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网络问政: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注意区分民主决策与民主监督)问计于民(民主决策),网民“灌水”、“拍砖”(既可能是民主决策,又可能民主监督,要具体分析。)
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民主决策与民主监督都是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但二者又有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二者参与的方式和途径不同。
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主要途径是通过拓宽民意反映渠道征求公民意见,通过举行论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听取专家学者意见,通过听证会让公民发表意见完善决策方案等,这些方式都有利于决策的科学化,同时对一些涉及公共利益的各项决策进行公示,有利于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民的参与度。
民主监督侧重于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所以公民行使监督权则通过信访举报、向人大代表反映、向新闻媒体反映等方式进行。
其次,二者的意义不同。
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意义表现在:一方面,有助于决策者充分发扬民主,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有助于决策者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决策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的片面性。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提高落实决策的自觉性,推动决策的实施;同时,参与民主决策的实践,也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锻炼参与决策的能力,增强关心公共生活的政治责任感。
实行民主监督的意义则表现为既有利于改进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又有助于激发广大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
例如,2009年,广州市政府开展了以“广州垃圾处理,政府问计于民”为主题的公众意见网络征询活动。政府这种问计于民的做法
①有利于扩大公民的民主权利 ②有利于公民参与民主监督 ③有利于引导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生活 ④有利于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A.①③④ B.①④ C.②③④ D.③④
例如,行政强制法草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几乎每部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法律草案都在中国人大网上予以公布。社会各界也通过网络、报刊、来信等不同方式提出了大量意见。这表明
A.我国公民在立法上都是平等的
B.民意为立法之本
C.公开征求民意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
D.公民享有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权 (BC)
(另外: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我国公民可以有序参与立法)
自2009年7月省委省政府同意省信访局增设网上信访办理处、开通网上信访以来,网上信访影响力不断增强,已经成为群众信访新途径,解决信访问题的新通道。
广东省继2009年9月设立首批15个厅局“网络发言人”后,2010年3月,又有7个单位加入。“网络发言人”发言内容实在,与网友交流直接,沟通渠道是多样的,形象虚拟但不虚化,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办了一批好事和实事。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以转变职能为核心,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的发展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为什么要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2)请你从转变政府职能的角度,为服务型政府建设出谋献策,提出几条合理化建议。
民生问题:政府的宗旨与原则
2009年,“一府两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的11个专项工作报告,有6个直接涉及老百姓关注的民生问题。
今年两会,大家最关心的话题:
经济:收入分配、食品安全、调控房价、物价调控、低碳经济
政治:民主监督、网络问政、依法行政、反腐倡廉
文化:网络扫黄
1.选举法的修改:同票同权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其核心内容是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以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选举的普遍性和平等性,切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将迎来“同票同权”的新时代,这将成为中国民主政治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一步。
作为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选举权是实现其他基本权利的重要基础。
我国1953年制定的选举法,是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规定的民主选举制度。那个时候的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农村人口和城市人口选举人大代表的比例为8:1。在1995年修改选举法时,将全国人大代表的农村和城市每一位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比例由8:1修改为4:1。现在一步到位,城乡按相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条件已经具备,因此,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以更好地实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
2007年,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启动了修改选举法的准备工作。在多次调研的基础上,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规定一步到位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使执政党的主张依照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
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代表,立法时的总要求包括三个层面:一是保障公民都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代表,体现人人平等;二是保障各地方在国家权力机关有平等的参与权,各行政区域不论人口多少,都有相同的基本名额,都能选举一定数量的代表,体现地区平等;三是保障各民族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要有一名代表,体现民族平等。此外,各方面代表性人物比较集中的地方,也应给予适当的照顾。
