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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站在天堂门口

 孔子说过:“未知生,焉知死?”关于死亡,连孔子这样的圣人都避讳,当徒儿问到了关于死的问题就用反问的方式来避开。至于芸芸众生,更是竭力不说死,即使万不得已说到死也会用“去世”、“老了”、“不在了”等词语来替代。只有毛主席一向不忌讳谈论死,他老人最为著名的论断是:“中国人死都不怕,还怕困难吗?”

 在我看来,谈不谈死,怕不怕死,死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每人都在天堂门口徘徊着。纵然你位高权重,纵然你富甲天下,纵然你学富五车,纵然无敌天下,最终还是要到天堂报到的。“力拔山兮气盖世”的项羽兵败乌江,拔剑自刎,固然可悲。他的老朋友、老对手刘邦也不过多活了十几年,多享受了一点儿荣华富贵,附带还因为废立太子的事情跟吕太后生了几场气,因为防范韩信等人叛乱而少睡了许多夜好觉,最后他躺到病榻上才悟出了人生终有一死的道理,以至于拒绝医治,一命归天。在天堂门口,除了像刘邦这样达观的皇帝外,也有很多非常怕死的,有的信佛,有的炼丹,有的吸露,还有的派出团队去东海里寻仙,结果都是徒劳无功,最终都乖乖地躺进陵墓安息去了。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离天堂只有一步之遥。据我父亲说,在我一岁多的时候,一天正在屋檐下爬着玩耍,生产队修路放炮飞来一块石头,打在屋檐上落了下来,紧挨着我的头皮落地,差一点儿要了我的小命儿。听了这事,我常想,我这条小命儿是捡回来的,无论宠辱富贫,我都得好好珍惜,好好活着。如果说这事儿发生在我不记事的时候,不必信以为真,但十年前我差一点儿死去的事儿却让我记忆犹新。冬季的一天,妻子上街去买菜,我躺在被窝里休息,没想到取暖的煤火烟囱坏了,让我中了煤气。当我妻子回家时,我已经无力再去开门,迟上个十分八分我就要到天堂里去报到了。

 楚辞上说:“悲莫悲兮亲分离。”亲人的故去,留给人的伤痛最深,也给人以感触天堂门口的机会。我姥爷是烈士,据说是被国民党的军队剥皮处死的。但那毕竟很遥远,像是飘进我脑海的神话故事。等我姥姥快要去世的时候,被病魔折磨得一把骨头的姥姥,最想看到的是我们这些外甥。按照她的要求,妈妈把我带到了她身边,我怯生生地盯着苍老、垂死的姥姥,怕得不敢做声,姥姥却伸出布满青筋的手抚摸着我的头,眼里充满着欣慰的喜色。从她的眼神里,我读出了一位即将步入天堂的老者对后代的希望,期望自己的血脉在人世间代代相传下去。后来,疼我爱我的爷爷奶奶,慈祥、和善的岳父,相继离我而去,留给我的是不尽的哀思,也让我更加深切地感受到了进入天堂之门在所难免,而且与自己越来越近。

 走出校门二十多年了,同学们要聚会一次。有位同学打电话来邀我,我推说工作太忙难以脱身,电话那边传来了一声叹息:“老徐,还是来吧。说不定再过几年就见不到这么多人了。”随后,他告诉我某某同学不慎失火被烧死了,某某同学生死未卜下落不明了。这让我伤感了好久。是呀,岁月无情,死亡无情,而同学之情却弥足珍贵,比起生命和友情,那种工作太忙的托词也显得太苍白无力了。

一生百年,匆匆就完。无论我们乐意与否,无论我们想起与否,每天都有人降生世间跨入天堂,这是人生开幕、谢幕的重头戏。既然我们非常侥幸地来到了这个世界上,非常侥幸地活到现在,而且还不知道上帝什么时候要召我们到天堂去,我们就该好好活着,活得精彩些,活得洒脱些,活得诗意些,为了告慰那些先走一步的亲友,也为了无愧于将来追思我们的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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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站在黄花岗陵园的门口

