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消极作用 ① 皇权专制极易形成暴政、腐败现象,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 ② 在思想上表现为独尊一家,钳制了思想,压抑了创造力。③ 在封建社会末期,阻碍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发展,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妨碍了中国社会的进步。④ 助长了官僚作风和贪污腐败之风。
1、积极作用
① 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② 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③ 在统一的环境下,利于各民族的融合,利于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④ 为人类创造了高度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
8、顶峰(清朝):清朝设六部,后增设军机处,政治权力全部掌握在皇帝手中。同时大兴文字狱,使君权空前加强,形成极端的君主专制统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达到顶峰。
7、强化(明朝):明朝皇帝大权独揽,废丞相,设内阁。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削弱地方势力。
6、发展(元朝):在中央设中书省,是全国最高行政机构,保证了中央统一政令的实行。在地方设“行省”实行行省制度,对后也影响深远。
5、加强(北宋):将地方的行政、军事、财政权力收归中央,防止了地方割据局面的出现,加强了中央集权。
4、完善(隋唐):①三省六部制,三省长官相当于宰相,相互牵制和制约,避免宰相的专权,又一定程度上牵制君主专制,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②科举制,使门第不高的有才能的人参加到政权中来,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
3、巩固(西汉):①汉景帝“削藩”平定七国之乱。②汉武帝颁布“推恩令”削夺王侯爵位,解决王国问题。③“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加强思想专制,巩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2、确立(秦朝):一整套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的建立。(确立皇权的至高无上的皇帝制,中央三公九卿的官制,地方推行郡县制)。
1、萌芽(战国):商鞅变法中“废分封,行县制”;封建官僚体制开始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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