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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奶奶!您太时尚了!城里现在都流行吃您那种玉米窝窝头,拎你那破蛇皮口袋,尤其是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火了!火了!”七斤兴奋地在电话里嚷嚷,“您现在有空教我品味时尚啊!”

 九斤老太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望着破旧瓷碗中的几个硬面窝窝头,又浮想到七斤衣服上故意张开的破洞洞,本想骂句“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忽地又想到这又成了时尚,伊觉得不合身份,思来想去,一句话也说不出,便默默挂了电话。

 伊失了神,心理叨咕:品味时尚,真是……

[简评]:

 文章凭借“九斤老太”生发出意趣横生的故事,善于反讽。惊看街头“时尚”,难舍老年“时尚”,不解文学“时尚”三个片段,着力描绘“不合时宜”的“九斤老太”的鲜活形象。文末出人意料,“守旧”的九斤老太太竟成“时尚”,赋予了“一代不如一代”这经典语言在当今时尚中新的深刻内涵。文章扣题严密,构思精巧,语言幽默风趣,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含蓄的结尾让“品味”之意余韵悠长,发人深思。

6.品味时尚

 孔子的那帮门生编了《论语》,老子的门生见了,赶编了《老子》。一来二往,渐渐地,随着历史洪流,《荀子》、《孟子》等书陆续出场。图书市场日渐火爆,不管什么圣人或是庸人都能写本《*子》,以至于秦始皇焚书那会儿忙了好长一段时间。现如今,中国倒是出现了这样一种局面,上不了好大学,写书啊!那不是一姓蒋的被清华录取了吗!

 中国写书的人特多。主要分为作家、诗人、小说家、官员、学生、老师……以及罪犯、、乞丐等等。

 我想这年头写书是种时尚。

 当年明月写了本《明朝那些事儿》,卖得特火,腰包鼓鼓的。许多人眼馋了,不就是把《明史》给翻译成白话文吗?那咱也会啊!于是《汉朝那些事儿》、《宋朝那些事儿》相继粉墨登场。谈史倒是一种时尚,但没人去读真正的史书。总觉得文言文太深,然而这么深奥的文言文被他们翻译之后,还具有文化意义吗?难不成到咱孩子那辈时,李白、杜甫的诗也翻译成现代的?这种时尚,是对文化的污染。

 那些写书的“家”都特伤感,噢,不!叫做“明媚的忧伤”,偶尔还会“放肆地微笑”。那些写书的,稍狂的号称不进作协,即使进去也要当主席,然后下一秒将作协解散;不狂的以至于不敢说自己是作家,只是自称为“小说家”,特别没自信。估计当年他的情书也是当小说写的;狂的不得了,却又藏得很深的,进入作协,当上了副科级干部,俨然是一个“文化商人”,还办杂志,办比赛,整一帮穿着开档裤号称作家的大孩子当评委。

 我想那“文化商人”真算是“文化伤人”,化文字为利剑,将万千学子刺倒在文化殿堂之中,并且从中大获金钱,荣登文人富豪之榜。真是春风得意啊!但小心你寒风吹彻,冻死路边!我看过那本《最小说》的某期,其中内容无非早恋、逃课、叛逆、打架、抽烟……哥们,能不能整点别的,咱江苏高考试卷上都说了:由于青少年心智未成熟,好奇心又强,对事物缺乏分辨力,容易被大众媒介中的不良信息诱导,从而产生思想上,行为上的偏差。您大人大量,少赚点钱多积点公德。然而,当你的《小时代》发行之时,十万册三天结束,可见,思想上,行为上有偏差的人还是很多。

 咱这文章由于思想觉悟不高,很多内容都是个人观点,估计非得零分不可了,不过咱不怕,考不上大学,咱也写书去!

[简评]:

 嘻笑怒骂成文章,看似寻常见奇崛。收尾之处,放诞恣肆而能“反戈一击”,足见才思,足见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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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七斤没事做,便从口袋中拿出《品味时尚》杂志,嚷嚷着要给九斤老太念一段文章。

 老太的瘪嘴鼓了鼓,终没叨咕出一句话,便坐下听孙女读。

 “38度的阳光温柔地在我微闭的睫毛上跳跃”,七斤声情并茂地读着,又不禁自我陶醉地闭上双眼。“啥玩意儿?”九斤老太几乎觉得自己耳杯了。

 “我的嘴角上扬,不禁定格成43°的微笑”,七斤自然不理会老太的问题,继续半读半诵。“瞎折腾!”老太不屑地耸了耸肩。

 “空气中弥漫着78°摩卡或68°卡布奇诺的芬芳……”七斤略略不舍地放下杂志,期待着伊的夸赞。听得一头雾水的老太,看着孙女的眼神,局促不安起来,想了半天,还是将口头禅涌了出来:“哎呦,一代不如一代哪!”