 清宣统三年三月二十九日(西元一九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广州起义暴发。起义之军百二十人持枪械攻入广州督府衙门,两广总督张鸣歧闻风而逃。然义军终因寡不敌众,数百清军围之,起义军多战死。旋革命党人潘达微见而怜之,收烈士之骸,止得七十二具,葬于白云山麓之黄花岗。九十七年之后,时值腊月,会天大雪,余滞于广州,遂至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陵。止于其门,百感并至,赋诗一首,诗曰:

 赤焰难明赤县天,百年群魔舞翩跹。国土已破何人见,金瓯早缺有谁怜?

 皇祚不复天威去,天朝迷梦化为烟。五口通商香港失,断鸿声中夷舰现。

 圆明园中尽烈火,太和殿里无君颜。水师已覆巨舰沉,黄海之水腥且咸。

 春帆楼上条约订,马关之约逆臣签。大沽台上炮声隆,将士陈尸国门前。

 新鬼啾啾旧鬼哭,京洼难日见炊烟。宣战诏书何处寻?言说帝后西秋狝.

 辛丑条约庚子恨,落日秋风哭宝剑。六十年来伤国步,八千里外吊民残。

 空向长河咒逝川,不尽国愁在斯年。四万万人齐下泪,天涯何处是神州?

 民穷国敝割土地,偿银赔款年复年。可怜越女夜夜哭,半国殖民半封建。

 檀香山上聚义士,兴中会中复青天。烈火已燃锤与镰,今将炮火灭清廷。

 枪声惊破五羊城,英雄无惧挥宝剑。提携玉泉为国死,何得英名在人间。

 悲歌一曲从天落,壮士不再歌易水。晓见江山有炊烟,烈士之魂已沉泉。

 人生百年能几何,荒草斜阳土坯间。白云片片魂悠悠,黄花遍野使人愁。

 义军已覆化碧土,留得精神载史书。黄花岗上土一抔,埋没荒烟蔓草间。

 起事何知一死难,的卢青骢劳鞍鞯。青天白日满地红,镶开碑上覆墓间。

 行人往往悲旧事,含愤长忆孙逸仙。无量头颅无量血,可怜换得假共和。

 皇冠已覆君前落,不见人间少帝制。百越之人总不忘,秋风秋雨湿黄花。

 愁看长江东逝去,却有青史映君前。莫悲往事愤钩沉,但看祖国焕新颜。

 沧桑浮沉忆浮生,吾辈发奋应向前。岁月如潮歌似梦,百年弹指一挥间。

 红尘梦里忆壮举,烈士陵前有愧颜。吾侪不曾历战火,无复见此漫硝烟。

 和平岁月忆往事,史海沧茫不亲见。今春南岭雪满天,雪映梅花忠魂骨。

 碧血横飞四塞惊,草木含情风云悲。只因烈士血如海,才使日月换新天。

 英雄何只黄花岗,无数忠魂红旗间。百兆国子怀先辈,万里江山动后人。

 召公甘为社稷死,感君总能多奉献。至今天下传英名,不使君没蔓草间。

 今之河山多锦绣,不复沉沦如从前。工厂遍地多铁马,信息时代在眼前。

 民众康乐少悲苦,难以再见愁容颜。吾今立于陵门口,思绪纷飞感万千。

 聊诌一诗悼君魂,勿怪字拙人不见。

 后记:今日之生活,皆先辈流血而成,今中国多烈士之陵,何止黄花岗耶?然吾平生只至黄花岗,愧矣。今年之秋,料黄花岗之黄花,应于秋风之中透香中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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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站在老屋的门口

 一座低矮的小木房,只在屋顶披着一层灰色的瓦,时光侵蚀了老屋的门。而我徘徊在门口,想着那些平常小事。

 先前是爷爷守着老屋。他喜欢坐在门口,一口又一口优哉游哉地抽着自卷的旱烟。而当每次呛得满脸通红时,便急急地招我给他捶背。那场景重复了几年。而我印象中染红老屋门口的那一抹残阳,落了又起,起了又落。不经意中,爷爷便没了。老屋的那扇门吱呀吱呀地在风中摇曳,担摇出的只是一阵又一阵凄凉的心痛,终究,没了坐在老屋门口的人了。

