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则的依据
1、语文学习的外延与生活相等
我们实行的是母语教育。既然是母语教育,它天然就与生活融为一体。不论在课堂、在学校,还是在家庭、在社会,随时随地都有听、说、读、写等语文活动。毫无疑义的是,语文教学活动与生活接轨,与生活同步。
2、大语文教育理论的提出
在应试教育的影响下,不少语文教师依然用知识的灌输和题型的训练代替语文能力的培养,考什么教什么,把有血有肉的文章肢解为一个个知识考查点,学生几乎成为解题的机器。于是,理智的语文教育家们大声疾呼:改变狭隘的封闭式教育,实施开放式的大语文教育。
(二)原则的实施
1、实施主体性原则,必须“为学生创造良好的自主学习情境”
首先,应该有民主的教学氛围。沟通感情、融洽关系,实行教学民主,是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创设良好的自主学习情境的先决条件。其次,要力改陈旧的教学方法,只有彻底摒弃一言堂、满堂灌的做法,改“讲”师为“导”师,化“讲”堂为“学”堂,才能真正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
2、让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教学
只有让学生“动”起来,才可能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是由教师牵着鼻子动,还是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自主地动?动的主导权在教师手上还是在学生手上?是单方面动,还是师生、生生互动?……只有对这些问题予以甄别并得到解决,才能有效保证学生主体地位的确立。
(一)原则的依据
1、主体教育思想理论的提出
在教育界经历了“教师中心论”--“学生中心论”--“双主体论”--“主体主导论”的认识过程后,在今日的课堂教学中,学生是主体,教师是主导的师生关系理念,已成为课堂教改的主流意识。广大教师认识到,课堂教学成败的关键,不是教师的教,而是学生的学。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说:“如果使学生习惯于简单地接受和被动地工作,任何方法都是坏的。”
主体教育理论认为,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课堂教学的过程是学生主体建构与发展的过程。学生应成为课堂的主人,成为教学活动自觉而积极的参与者,成为知识的主动探索者与发现者。
2、《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的颁布
2003年4月的颁布《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是指导语文教学的纲领性文件。在文中明确提出了“语文教学应为学生创设良好的自主学习情境,帮助他们树立主体意识,根据各自的特点和需要,调整学习心态和策略,探寻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和途径。”这与主体教育理论是完全一致的。
3、创造性。此模式的一个突破点就是把作文命题权还给学生,在作文训练目标体系下,只给学生作文任务要求,让学生自主命题,自由选择,自由抒写。学生情怀的自由抒发,心灵的自然表达就必然会对作文产生强烈的渴望。学生的个性在这样的自由空间中就必然会得到张扬。个性化作文、创新作文将不再是陌生的名词。
第四部分 高中语文自主学习指导的原则
高中语文自主学习指导的原则是为了保证语文自主学习目的实现,根据高中生自主学习规律确定的指导高中语文自主学习活动的基本原理和法则。它既是一般教育原则在语文教学中的运用,又是语文自主学习特殊规律的反映。语文自主学习的指导只要遵循以下教育原则,就完全可以大展身手,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2、体验性。由于此模式中学生作文是自拟题目,独立写作,自主批改,自主讲评。学生自由地写自己想写的题目,记自己经历的事,说自己想说的话,抒自己想抒的情。因此,每一次作文都是一次新的生活体验,情感体验。
1、情趣性。在总目标的调控下,学生自主作文用最喜爱的文体反映他们最关注、最爱写的内容。我手写我心,真情流淌。另外,自主参与小组评价,相互交流,相互借鉴,充满乐趣。写作文成为学生的一件乐事,一种享受,富有情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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