 “什么什么呀!这叫‘小资文’,这叫时尚,教您品味时尚你都不会!”七斤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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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斤老太是怎么会认字的呢?哈哈,自从孙女七斤在城里当上了《品味时尚》杂志的主编,九斤老太便经常来城市探望。七斤本想给老太报个老年大学,把老太吓了个半死,伊连忙摆手:“男男女女共处一室,都是有孙儿辈的人,怎么行呢?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哪!”好在九斤老太耳聪目明,七斤便教她学字念报,本看在伊很用心,便准备将最新潮的“火星文”一并教授给老太。却不料九斤老太脸上的皱纹都拧在了一处,撇着伊的瘪嘴骂道:“祖宗之字不可乱改,我们那里谁敢乱改?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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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愤愤地小声嘀咕着,一边不自觉地又朝右边小木椅上忘我拥吻的情侣瞥了一眼,便像犯了罪似地收回了目光。

 伊眼见着街头闪烁的标语--“情侣街,品味衣,品味时尚,有爱大声喊出来!”伊吓了一大跳,慌忙朝出口走去,喃喃道:“品味啥时尚?我们那时啊,挑开头盖才知道新娘啥模样啊!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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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别拿常识不当干粮     如果你随便找一个中学生,问他什么是对数,什么是洛仑兹定律,什么是原子核式结构,他一定可以把这些东西给你讲得头头是道,让你惊叹当今青少年个个都是科学家的料。但是,你找个尖子生,问他在野外被蛇咬了怎么办,他也许会搔搔脑袋瓜,苦想各类化学反应式,然后淡茫地对你说声“不知道”。那么,“青菜多少钱一斤?”“不知道!”“被子怎么叠”“不知道!”“为什么啥都不知道?”“也不知道!”    这就是中国教育的一个现状:对科学知识抓得狠,也把各类奥赛搞得红红火火,但却似乎对常识的教育力度不够。学校的课程包罗万象,可以独缺“常识”。学生们便因此被搁在高高在上的“象牙之塔”,只搞着高端学问。当今中国要强国,靠的是飞机、大炮、火箭这些高科技,似乎就应该给学生“喂饱”科技知识。“常识那些小事儿,何足挂齿,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嘛。”每当看到这些言论,我真想拍案而起,高呼一句:“此言谬矣,别拿常识不当干粮!”    常识是一门指导我们生活得更好的艺术。衣、食、住、行等日常行为,无一不需要常识的引导。我们现在洗衣煮饭等家务活可以由父母包办,各种事宜可以由父母操劳,俨然一个个不问政事的小皇帝。但父母不能照料我们一辈子,长大后还是要靠自理。倘若不懂常识,将来岂不是要处处碰壁?难道还事事都找个电话问父母?而连自己都照料不好,生活一塌糊涂,又怎有心思搞学问?    常识也是科技的基础。科学并不是“空中楼阁”,而是广生于人们对身边事物的实践与探索。牛顿从苹果落地的常识中总结出万有引力定律;鲁班从叶子会割伤手的常识中发明出锯子。离开常识而空谈高科技,就像盖楼房不起地基,是靠不住的。    由此观之,在素质教育制度中,增加常识的普及,是很有意义的。应做到常识与科技知识两手抓。但同时,我们还要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以及独立思考能力,使他们能在平凡的常识中总结出科学规律,又或者让他们大胆质疑常识,不要囿于常识。当年伟大的物理学家伽利略,正是在对常识的质疑中提出了新的思想。历史也证明了他的这一大胆质疑是正确的。    常识是人们生存的基础,是科技发展的基础,其对于人的意义堪比干粮。别拿常识不当干粮,用它来“填饱”学生的脑袋,用它来支起科学大厦的腰腹吧!

