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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以“品味时尚”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要求:①角度自选;②立意自定;③除诗歌外,文体自选。

[写作指导]此题与2007年的“怀想天空”同为动宾式短语结构,“怀想天空”在写作时不仅要写出哪一种“天空”,还要侧重于“怀想”;“品味时尚”则要求考生不仅仅是写到时尚,还必须兼顾“品味”。考生在审题时要注意“咬文嚼字”,以免偏离题意。第一,是“品味”而不是“品位”,“品味”作动词讲的意思是仔细体会、玩味,而“品位”的通用意义为人或事物的品质、水平。考生完全可以写“有品位”的时尚,但如果没有写出“品味”则有些偏题;第二,是“时尚”而不是“时髦”,“时尚”的含义是当时的或者时兴的风尚;“时髦”的意思是形容人的装饰衣着或其他事物新颖入时。比较“时尚”与“时髦”不难发现,前者比后者的外延要广阔得多,举凡物质、精神等方面,都可以纳入“时尚”的品味视野。

[特别提示]从文体上看,此题记叙文或议论文都可以写,但是想写好都不容易。一般来说,写记叙文在内容选材上容易撞车,而写议论文又容易流于固定的结构套路。

如果写记叙文,首先要突出记叙的价值或意义。既然是“品味”,就要品出些或酸或甜或苦或辣的某种味道,不能东拉西扯地泛泛记叙自己生命中某些时段的不同的品味时尚,那是没有价值或意义的。其次,写记叙文还必须突出品味的“过程”,正是因为这一“过程”,才有对时尚的深刻洞察。换句话说,本题目写记叙文时的笔墨重心与“时尚”为何物关系不大,关键是要详细写出具体品味的故事情节。

如果写议论文,首先要鲜明突出议论的观点,尽量不要模棱两可,认为“有好有坏”的观点貌似全面,实则在行文中极难自圆其说,到头来两面都没有论证透彻,反不如“剑走偏锋”,抓住一面进行深入讨论。其次,写议论文还要注意论证的着力点要准确到位,不能忽东忽西。此题在论证角度上有许多突破口。可以论证“怎样”来品味时尚,突出对品味“方法”的指导(如精准的眼光、批判的意识、审美的胸襟等);可以论证品味时尚的“什么”,突出品味“内容”的列举(如时尚的高低雅俗、时尚的文化内涵、时尚的人文魅力等)。还可以论证品味时尚的“好处”,突出对品味“结果”的描述(如与时俱进的心态、力争上游的抱负、朝气蓬勃的气度等)。

[精彩例文]

时尚是一个陷阱

江苏考生

时尚已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个中心,有些年轻人甚至为时尚活着,假如说他(她)的衣着、发型或生活方式过时了,那简直就要了他(她)的命。于是,生活中充满了关于时尚这样的逻辑和话语:穿某某品牌的服装是时髦的,而穿自制的衣服是老土;高楼大厦别墅洋房是时尚,四合院平房是过时;吃麦当劳汉堡包是时尚,吃家乡小菜喝家乡酒是跟不上形势;泡夜总会洗桑拿浴是时尚,埋头工作或坐在家里听音乐看书是不懂生活的趣味……这种以“新”与“旧”、“时髦”与“过时”为截然对立的二元逻辑,如今已充斥于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和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凡是“新”的、“时髦”的就是好的,足“酷”的;凡是“旧”的、“保守”的就是落伍的。这样的时尚意识形态已深深地烙在了人们的意识深处。

消费主义是一种来自于西方、以物质享受欲望满足为标榜的生活方式,它鼓励欲望的元限满足,对物质的无限追逐。它以时尚为其标志,今天流行这个,明天流行那个,让人们无休止地模仿和追踪。而其背后,是跨国公司巨大的超额利润,比如可口可乐,比如耐克鞋,比如法国香水,比如雅诗兰黛……真的如广告电视里所说的那样,拥有了这一切就拥有了美好的生活,拥有了幸福了吗?真的可口可乐比龙井茶好喝吗?若没有以西方产品为代表的一切,生活就不是生活了吗?

