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数学归纳法:设{pn}是一个与自然数相关的命题集合,如果⑴证明起始命题p1成立;⑵在假设pk成立的前提上,推出pk+1也成立,那么可以断定,{pn}对一切正整数成立.
12. 应用反证法证明命题的一般步骤:⑴分清命题的条件和结论;⑵做出与命题结论相矛盾的假定;⑶由假定出发,应用正确的推理方法,推出矛盾的结果;⑷间接证明命题为真.
11. 反证法:判定非q为假,推出q为真的方法.
10. 综合法:从结果追溯到产生这一结果的原因的思维方法.
9. 分析法:从原因推导到结果的思维方法.
8. 直接证明的两种基本方法:分析法和综合法;间接证明的一种基本方法──反证法.
7. 演绎推理:根据一般性的真命题导出特殊性命题为真的推理.
6. 类比推理的一般步骤:⑴找出两类事物之间的相似性或一致性;⑵从一类事物的性质去推测另一类事物的性质,得出一个明确的命题(猜想).
5. 类比推理:根据两类不同事物之间具有某些类似性,推出其中一类事物具有另一类事物类似的性质的推理.
4. 归纳推理的一般步骤:⑴通过观察个别情况发现某些相同性质;⑵从已知的相同性质中推出一个明确表达的一般性命题(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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