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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作为学生,既要学知识,又要学做人,你认为知识与美德,哪一个更重要?谈谈你的看法。

评卷人

得分

 

 

二、作文

 

(每空? 分,共? 分)

 

 

3、在你走过的这些日子里,在你成长的过程中,总会有一些事情让你深深的震撼过,或是对你的成长影响很大,让你铭记在心。请以“我从来没这样          ”为题,写一篇不少于500字的记叙文。先把文章题目填写完整,然后作文。书写要认真,卷面要整洁。

 

 

6、略

二、作文

 

3、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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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习题

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北京模拟题 题型:阅读理解与欣赏

阅读议论文《学会放弃》。
学会放弃
       “识时务者为俊杰”这句至理名言,历来被视为有逃避变节的嫌疑,其实不然。小到个人的自我设计,大到国家的大政方针,随着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的变化,难免要作出调整,改变,甚至于不得不放弃。知难而进者固然可喜;审时度势,善于放弃更难能可贵!
       鲁迅是万人敬仰的大文豪。当初他曾经选择了学医救国的道路。但当他认识到要拯救中华,只有先拯救国人那麻木的灵魂时,便毅然放弃了他的最初选择,弃医从文,拿起笔杆子同敌人作殊死斗争。试想,如果没有他的放弃,无数的国民能战胜愚昧,争来今天的幸福生活吗?可见,放弃可以使生命得到升华,甚至可以造福万民。放弃也是一种大智。
       今天的放弃是为了明天的得到。干事业的人不会计较一时的                 。苦苦的挽留夕阳,是傻人;久久的感伤春光,是蠢人。什么也不放弃的人,往往会失去更珍贵的东西。舍不得家庭的温馨,就会羁绊起程的脚步;迷恋手中的鲜花,很可能就耽误了你美好的青春。
       所谓放弃,不是通常说的去掉,它的特定含义是,提醒自己不要过于迷恋已经取得的哪怕是相当显著的成绩和荣誉,不要因为对已经取得的成绩和荣誉沾沾自喜而耽误了向前赶路,去摘取更为辉煌的人生成果。俗语“山外有山,楼外有楼”就是告诫人们不要自满,不要停止继续进取的步伐。泰戈尔在《 飞鸟集》 中写道:“只管走过去,不要逗留着去采了花朵来保存,因为一路上,花朵会继续开放的。”为了采集眼前的花朵而花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是不值得的,道路正长,前面尚有更多的花朵,让我们一路走下去。
       曾经有这样一个故事:古时候,一个少年背负着一个沙锅前行,不小心绳子断了,沙锅也掉到地上碎了,可是少年却头也不回的继续前行。路人喊住少年问:“你不知道你的沙锅碎了吗?”少年回答:“知道。”路人又问:“那为什么不回头看看?”少年说:“已经碎了,回头何益?”说罢继续赶路。听完这个故事,不知道你有没有一点感悟。这个少年是对的,既然沙锅已经碎了,回头看了又看有什么用呢?
       这正如人生中的许多失败一样,已经无法挽回,再去惋惜悔恨也于事无补。与其在病苦中挣扎浪费时间,还不如重新找到一个目标,再一次奋发努力。还是让我们学会放弃吧!像那个少年一样。不要因为失败而做无谓的自责和叹息。当我们真正学会放弃时,才会发现那才是一种真正的超越,一种真正的战胜自我的强者姿态。
       也许有时我们只看到了放弃时的痛苦,而忘记了那些如果我们不放弃就会得到的更大的痛苦。所以我们要学会放弃。
1.作者在选文中主要阐述了什么观点?
                                                                                                                                  
2.仔细阅读全文,在第③段横线处填上一个恰当的词语。
                                                                                                                                  
3.请简要分析第④段的的论证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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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三点一测丛书  九年级语文(上) 题型:048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问题

新知识的摇篮--创造力

  ①相传有一个英国人,名叫亚克敦,可以算是世界上书读得最多的人。他除了把自家的7万册藏书都读遍了,还博览群书,做了大量的读书笔记和校勘。可是,他却连一篇文章也写不出来,终生一事无成。这是为什么呢?俄国剧作家克里雅日宁的话,或许能给我们一些启示:“读书有三种方法:一种是读而不懂,另一种是既读也懂,还有一种是读而又懂得书上所没有的东西。”

  ②□□□□不行,□□□□不够,读了而又能创造才是读书的真谛。许多人读书只满足于简单的求知欲,没有把读书作为提高主观世界、改造客观世界的创造性过程。他们的创造力被闲置了。托尔斯泰曾经告诫说:“如果学生在学校里学习的结果,使他自己什么也不会创造,那他的一生将永远是模仿和抄袭。”这是多么严重的结局。

  ③所以,要真正学会读书,必须培养创造力。

  ④创造力,就是能提出新见解、解决前人和自己不曾解决过的问题、在解决问题时会另辟途径的能力。

  ⑤创造是怎样开始的?独立见解便是创造的萌芽。

  ⑥读书时人们重复着著书者走过的道路。如果读时产生的想法,仅仅就是书上所告诉你的,那你的思想只起到替别人录音的作用,没有产生自己的东西。我们应当在学习的基础上,把所有的知识消化吸收,变成自己的血肉,然后(1)“站到巨人的肩上”得出自己独到的见解。