这次选举法修改,将扩大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制度保障。
(四)教材中的易混点:
专制与专政:(1)专制是指个别独裁者独断专行的统治制度;专政指主要依靠暴力实行的统治。作为国家制度,民主与专制是根本对立的。民主制国家不存在专制,专制国家没有民主。(2)在任何民主制国家中,民主与专政都是对立统一的。民主适用于统治阶级,专政适用于被统治阶级;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国家职能与政府职能:履行国家职能的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及各部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履行国家职能的主体不包括:党的机关、人民政协和其他社会组织、人民团体,城市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政府职能不等于国家职能。
政府职能中的两种“公共服务”:
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在经济建设中负有特别重要的职能,主要是进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高生产力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
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政府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中,提供各种社会公共服务。例如,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卫生设施等方面的建设;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教材新增);建立基本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控制人口增长,促进优生优育;优化生态环境,防治污染等。
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与经济职能中的公共服务的区分
社会公共服务职能是指政府为社会的发展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职能。它可以分为基础性公共服务(如供水、电、气、交通与通讯基础设施,邮电与气象等);经济性公共服务(如科技推广、咨询服务、以及政策性信贷等);社会性公共服务(如公办教育、公办医疗、公办福利、公共卫生以及环境保护等);公共安全服务(如军队、警察和消防等)。
经济职能中的公共服务职能强调的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为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公共服务是政府为社会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环境的职能,既有为经济活动服务,也有为人们其他社会生活服务的职能。因此,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包含了经济职能中的公共服务职能。如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中的基础性公共服务、经济性公共服务是可以属于为经济活动服务的职能,可以属于经济职能。如政府修建武广高铁,既可以为经济建设服务,也可以为方便人民生活服务,因此,它既可以是经济职能,也可以是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但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中的其他服务职能是不能属于经济职能。
不同教材的内在联系
(三)《文化生活》模块分析
文化--先进文化--
(二)《政治生活》模块分析
主线:公民--政府--民主政治--国际社会
公民:公民与国家--公民的政治参与
政府:职能与责任--接受监督
民主政治:三大制度与一个政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宗教政策)
国际社会:主要国家与国际组织、当今时代主题、我国的外交政策
另: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
国家(国家的本质、管理形式、结构形式)--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国际组织(四大国际组织)
(一)《思想政治》必修课的基本框架
(二)研究考纲的新变化。
1.与2009年相比,2010年高考“命题要求”中明确指出“体现新课程理念”。
新课程理念,从宏观层面来说,有以人为本、关注生命、回归生活、学为主体等;从学科层面来说,有关注现实、贴近学生生活和社会热点、遵循注重基础和突出能力,尤其要培养创新能力。因此,2010年高考政治试题将紧紧围绕“能力立意”这个中心,注重将政治考纲中的知识点与国家意志、党和人民的意志相结合。
2.选修由原来的选修2和选修3调整为现在指定选修3《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且选修3的内容由原来的5个专题调整为现在的3个专题(“各具特色的国家和国际组织”、“民主集中制: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日益重要的国际组织”),其考试由原来的选做题调整为现在的指定选修必做题。
根据以往的考试,国家职能、人民代表大会制、国家关系的决定因素可以说是高频必考点。
3.对时政知识的考查范围是从2009年4月到2010年3月。时事政治虽然列入考试范围,但明确指出:“时事政治的内容在相关试题中体现”。这意味着时事考查的方式和份量已经发生质的变化,由原来的纯时事记忆背诵转到把时政内容融入具体的选择题或非选择题之中。因此,更应关注生活热点。
4.试卷的结构、比例的变化。
政治分值由原来的150分调整为现在的100分,这意味着知识考查的覆盖面将会缩减。
结构:选择题12题,每题4分,共48分;非选择题2题,共52分。选择题的分值增加至每题4分。因此,加强选择题的训练可能比以往更重要。
非选择题2题如何命题,是大家所关注的一个问题。《考试说明》提供的“题型示例”如下:
|
经济生活 |
政治生活 |
文化生活 |
生活与哲学 |
31(4问) |
1、2 |
3 |
|
4 |
32(2问) |
|
|
2 |
1 |
33(3问) |
1、2、3 |
|
|
|
34(3问) |
|
3 |
1 |
2 |
35(3问) |
1 |
2 |
|
3 |
36(2问) |
|
|
|
1、2 |
我认为,最大的可能性是两个题分别是3问和4问,经济、政治、哲学各2问,文化1问。
比例:经济生活约27%、政治生活约27%、文化生活约18%、生活与哲学约28%;时事政治的内容在相关试题中体现。其中对四个模块的考查比例也发生了变化。因此,对《文化生活》的复习要有针对性。
(一)分析考纲与试题的关系
《考试大纲》是高考命题的直接依据,具有明确的指向性;高考命题是考纲的具体体现,具有较强的示范性。把考纲的指向性与高考试题的示范性有机结合起来,就可发现高考的必考点。
高考政治试题年年有变,但仔细推敲不难发现,变与不变是矛盾的统一体,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年年常考的知识点。比如,《政治生活》中的我国的国家职能、人民代表大会制、国际关系及其决定因素等,年年考查,这些考点仍是2010年高考政治的必考点。
3.经济体制改革理论(第四课第一框第二目)。能够结合实际材料分析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动力、性质、特点(中国模式与中国道路问题)。
2.经济体制理论(第九课第一框第一目,第二框第一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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