 后来迁了新居,奶奶却执意要呆在那所老房子里。她也不解释,只是如爷爷一样沉默地坐着,大家违拗不了她。但稍稍懂事的我想,这老屋的门,承载了太多太多。放学回家,我喜欢伏在老屋门口的小板凳上写作业,一来那儿安静,二来也可与奶奶做伴。奶奶喜欢唠叨,唠叨那些我好奇的往事。偶尔也有三三两两的老婆婆们聚在老屋的门口,谈着那些谁会先入土的事情,平平常常地,如同拉家常一样。但我偶尔也会听到奶奶一个人埋怨,埋怨那个糟老头子去得太早。那时候不知是奶奶倚着门,还是门倚着奶奶。孤零零地,我噙着泪,听着她呜咽,却哭不出声。

 时间久了,老屋也成了摇摇欲坠的危房。村里的人劝爸爸把屋拆了,我没肯,当然,爸爸也执意没有答应。记得他同我一起走到老屋那挂锁的门口,听他喃喃地说:“等我老了,还住在这屋里。”我想我是懂的:爷爷奶奶都在这里去了,爸料想是在这门口看到了他们的身影;而人近中年,也想到了自己的归宿。那时候,我天真地应了一句 :“爸,等我老了,也住在这屋里。”爸没吱声,摸了摸那扇小木门,转身便走了。我想他是不愿在老屋的门口哭,怕爷爷奶奶瞧见了伤心。

 而如今,我站在老屋的门口,不愿去推开它,因为怕触及那些尘封的往事。但有些事物,如同老屋的门,经历了太多太多,却依旧沉默无语。我不敢撩扰这一份岁月的无声与沧桑,但我想,今天与明天之间,也许也只隔着一扇门,我们都站在岁月的门口徘徊,追忆着那些过往的事与过往的人。

 我站在老屋门口,想着那些平常小事。老屋的门,被岁月锁着。

[简评]:

 这是一篇意境优美、感情丰富、意蕴深远的抒情散文。

 作者立足于“老屋”门口,追溯往事,回忆与“老屋”相关的人和事,以时间为序,用疏淡的写意笔法,再现了爷爷门前抽烟、奶奶倚门静思默想、爸爸坚守老屋以及我伫立门口感叹岁月的典型场景。画面虽为平常人事、琐碎家常,但寻常中显奇崛、疏淡中见真情。这里既有物是人非、岁月沧桑的沉重感叹,也有血脉相承、追宗怀远的幽邃情思,可谓情景交融。

 本文感怀人生,起于“老屋的门口”,立象尽意,随着感受与体验的渐次深入,归结于“岁月的门口”,意蕴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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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站在文学的门口

 青山隐隐,绿水迢迢,我站在文学的门口,窥见那门内流转的,是墨笔生香,勾勒出清风明月的韵致;梧桐细雨,西窗红烛,我站在文学的门口,窥见那门内流淌的,是令人心旌摇动的浓愁与长情。站在文学的门口,我已能听到门里的笙箫,门里的叹息,门里的牧笛,门里的美妙,站在文学的门口,我心中摇曳着的思索,已化作一江春水,流入门内的世界。

 站在文学的门口,我用一份敬畏的心情去聆听那些高贵灵魂的歌吟,去驻足观看那隐藏在文字之后的精神之花,去收获一份灿若朝阳的理想与对于崇高的向往。

 当暮色四合时,一灯如豆,一书如帆,送我至文学的门口。那东临碣石的一代枭雄,酾酒临江,横槊赋诗,即使岁月染白了他的须发,依旧能够高唱“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不屈之音,那一份遒劲雄浑的意气,常使我击节而赞。那在乱世里漂泊沉沦的诗性女子,将国家之恨纺成染柳烟浓,吹梅笛怨得哀愁,纵然帘卷西风,人比黄花,也依旧要在绝灭之境,用柔弱的才情,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那些铿锵或柔美的词章,溅落在历史的长河里,激荡起遥远的绝响。

