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由于乙型肝炎病毒不能用动物细胞培养,因此无法用细胞培养的方法制造疫苗。自1979年对乙型肝炎病毒基因组的DNA测序完成后,得知病毒的核心蛋白和表面抗原蛋白的氨基酸序列。下图是应用生物工程生产乙肝疫苗的示意图,据图分析下列叙述不正确的是( )
A、生产乙肝疫苗的过程也达到了定向改造细菌的目的
B、用于生产疫苗的目的基因仅为编码核心蛋白的碱基序列
C、用于生产疫苗的目的基因可编码表面抗原蛋白
D、在②过程中需要限制性内切酶和DNA连接酶
10、图中是细胞分裂过程中染色体和DNA变化曲线,下列有关图中a-c阶段(不含a、c两点)的叙述正确的是( )
A、此阶段细胞中始终存在姐妹染色单体
B、此阶段细胞中始终不存在同源染色体
C、此阶段细胞中染色体数与DNA分子数的比由1:1变为1:2
D、此阶段染色体行为是生物变异的根本来源
9、有一种基因突变的小鼠,以某种胞内寄生的病原体进行感染实验后,比较突变小鼠与正常小鼠的死亡情况,结果如下图(一)。感染该病原体后,进行两种小鼠体内T淋巴细胞与B淋巴细胞数目的测试,发现两种小鼠间无明显差异;但是在感染前后的突变小鼠血清中的免疫球蛋白浓度都非常低。如果用识别该病原体的专一性抗体处理突变小鼠后,再进行感染实验,小鼠存活的结果如图(二)。则下列推测不合理的是( )
A、两种小鼠被感染后,B淋巴细胞均能增殖分化
B、突变小鼠被感染后,T淋巴细胞的功能是正常的
C、推测此突变可能发生在抗体基因
D、推测此突变可能发生在T淋巴细胞
8、下图表示人体内葡萄糖的代谢过程,与此有关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
A、②过程的场所是在线粒体中,②过程所产生的ATP数目远远多于①过程生成的ATP数量
B、胰岛素分泌量的增加,可以促使①②⑧等过程的进行
C、丙氨酸只能在人体内通过氨基转换作用产生
D、肌糖元不能直接变成葡萄糖,是因为骨胳肌细胞中缺乏相关的酶
7、下列关于高粱、玉米叶结构及其光合作用过程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
①围绕着维管束的叶肉细胞排列疏松 ②因为叶肉细胞的叶绿体有正常的基粒,所以水的光解发生在叶肉细胞 ③高粱、玉米中淀粉形成的场所是维管束鞘细胞 ④CO2中的C首先转移到C4中,然后才转移到C3中 ⑤光能转化为电能时,电子的最终受体是NADPH
A、①③⑤ B、②③④ C、②④⑤ D、①②③
6、如图中所示的玻璃容器中,注入一定浓度的NaHCO3溶液并投入少量的新鲜绿叶碎片,然后,设法减小液面上方的气体压强,会看到叶片沉入水中。然后再用光照射容器,又会发现叶片重新浮出液面。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A、改变温度,不影响叶片开始上浮所需的时间
B、改变光照强度,不影响叶片开始上浮所需的时间
C、改变NaHCO3溶液的浓度,不影响叶片开始上浮所需的时间
D、若将装置置于黑暗中,上浮的叶片又会下沉
5、为探究植物不同器官对蒸腾作用与矿质元素吸收速率的影响,某同学设置了如下图三组实验装置,置于适宜光照条件下培养一小段时间,所用培养液为相同浓度的全素培养液。下列预期及分析合理的是( )
A、1、3的蒸腾速率相差很大;蒸腾速率的大小受根系的影响,与叶片的多少无关
B、1、2的蒸腾速率不等;蒸腾速率的大小受叶片多少的影响
C、1、2的离子吸收速率相差很大;离子吸收速率的大小受叶片多少的影响,与根系关系很小
D、1、3的离子吸收速率相等;离子吸收速率的大小受根系的影响,与叶片毫无关系
4、番茄种子萌发露出两片子叶后,生长出第一片新叶,这时子叶仍具有生理功能。对一批长出第一片新叶的番茄幼苗进行不同处理,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与放在仅缺N元素的营养液中进行培养的幼苗相比,放在仅缺Ca元素的营养液中进行培养的幼苗更易表现出缺乏症
②剪去幼苗的两片子叶后,放在仅缺Ca元素的营养液中培养的幼苗比放在仅缺N元素的营养液中培养的幼苗更易表现出缺乏症
③与正常幼苗相比较,剪去两片子叶后的幼苗,放在仅缺N元素的营养液中进行培养更易表现缺乏症
④幼苗的子叶中N元素含量将进一步增多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②④
3、在某细胞培养液中加入32P标记的磷酸分子,短时间内分离出细胞的ATP,发现其含量变化不大,但部分ATP的末端P已带上放射性标记,该现象能够说明( )
①ATP中远离A的P容易脱离 ②部分32P标记的ATP是重新合成的
③ATP是细胞内的直接能源物质 ④该过程中ATP既有合成又有分解
A、①②③④ B、①②③ C、①②④ D、②③④
2、右图为细胞亚显微结构示意图,下列有关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此图可用来表示低等植物细胞的亚显微结构
B、2、3、4、5、7上进行的反应均需6提供能量
C、图中能利用尿嘧啶核糖核苷酸的结构有3、5、6
D、此图若表示动物的性腺细胞,则不应有的结构为1、2、5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