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没改变土地公有制,农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和经营权,而没有所有权,经营方式改为“分户经营,自负盈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当时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但并不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使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措施不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而是发展乡镇企业,非农产业。
10、“文革”后邓小平大力整顿的突破口并不是经济上,而是在文教上。
9、“文革”结束,并不等于“左”倾错误也结束了,“两个凡是”的实质仍然是坚持“文革”中的“左”倾错误。
8、注意区分“文革”与文革时期。“文革”是一场内乱,应该从根本上否定,而文革时期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这些成就就是党和人民对错误进行抵制的结果,不是“文革”的成就。
7、在社会主义改造中,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赎买政策,实现了“和平过渡”。其中“和平过渡”即不是由企业公私合营到全行业公私合营的过渡,也不是由初级国家资本主义到高级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而是由生产资料私有制到生产资料公有制的过渡。
6、土地改革运动确立的是个体农民的土地私有制,而不是集体公有制。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使农民土地私有制转变为集体公有制。1949~1956年我国农村经济形式的变化趋势是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农民土地私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
5、新中国“过渡时期”的社会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而不是社会主义社会。
4、社会主义商品市场体系基本建立是在21世纪初,社会主要商品供求平衡,其中供大于求的达99%。
3、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前提是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实质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2、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真正到来,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在1977、1978年两年时间里,国民经济仍处于停滞状态。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历史上的重大转折,成为实行改革开放和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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