 被文学艺术化了的灵魂与生命,在文学的殿堂里凝固永恒。当我站在文学的门口,那轩举的意气已将我深深感染,那盛下了悲欢离合的真情泪滴已将我浸湿,他们以文学的方式存在于历史的视线里,轻易地将我俘获,又用他们高贵灵魂锻造的文字凝滞我的步伐,不肯再做那人间的闲狐兔。

 站在文学的门口,那门里飘散出的生活的哲思,仿佛夜幕上璀璨的群星,将我的生命旅途照亮。

 自嘲“职业是生病,写作是业余”的史铁生,他文字里关于生命的思索给予我深深的感动,他的坚忍使我在遭遇崎岖时亦能淡定从容。冰心笔下深邃的大海与圣洁的母爱亦使我在匆匆行走的间隙里驻足体察弥满我生活的爱意。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动容于保尔的钢铁意志,读《鲁滨逊漂流记》,我欣赏生命与自然的契合……

 被文学具体化了的生存形式与生活态度,如细雨,如飞花,浸湿生活铺就诗意的岁月,当我站在文学的门口,暮雨晨风阵阵飞来,让我走得坚强并且诗意。

 站在文学的门口,终究只是欣赏文学别样的乾坤。我知道,终将有一日,我会走进文学的殿堂,用自己手中的笔勾勒出生命别样的风貌。

[简评]:

 欣赏文学里别样的乾坤,用一份敬畏的心情去聆听,去观看,去收获;徜徉在文学的海洋,体味艺术的灵魂与生命,领略作品飘散出的生活哲思,让“我”在生命旅途中走得坚强且诗意,淡定且从容。作者将思绪化作一江春水,流入文学门内的世界,信手拈来,纵情挥洒,感悟真切,议论生辉。文章积淀深厚,思路清晰,语言典雅,书写美观。从作者对文学的热爱和语文素养看来,走进文学殿堂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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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站在车站的门口

 车站,一个不断上演着离别与欢聚的舞台。这幕离别与欢聚之戏的主人翁总是在不断的变化,不变的是,这是同一个站台。

 戏剧的主人翁在变,有一天,我就成了这部戏里的主角。一个春寒料峭的日子,一个满是喜气和生机的季节,同时,在我眼里,又是一个失意的季节。一天,爸妈一大早就起床忙里忙外地收拾东西。还处在梦乡与现实的过渡地带的我,忽然依稀听到了一丝啜泣。我睁开朦胧睡眼,发现在昏暗灯光下亲爱的母亲的脸,挂着一些泪水,写着一脸忧伤。我爬到母亲怀里,问她怎么了,她没有说话。倒是一向沉默少言的父亲开口了:我们今天要到外省去打工,一年可能才回一次……我当时就哭了,因为不想爸妈离开。但是这些都于事无补。奶奶拉着满脸泪痕的我,站在车站的门口,和妈妈、爸爸道别。然后便目送他们踏上汽车。汽车缓缓启动,渐渐地成了点,渐渐地消失在大雾的清晨,只留下泣不成声的我和奶奶站在车站的门口……从此,车站便停留在了我的记忆里。我时不时的会站在车站的门口,愿远去的车能带去我对母亲父亲的祝福,愿回来的车能为我捎来父亲母亲的音讯。我会站在车站的门口,继续着我离别与期待欢聚的车站之戏。

 叶子绿了又黄,黄了就掉,掉了之后又长。这个世界一直在变,而站台的戏却没变,它依然在上演着。变了的,依然只是主人翁。

 十多年前送别的我成了如今远去的人,十多年前远去的父母成了如今送别的人。每一次返校的清晨,母亲总是会像当年远去一样的早早起床,为我收拾行李,为我准备早餐,一切完毕后便送我到车站,来继续这部没有结局的戏。千叮咛万嘱咐:好好学习,注意身体,多吃饭,少喝冷水……总有说不完道不尽的“唠叨”,一种让人心田温暖的唠叨。车走了,透过窗,虽然外面光线暗,但我却分明看到了母亲眼里的不舍,以及泪汪汪的眼眶。离去了,便是无限的不舍与怀念;待到归来时,眼中是一种欣喜若狂的兴奋。但眼睛不管是在离去还是归来时总是湿湿的。

