者强调的是带有重点的两点。
(2)二者的联系:①主次矛盾、矛盾主次方面原理要求的“与重点论相统一的两点论”中的两点与普遍牲原理要求的“两点论”中的两点统一于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
②二者的反面都是一点论。所以,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因此不能笼统地讲前者就是后者。
[例1] 世界自然基金会2007年5月7日发布的一份报告发出指出告,污染、全球变暖、滥建大坝等现象的蔓延,正在使地球上最具代表性的河流面临严峻的生存危机。这主要表明
A.先行后续的关系就是因果联系
B.整体功能总是大于局部功能之和
C.因果联系具有客观性,我们必须正确对待因果关系
D. 当部分以有序、合理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
[解析]C(解析:本题涉及到的高考知识点有因果联系的客观性;A、B表述错误,D项与题意无关;从题中所提供的信息可知,人们在改造自然时要预见到它可能给生态环境所带来的后果;也就是说,凡事预侧立,不预侧废,因果联系具有客观性,必须正确对待因果关系。因此选C)
[点评]本题以人类所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为背景,从知识、思维层面,点明命题人的命题意图。考生必须具有对时政等焦点问题的敏感性,同时必须对考生进行方法点拨。
[例2]:2007年4月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全国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温家宝总理指出,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关键在于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这体现的哲学道理是
A.要善于抓住重点 B.要学会统筹兼顾
C.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D.要分清主流和支流
[解析]A(解析:解答该题要抓住核心词“关键在于加强领导”, 抓“关键”也就是抓重点,可见答案应选A。而B、C、D虽然说法正确但均与题意无关)
[点评]时事热点是冲刺阶段复习备考中不可忽视的内容。本题就涉及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节能减排”问题。如何将这些热点问题与教材和考试大纲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既符合中学教学实际,不一味追逐热点,又能与高考要求保持一致,我认为,应结合考纲,合理地选择热点问题,从这些素材中提练出政治学科的核心知识和能力要求来考查考生。本试题设计突显开放性,体现课改新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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