千百年来,人们的所谓“欲望”,绝大部分是人为制造出来的,比如现在不少人打高尔夫的“欲望”,唱卡拉OK的“欲望”,甚至带劳力士手表的“欲望”。试想,如果人们突然没有了吃麦当劳的“欲望”,麦当劳还会是时尚的象征吗?当然,为了巨额利润,那时又会有别的“欲望”被制造出来,成为新的时尚。制造这些“欲望”的只是一只看不见的手,是跨国资本和垄断资本培育消费“欲望”和市场的需求。

说来很有意思,意识形态与现实利益总是相辅相成的。上世纪80年代,有过一个寻求“自我”的潮流,那个超现实超历史的所谓真正符合人性的“自我”,人们找来找去总是找不着,但很多人的“人性的欲望”却被吊起来了。到了90年代,这个“自我”终于落实为学者王晓明所说的“成功人士”了:生活美满、妻子漂亮、儿子聪明、有车有房,还经常上歌剧院……这样的“自我”,不恰恰是各大跨国公司通过传媒共同塑造的吗?他们究竟是怎样成功的,没有说明;他们是不是品德高尚、为人忠厚,也不知道,甚至是否要合法地成为这样的“人士”,都没有说明。所以,这样抽象的“自我”,不过是一个调大家味口的消费动物。

总之,你不是这样,你就不成功。你不拥有名车豪宅,你就没有找到并实现真正的“自我”,你就白活了。你的一生都将成为这样的“成功人士”而无休止地奔波、劳累。

时尚的陷阱在于:时尚是永无穷尽的,谁也不可能永远把握。因此,将一生倾注在对于时尚的追逐上,就注定将永远焦虑,像没头苍蝇一样忙忙碌碌,却不知道自己在忙些什么。实际上,人的欲望,或者说物质享受真的是无限的吗?“良田万顷,日食一升;广厦千间,夜眠三尺”,其实,人的物质需求是很简单的。所谓欲望无穷的说法来源于那个神秘莫测的抽象的“人性论”:人性是千奇百怪难以把握的,所以欲望也是变幻莫测、层出不穷的。

而且,这套逻辑还有一个更大的陷阱:以地球目前的资源和能源,根本不可能每个人都成为这样的“成功人士”,因此,那种美好生活的许诺注定是空洞的许诺,是一张空头支票。当人们有一天觉悟到那永远不可能实现时,早就深深地陷入时尚的陷阱中而不可自拔,那可能是一次新的危机的开始。

试题详情

请先在横线上填上适当的词语,形成完整的题目,然后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要求:立意自定,文体自选(诗歌除外)。不得抄袭。

[写作指导]这是一道半命题作文,要求考生事先补充完整该题目,然后行文。没有文体限制,立意自定,半命题的形式,这种种开放性使得该道这问题备受欢迎,使考生有话可说,有话可写。我们一定要注意审题的准确性。半命题中的“也”是相当关键,它暗藏了这样的一个信息:以前并未认识到某种特点,后来恍然大悟了,或者心领神会了。这种心理可以使欣喜的,可以是悔恨的,可以是幸福的,同样也可以是痛苦的。关键的一点是考生要写出“也”字的波澜起伏出来,写出真情实感出来。

[精彩例文]

这也是一种承诺

 我要你重获原来的生活,认定了这一辈子的承诺。

                  --《承诺》

这是著名歌手刘德华借已故艺人黄家驹所作之曲填词,并领衔香港众歌星演唱的赈灾歌曲。每每听到这首歌总不免心潮澎湃,倾刻之间我就成了汶川人。

5·12汶川地震过去一年多了,但太多太多的东西我们不能忘却,也不会忘却:有舍己救人的英雄,有与死亡之神对持几十小时甚至百余小时的坚强勇者,更有全国人民源源不断的救助物质和爱心,就如前面歌词所提:让灾区人民尽快过上原来的生活。

我的博客和QQ空间上,有一张图片,也是全国人民非常熟悉的:一个男子将因地震而亡的妻子挷(绑)在身上,他要骑摩托车将亡妻背回家。这张由CNN记者拍摄的照片,借着媒介和网络传遍了神州大地,照片中的好男子--吴家芳的事迹广为传颂,一时间有很多人将其奉为偶像,甚至有许多女性“争嫁好儿郎”。吴家芳也成了因地震而知名的人物,刚建成的地震博物馆还将其摩托车永久收藏。

然而“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某网友语)。在离5·12还没一周年之际,就传出了吴家芳的新婚,一时网络哗然。指责声此起彼伏,众网友愤怒交加,大有被吴家芳忽悠,甩弄之感。在很多人眼里吴家芳不再是好男儿,而只是个虚伪的小人。然而,我却要大声说不,他依然是个好男儿。

据说地震灾区灾民的自杀率非常高。分析认为,是因为很多灾民还未从亲人逝去和财产损失中恢复过来。因此,灾区的重建和灾民的心理治疗成为两项重要的任务。就如《承诺》所唱那样:重获原来的生活。而让灾区人民重获原来的生活不仅仅是政府的任务,更是全体炎黄子孙应尽的义务。

一年多了,我们仍在关心灾区建设,仍在关心灾区人民生活。我们无非是希望灾区人民早日从悲痛中走过来。然而我们做到了吗?就如前面指责吴家芳的网友,他们做到了吗?