 站在车站的门口,祝愿远去的人一路平安;站在车站的门口,等待思念的人平安归来。我的心里有一个车站,一个不断上演离别与欢聚的车站。我会一直站在车站的门口,去送别,去祝福,去等待,去欢聚。

[简评]: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离别是一种永恒的人生状态。作者选取一个特殊的场景--车站来抒写生活中真实的离别之情,用这种离别来表现普通百姓家庭的挚爱。为了谋生,当年我送别父母;为了求学,如今父母送我。更可贵的是,离别的心理、动作等细节写得真实、细腻,令人怦然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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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脉脉乡情

浩浩的江水载着扬帆的船儿远征,然而船儿明白来时灯塔的方向是心底最依恋的港湾;碧蓝的天空承载着鸽子飞翔的双翅,然而家的方向是如此清晰。正如那江水中流淌着的依恋,天空中掠过的思念,当一个熟悉的名词在脑际浮现,心中总有些悸动。

 曾经是如此惊诧于叶落的壮美,感怀于那极致的美丽。枝杈与土地仅有几米的距离,然而叶儿毅然挣脱,任风翻飞,它飞旋;任车将它压得粉碎,它依然高歌,向着根的方向飞旋着动容的美丽。我问落叶,落叶不语,那该是由内散发的情愫,慢慢体会。

 直到那一年,阳光融融,拂过内心小小的激动,春风暖暖,却吹过心底淡淡的苦涩,门前的柏树窸窣作响,摇曳着内心的不舍,那一天我们举家迁往城里。远去了清晨那晶莹的露珠,远去了熏豆茶在乡土味中蒸腾出的清韵雅志,远去了春雨下撑着伞漫步于田埂的惬意。钻进门前等候的车内,望着阳光映衬出的古屋的倩影,记忆便尘封在这安详伫立的院落,在那渐渐远去的方向,我落泪了,止不住地落,从心底流淌出的。

 远离了家乡,在一个陌生的城市一切都是那么新奇,可心中似乎是愈加想家了。这时我仿佛能够真切得体会到落叶挣脱枝头的毅然,是家的力量,是根的力量呀。林语堂的一篇随笔曾给予了我深深的慰藉。小时候的他住在鼓浪屿,离海很近,他常常和父亲在海边倾听海的沉吟,他常问父亲海的那边的图景,他向往着,终于他飞过了那道海,可海的这边依然深深地萦绕在他的心底。他说:“当我乘飞机越过这道海时,觉得其实它很小,而当我在海的那头遥望家乡时,它是如此渺远。”短短的一句话是如此意味深长,因为乡愁是人间最美的语言。

 每个生灵都有着它的根,都有着牵引着它的一根丝,流淌着人问最美丽的情感。就在秘鲁和玻利维亚的交界处有一条的的喀喀湖,上面住着一群乌鲁人,当日月斗转过多少个春秋他依然生活在浮岛上,当印加文明渐去,当温室效应袭来,他依然坚持固守,他们说:“那是根生长的水域,根是拔不起,移不动的。”

 那是多么简单却是那样动人的话语,带着那样寻找的愿望,带着按捺不住的依恋,再回到那片熟悉的土地,手捧一杯清绿的熏豆茶,踱步于乡问小道,感受着那氤氲的湿气里弥漫着的泥土的芬芳,犹如泰伊的弥撒曲一般令人销魂,那一刻我觉得自己被融化了。随手拔起路边的野花,我惊诧于那根系的葱茏,是它生成了绚丽的色彩,那时我找到了一直追寻的答案。

