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不可理喻:不能用道理使之明白,形容态度蛮横或愚昧无知。容易误解为不可理解。
54.不足为训:并非不值得作为教训,而是不值得作为遵循或仿效的法则。
53.不逞之徒:指心怀不满而胡作非为的人。不逞:不得志,不如意。
52.不谋而合;没有事先商量而彼此见解或行动完全一致。易混“不约而同”,只做状语不做谓语.
51.不齿于人类:不能列入人类。意思是不能算人。齿:排列、并列。
50.不法常可:不盲目效法因袭历来所认可的事。常可:永久认可的道理和成规。
49.不孚众望:没有使群众信服。孚:使人信服。贬义。
48.不情之请:不合情理的请求,用作谦词。
47.不速之客:不请自来的客人。速:邀请。
46.不肖子孙:指不能继承先辈事业或遗志的人。不肖:不像其先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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