没错。吴家芳是英雄,但他也是地震的受害者,他也需要别人关心,也需要别人帮助,也需要重获原来的生活,早日从阴影中走出来。他结婚是为了得到家的关爱,为了尽量从亡妻之痛的悲伤中解脱出来。我们又凭什么因此指责他呢?每个因地震而心灵遭受巨大伤害的人从痛苦中解脱出来最好的方法是重新得到家的温暖,吴家芳结婚我们更应该祝福他,为他高兴,而不是指责。

吴家芳不是圣人,也不会像传说中那样他与其亡妻化为飞蝶或星星,他还要生活,温总理告诉灾区人民:要好好活着。前面所提的网友的指责岂不是让吴家芳承受比亡妻更大的心理压力和创伤?

“我要你重获原来的生活!”不仅仅是唱唱,而是每个炎黄子孙用心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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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指导]这是一道命题作文,极为简单寻常的两个字,却蕴含着极大的思想张力,深刻的思想内涵。对于这个题目,要想写出深度,写出新意,就必须逆向思维,反弹琵琶。可以形成“熟悉有时是一种可怕的习惯”“不要觉得一切都熟悉,要走出生活的惯性,以求新的发现”的深刻立意,进而阐述“人们所熟悉的东西,有时又在束缚着人们”的道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求异思维和创新思维。议论文,散文,记叙文体,均可写出高质量的上乘之作。

[精彩例文]

熟悉

四川考生

智者无为,庸人自缚。心若无异,万法一如。

--《信心铭》(僧璨大法师)

  我们惊叹太白清新飘逸的诗句,那是因为他熟悉中华的经典;我们欣赏朗朗(编者注:郎郎)悠扬婉转的琴声,那是因为他熟悉黑白的键盘;我们感叹哥白尼的发现,那是因为他熟悉浩瀚的宇宙。

  真正的智者不是博而不精的涉猎,那样只会庸人自扰。当心无旁骛地对一个领域深入研究,达到无人能及的熟悉,在熟悉中,万物法度便清晰简单。

  中国自古就有“读书百遍,其义自现”的训诫。当百遍的“咀嚼”之后,才会熟悉文中意旨;当百遍的“消化”之后,熟悉才会让其义自现。

  西方哲学家也说过“知道的越多,才知道自己不知道的越多”。熟悉会让人明白很多道理,熟悉才会让人了解万物的法度。

  当司马迁熟悉中华历史,才有了《史记》的不朽;当李时珍熟悉百草千方,才有了《本草纲目》的伟大;当纪晓岚熟悉经史子集,才有了《四库全书》的浩瀚。熟悉造就了华夏的辉煌,缔造了民族的昌盛,成就了伟人的不朽。

  心无旁骛地研究,才有了无人能及的熟悉,才造就了千古流传的功绩。冷僻枯燥的文字没有阻止住他钻研的脚步,孤独凄凉的大漠没有停止住他探访的脚步,冷嘲热讽的眼光没有动摇他追寻的心灵。当对西域一种即将失传的文字达到无人能及的熟悉时,人们毫不吝惜地把“国学大师”的称号赠予了季羡林先生。

  如果没有对文字的熟悉,他不会有巨大的成就;如果没有对汗牛充栋的经典的熟悉,他不会有深刻的认知,如果没有对华夏典籍的熟悉,他不会有真知灼见的眼光;如果没有……

  没有那么多如果,熟悉成就了这位伟大的国学大师。而他熟悉的秘诀,就在于心无旁骛地钻研。心无异,行才正,思才深。

  成功其实很简单,就是达到无人能及的熟悉。熟悉,一把通向成功的钥匙,一块登上成功的阶梯。

  释迦牟尼在菩提树下七天七夜的心无异,才成就了佛祖的大彻大悟。僧璨大师对佛法的熟悉,才有了“智者无为,庸人自缚。心若无异,万法一如”的劝世良言。

  熟悉,万法一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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