 青春的我正要扬帆起航,一卷书,一杯茶,蒸腾着脉脉乡情,在心底一直有灯塔照着我来时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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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叶•情意      当爷爷开始品冲泡了四遍的陈年龙井,来吊丧的宾客也已渐渐散尽。妈妈紧紧地牵着我的手,与这一片生我养我的土地作别。我微微地苦笑,原来并没有永远的故乡,我们永远都是过客。    处理完奶奶的丧事,爷爷也不再坚守这一方留下了无数记忆的土地,顺从地跟随着我们来到城里。然而,走在鹅卵石铺就的小路上,我无数次看见了爷爷的回眸,那深沉的眷恋与无以言表的无奈,最终都化为一滴浑浊的泪水,慢慢地倒流进心底。    别了,我听见这两个字。    在城里的爷爷,依旧每日早起。这在习惯了夜生活而对早晨阳光不屑一顾的城市,多少显得有一些另类。然而,爷爷并不在乎那些异样的目光,依旧每日穿着洗得发白的蓝色旧工作服,穿梭在社区的各个角落。他在楼前被废弃的土地开垦出一片花田,撒下各种奇奇怪怪的种子,每日伺弄,神情严肃地仿佛在完成一项神圣的使命。    只有我知道爷爷的孤独。因为我也有着这样孤独。我怀念故乡的老屋。那每日清晨婉转的莺啼,那木制楼梯凄婉的呻吟,那透过碧绿的竹林洒落的细细碎碎的阳光,那让人无法忘怀的带着淡淡清香的泥土气息。    在这一片钢筋混凝土中,我已无法找到那样淳朴与纯粹的笑脸,我看见爷爷每次想要挥起的手都在冷漠的擦肩而过中无奈的放下,我总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当年的爷爷是一片意气风发的绿叶,他可以暂时离开他的根,去远方飘荡,寻找属于他的风景,然而如今,这一片绿叶已然悄悄凋零,他需要回去,与故乡永远地厮守在一起。    那是爷爷的八十大寿,亲戚朋友们借此都聚在一起,我眼神流转,却寻不见爷爷的身影。悄悄起身出了宴会大厅,我看见爷爷徘徊在角落的窗前。我过去,握住了爷爷的手。爷爷动动嘴唇,说: “我想回家。”仿佛是一个寻求家的庇护孩童。    “好,我们一起回家。” 我从爷爷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每个人都是一片绿叶,不管飘到多远,都已被那一方土地打下了深刻的烙印,是的,这是每一片绿叶无奈而又甜蜜的宿命。    那么,就让我们带着对根的情意打拼,然后在日落之前,牵着手,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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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品位时尚 

品位时尚,让我们从“头”说起。     小时候,最时尚的发型是平头,那种发型让人看起来精干、聪明。到了理发店,跟理发师傅说一声:“就剃那个最时尚的!”理发师傅二话不说,在你头上操家伙推来推去那么几下,一个清爽爽的平头就“新鲜出炉”了。走在大街上别提多潇洒。     时尚如同七彩屏,转瞬间,就变成了它的色彩。     平头渐渐退隐,分头则一下子涌现出来。大街小巷,随处可见“时尚一族”,他们走着走着就突然那么一甩头,让那时尚的分头分明出来,炫耀着。这功劳恐怕还得盖于当时流行的港片吧。周星驰、刘德华、亦或周润发时不时一甩头,亦或时时一阵风吹来,分头前的发梢飞扬,映射着一张张帅气的脸庞。啧啧,那个帅呀,那个时尚呀!于是众多“平头”蓄发认明“分头”之志。     等我上高中时,平头、分头早就被时尚给辞退了。     取而代之的是“毛毛头”。     我记得初次随同学一起去理了个毛毛头回家后,我奶奶很生气。倒不是生我的气,而是生理发师的气,她认为那个理发师可能刚刚出山,不会理发,她一定要去评评理……      我问同学,你的不也是毛毛头吗?又有什么区别?他指出了细微之处。原来他的头发时竖着的毛毛头,直指着天,像一根根“天线”。     高三了,一团乱糟糟的头发很是让人烦恼,常常时几个星期没好好洗头,一摸,头屑纷飞,我们美其名曰:“下雪了”。     时尚,在高三这枯燥的日子里。继续焕发着它的光彩。某日,班长剃了个平头,我们觉得他做作业时挠着平头的样子很酷,而且一挠那个“平头”顿时停滞的笔又飞快起来,而且不用常洗头。     于是,毕业照上,我们班男生全是平头。     “头”的时尚还在继续,翻着以前的照片时,想着那时追求时尚的心,会不禁一笑。  [简评]:

“时尚”的范围很广,处处都说,难免蜻蜓点水,流于掠影。这位考生很聪明,只拣“时尚”中的“发型”变化,从“头”说起。从平头、分头、毛毛头,再到平头,发型随时尚变化,品味随发型变化,故事随品味展开。语言于幽默之中见深刻,主旨在叙说中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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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品味时尚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简评]:

 作者用调侃的笔触、俏皮的语言,将“品味时尚”这样的严肃话题写得轻松洒脱且意味深长。

 文章开头便出语不凡:“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好生气派!文中,作者对“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所下的定义也令人叫绝,值得玩味。可见作者的“品味时尚”功力十分了得。

 结尾处“记住,……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只下咽,就像嚼口香糖”,寥寥数语,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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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品味时尚--北京与上海的对话

 背倚燕山,傲视四方,有着君临天下的大气,这是北京陆地的尽头,大海的起点,这是上海。当国人都羡慕这两座城市时,他们却在互诉衷肠。

 "海弟",每天你注视着扬子江从脚下浩浩荡荡流入东海,迎着海风欣赏从海平面下升起的朝阳,夏天到沙滩上避暑,冬天不心穿羽绒服,夜晚的你不会孤独,外滩璀璨的灯火将伴你至天明。"

 "京兄",早晨你会在钟楼悠扬的钟声里醒来,闲了提着鸟笼到公园遛一圈,累了到老舍茶馆品一杯香茗,倦了到戏院看一出《定军山》,黄昏到天桥看一看杂耍,伴着"冰糖葫芦"行云流水般的吆喝声,倒也生出十二分的韵味。

 "只是,我没有陆家嘴那样多的高楼,没有那么多的豪华跑车,没有你那样时尚。我只有古旧的四合院,破旧的三轮车,人们为了追求时尚,把四合院拆了开一间麦当劳,星巴克,把三轮车扔了换成冒着黑烟的四轮怪物。急功近利的人们,没有发现我骨子里浓浓的京味啊!"

 "京兄,其实你那京味便也是时尚啊!想来奥运会后,中国风席卷全球。那舞动的"京",在鸟巢里幻化成翩跹起舞的仙女,飞天起兮,舞落碎瓣,‘京’幻化成了翟志刚的"飞天"服,成了中华民族探索的不竭动力。传统文化走在神州前沿,引领着我们前进,不也是一种时尚么?"

 (北京颔首思索)"而我,众所周知小弟无悠久历史,却有着令人称道的时尚。而人们批评我只顾吸收别人的时尚,空有浮华的外表,少了自己的根基。"

 "海弟,看那外滩万国风情的别墅群,正是你兼容并包的象征啊!'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你用这宽广的胸怀接纳了多元文化,不也是一种时尚吗?"

 "对呀,我们都在品味着自己的时尚,为何还要在苦恼中不能自拨?"

 "应该提醒人们,我们都有着自己的文化,品味着自己的时尚,切不可舍近求远,失掉自己的特点!"

 北京奥运会将北京展现给世界,上海世博会期待世界融入上海。

 一南一北的两座城市,品味着不同的时尚,却又携手发展,演绎着明天。

[简评]:

 此文写得比较"大气"。京兄海弟互诉衷肠,评说中国最有影响力的两座大城市的"时尚"。作者巧妙地动用拟人手法,构思别致,引人注目。文章视野开阔,内容丰富充实,两座城市"时尚"的特征,底蕴与演进,在对话中得到了准确而精彩有展现。语言比较老到,富有情感,用词造句相当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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