 [简评]:    点评人:邓玉环  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题目化用俗语,巧用比喻,生动形象,吸引人。把“常识”比作“干粮”--基本的生存物质,强调了“常识”的基本要义,题目与正文内容相得益彰。     全文围绕“常识”作文,切合题意,中心突出,强调了普及生活常识的必要性。文章内容充实,开头针对教育界重“高端学问”的传授,忽略普及生活常识的现象,呼吁社会不要轻视常识。然后从常识对日常生活的引导,常识是科技的基础,以及需要质疑常识三方面逐层论证,层层深入,文尾扣题,结构严谨。本文最突出的是语言表达具有形象性,生动自然,有个人见解,感情真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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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懂得赏识     说到常识,突然想起赵本山的小品,之所以每年看后都乐而忘怀,现在想起来才明白,其实他说的都是常识。人们也许离常识太近而又无法触摸,想得到而又怕失去,所以我们只有以笑释怀。海子说:该得到的尚未得到,该丧失的早已丧失。我们曾经生活在一个常识被割断的年代,看过《高考1977》后,我说不出是哭还是笑,可能在我们这个年代觉得那是一个完全没有常识的年代,但是反过来问我们自己,我们是否懂得了常识而真正的生活在常识中呢?我们每个人是否也象《皇帝的新衣》里面围观群众一样噤若寒蝉,我们敢不敢站在敢说出常识的那个小孩的后面呢?     经常看到小鸟嗷嗷待哺的样子,很可爱,大鸟的神情举动更令人敬佩,不知为什么没次也就会联想到母亲那伫立在校门口为我送东西的一幕,“最近在校怎么样?”“身体如何?”她总是那么通常很普通的一句,有时我还觉得很烦的心理,只是简单的问候,拿过东西就走,不知她有没有感受到。但无论是什么样的季节,母亲都在那里。终于要毕业了,然而我越发觉得我虽然能把试卷答得满满的,懂得了很多东西,但我确还没有明白一个普通的常识,那就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母亲,生命来自您,在风霜雪雨的交织中,在锅碗瓢盆的交响里,在岁寒织就的白发里,有您不变的期待和爱的常识,如果可以我想为您扶起倒掉的酱油瓶子,做一次自己每天都会享用的早餐,为您按摩劳累的双肩,将饭后的碗筷用清水洗刷,用名牌的护肤品将您装扮,挽着您的手,与您一同享受一次美好的春天!     父母是无私的,他们倾尽所有,将全部的爱都给了自己的子女。为人子女,应对父母常怀感恩之心,有报答之情,因为这是常识,它会让我们懂得了生命的真谛。     感恩是常识,我们要牢记在心。明代的《增广贤文》中有“鸦有反哺之义,羊知跪乳之恩”。意思是说,乌鸦在母亲老了的时候,知道反过来哺育自己的母亲;羊懂得喝奶时给母亲下跪,感谢母亲的哺育之恩。李密在《陈情表》中说“乌鸟私情,愿乞终养”令人情不自禁,禽兽尚知礼义,知恩报答,人类岂可丧德?老子曾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个“自然”就是常识,我们丢失了常识就会失去我们生存的根本。杰弗逊说,“我对人类的常识有巨大的信心”,我也相信感恩的常识犹如隔窗的阳光,必将唤醒我们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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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此常识

一大早,厂长刚来到办公室,小李便窜了进来,手里捧着一杯热气腾腾的铁观音,谄媚地递给厂长,神秘兮兮地小声说道:“厂长啊,跟您商量个事儿,带我的那个师傅,能不能换成徐科长?”厂长大惑不解:“怎么?张师傅对你太严厉?”“没有的事,张师傅经验老到,技术纯熟,这样好的师傅应该留给小王。”“行,没问题。”

原来,小王和小李是新来的学徒,厂里分配了两个师傅,各自带领他们。原先厂里安排小李的是最优秀的张师傅,不知为什么,他竟要求更换。培训很快开始了。张师傅不愧是老手,他待小王严厉苛刻,做不好要求重做,哪怕只是一个小齿轮不光滑也要求重头再来;犯了错误严厉惩罚,不让吃饭是常有的事;除此之外,还要求小王看一堆理论书籍,理解吃透要点。小王每天累得满身大汗,一沾枕头便睡。相反,小李倒清闲自在,每天跟着徐科长进进出出,应酬交际,技术没学着多少,油水倒是捞了很多。小王看在眼里,纳闷不已。

一天,小王终于有机会找到小李,劈头便问:“你我都是学徒,为什么你学得那么轻松?”小李嘿嘿一笑,凑近他耳朵小声说:“兄弟,这你就不懂了。现在这个社会上,看重的是关系,不是技术。徐科长有亲戚是高官,我这几天跟着他见识了不少大人物,他还说等他做了厂长,就提拔我做副厂长,有人脉,有好的人际关系才是前途,这是常识,懂吗?”小李拍了拍小王的肩膀,晃悠悠地走了。

小王回去跟张师傅一说,张师傅怒不可 :“常识?狗屁常识!现在社会就是人人讲关系,人人攀关系,才滋生了一大堆不学无术的蛀虫,才导致真正的人才被埋没!不要听他胡说,国家需要的是技术,是人才,有过硬的技术才有前途,这才是常识。好好学吧。”小王点点头,继续每天起早贪黑的苦学生活。

一年后,培训结束,适逢国家需要高技术人才之际,优秀的张师傅做了厂长,在厂里掀起“学扎实技术,为国家效力”的热潮,小王以优异的理论成绩和过硬的技术操作顺利毕业,升任高级技师,月薪过万。至于徐科长,由于亲戚受贿被捕,自己也因为没有实际才干而下岗了。小李的如意算盘打错了,他只得重新从学徒做起。

厂里又分配了一个师傅给小李,培训开始当天,小李惊讶地看见迎面走来的竟是小王。莫非?“没错,我就是你的师傅,”小王凑近他耳边小声说:“还要告诉你,有真才实学才有前途,这是常识,懂吗?”小王拍了拍小李的肩膀,看着小李愣住的样子,开心地笑了。

[简评]:

点评人:周小蓬 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如此常识》是今年广东高考作文中少有的一篇记叙文佳作。文章通过两位刚进厂的年青人拜师学艺不同态度的故事,讽刺和批判了把拉关系、托人情视为谋求个人发展“常识”的人,揭示了按照这种“常识”行事的所谓聪明人,终究没有前途的道理。考题要求考生谈与常识有关的经历和看法,本文这样写就切合题意,主题鲜明,且立意深刻,具有较强的社会批判性。

这篇文章的形式和写作技巧也值得称道,首先是标题写得很有水平,用了一个“如此”就点明了全文批判讽刺的态度。其次,文章构思巧妙,以小见大;结构紧凑、严谨,前后呼应;作者对故事的起因、发生、发展、结局叙述清楚、精要,故事的结局出人意外又在情理之中,具有强烈的讽刺效果。第三,文章对人物的语言、动作、神态的描写也颇生动、准确、传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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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见证               夜晚,星星在我的眼里闪闪发亮,布谷在我的耳旁一个劲地催,一袭春风吹来,吹得我心里愈加烦躁。    多少年了,没有在这样的季节里负犁奋进,真让我有些心酸啊!我懒懒的叼起一根稻草,伤心的咀嚼着那些曾经见证过的风干的往事。那时节,这样的夜晚,有星星,有晚风,怎会没有煤油来照明呢?主人用柴火点燃煤油灯,发行在灯罩里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如诗歌般整齐而富有韵律。现在呢,没有了煤油,也没有了煤油灯,只有那遍布屋里屋外街道两旁照彻大地的电灯,圆的,方的,环形的,柱形的,白色的,红色的,让我睡觉也睡不安稳。    现在,那土地再也不需要自己了。土地有了播种机。刚有播种机的时候,我就和它赛过一场。走进田野,我就有一种兴奋的感觉。欢快的扬扬蹄子,我就套上犁跑了起来,刚开始还能跟得上那播种机。不一会儿就比它慢了。艰难的耕完一块地,我明白了:牛怎么能跟不知道疲惫的播种机比呢?    我的兄弟们就一个个少了下来。先是一家卖了,后来就差不多家家都有了。不是卖掉,就是被杀了卖肉。不用耕地了,谁还养我们呢?我见证了伙伴们的死亡:调皮的二牛、沉默的黄衣、能干的白点……到现在,整个村子就还有我们寥寥几头了。要不是老主人和小主人钟爱我,我或许就成为刀下鬼了。我是一头不用下地耕地的耕牛!    牛栏门吱呀一声开了,一阵风过来,给装着空调的牛圈带来泥土的气息。我享受地闻了闻,我喜欢这气息。主人领着一群穿着时尚的人进来。“今晚上我们的活动项目是越野耕地。大家可以任意的挑选一头牛,牵着他到我们为你们准备的土地上去耕地。喜欢牛的朋友可以骑在牛的身上,体验一把牧牛童的滋味。”主人又领来了一群游客。就是从主人开始“农家游”开始,我的同伴才有开始多了起来,生活环境和生活条件也好了起来,一头牛也开始讲营养和卫生。牛也要讲营养和卫生,我以前还从没听说过。白天上山,在一群陌生人的牵引下吃草、休息;晚上下地,陪着一群陌生人耕地。叫见证过无数人耕地的我来看,这哪叫耕地,懒洋洋的走上几趟,地就到头了,把犁的歪歪扭扭,让我走都走得不舒服。    “我骑这头黑牛。”一个小孩高兴得指着我。“去,黑皮。”老主人熟练的把握牵了出来。让小孩骑在我的身上,慢慢走出村子。回头望望,村子又有些变化,东北角冒出了一家工厂,西北角又多了一幢别墅。    星星在我的眼里闪闪发亮,布谷在我的耳旁一个劲地催,一袭春风吹来,我昂起头“哞”了一声:我是一头见证了这个村子的变迁的老牛……

 [简评]:

“见证”这个话题可以写的内容很多,和社会热点贴得很近。但是往往会让人描写议论空洞无物。这篇习作在选材时着眼于改革开放给农村带来的变化,却选择乡村旅游着一个小的突破点,可以算作“小中见大”。     抛弃人的视角,选择牛的视角,是本文出新的另一大特点。这是一头牛的自述,处处带有牛的特点,喜欢犁地,犁地认真,让人仿佛走进了牛的内心世界。     环境描写,让文章清新而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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