  ⑦请珍视自己的独到见解。尽管其中不乏虚谬的花影,但创造的花蕾也孕育其中。宋朝的欧阳修,对韩愈的文采章法十分钦服,反复研读韩愈的著作,开始模仿着写作,进而不断创新,形成了自己的风格,结果,他学韩愈的文章,而写出的文章并不像韩愈,成为著名的“唐宋八大家”之一;但他学韩愈的诗,写的诗却很像韩诗,终于不能独成一家。清朝的学者袁枚总结了欧阳修的治学经验说:“平居有古人,学而力方深,(2)落笔无古人,而精神始出。”即学习时要尽可能吸收前人的知识,但创造却必须超过古人。独立见解来源于两方面:一是在读书中深刻理解,见识高人一筹;二是在强烈的创新意识激励下,潜心钻研。两者往往互相作用。爱因斯坦谈到自己是如何创造时说过:我自己侥幸发现了一些东西,例如相对论的建立,这我可以解释为由于我多少保存了一些感到诧异的能力,(3)当绝大多数的物理学家从学校出发继续前进,完全不加怀疑地使用牛顿的空间和时间的公式时,我却尝试着对它不信任,重新来考虑全部问题。可见,凡是不满足于现成结论、善于独立思考的人,他的创造力就强。

1.根据第①段有关内容,在第②段空格处应依次填入的词语是(各4个字)□□□□、□□□□。

2.第③段在结构上的作用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第⑥段中,画线句(1)“站到巨人的肩上”一句的含义是______________。

4.第⑦段中,写欧阳修写文写诗有成有败。写文成功的关键是_____________,写诗失败的原因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第⑦段中,画线句(2)“落笔无古人”这句话的意思是____________。

6.根据文中画线句(3)的意思,在下列各项中选出与它意思相同的一项

[  ]

A.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B.书非借不能读也

C.尽信书不如无书

D.思而不学则殆

7.选出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

[  ]

A.本文启示人们一个深刻的道理,培养创造精神就要认真读书。

B.本文告诉我们:学习不只是模仿,更要创新,要培养创造力。

C.文章采用层进式结构,说理清楚,逻辑性强。

D.作者在言论中运用正反对比的方法,使论述更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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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发散思维大课堂苏教版九年级语文(下) 苏教版 题型:048

阅读下列文段,回答问题。

  ①中学课本里鲁迅先生的文章,让我认识了那位在咸亨酒店里以几粒茴香豆下酒的孔乙己。且莫言他的潦倒和窘迫,留在我记忆里的是他那似乎永远也脱不下的长衫。孔乙己无疑是旧知识分子的一个典型代表。透过他那破旧的长衫,我们窥见的是那个时代的无奈与守旧,是那种既不愿意承认窘境又执意恪守“清高”的心态。这,不得不让我寄予极大的同情和怜悯,其间夹杂些许困惑。

  ②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虽不见了孔乙己的长衫,但类似的人却远没绝迹,虽说一些人不再身着那灰布长衫,但在他们名牌服饰的里面还固执地罩着那件脱不下的“长衫”。

  ③很显然,这“长衫”存在于人们的意识深处。它禁锢了思维方式的变化,妨碍了观念的更新和思想的解放,使一些人的视野不能开阔,目光流于短浅。在现实生活中,何曾不见这“长衫”一如影子似的制约和束缚着我们?我们这个时代倡导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而在一些人眼里,这只是一句书面的口号,一些文字材料上的“添加剂”。这些人思想僵化,因循守旧,处处为自己考虑,不愿放弃既得利益,把解放思想当作装点门面的饰物。

  ④毕竟我们生活在日新月异的时代,必须迅即脱下那陈旧的“长衫”、做一个健步如飞的先行者,做一个敢为天下先的弄潮儿。遗憾的是,那些“长衫者”对瞬息万变一日千里的形势无动于衷,依旧我行我素,沉浸于往日的陈规陋习之中,甚至连承认那件长衫存在的勇气都没有。只要我们认真搜寻和思索一下周围的人和事,就不难发现,这该死的“长衫”还继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现实生活的舞台上仍然存在着那不死的身影,我们到底是以此为荣,还是以此为辱?

  ⑤孔乙己的时代早已消失。往昔渐去渐远,思想常虑常新。只要触及到关于思想关于观念的问题,我便会很自然地想到孔乙己那件灰布长衫。这互不关联的东西所引发的思考,一直萦系于心。可以断言,彻底脱下“长衫”之日,便是时代进步之时。

1.从全文看,当今社会中的一些人身穿的“长衫”指的是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孔乙己不愿脱下那破旧的长衫是因为他穷困潦倒而又执意“清高”,当今社会的一些人不愿脱下那无形“长衫”的原因又是什么?(依据③段内容用精练的语言)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作者对穿着长衫的孔乙己的态度是复杂的:“同情和怜悯”,“其间夹杂些许困惑”。而对当今社会上的“长衫者”,作者的态度又是什么?(依据④段内容归纳出两个词回答)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文表达的主要观点是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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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101网校同步练习 初二语文 江苏教育出版社(新课标2001-2年通过) 苏教版 题型:048

阅读《“反常”的科学》,完成下题

“反常”的科学(节选)

从一个实验说起

  ①在室温低于零摄氏度的情况下,取热牛奶和冷牛奶各一杯,放置一段时间后,冷牛奶先结冰,热牛奶后结冰,这是正常情况,符合情理。

  ②如果把这两杯牛奶同时放进冰箱的冰冻室里,结果是否也一样呢?坦桑尼亚的马干巴中学三年级的姆佩姆与他的同学们做了这个实验,结果他们意外地发现,热牛奶先结冰,冷牛奶后结冰。这是多么反常的现象啊!

  ③姆佩姆的发现是否带有偶然性?为了排除偶然的可能性,他们一次又一次地重复这个实验,其结果都是一样的。他们的发现把一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变得扑朔迷离起来,不仅难倒了中学物理老师,就连大学物理系主任奥斯波恩博士也一时难以解释。

  ④虽然至今仍未对这一“反常”现象作出最终的解释,但是有一种说法比较科学,有一定的说服力。这种说法认为,热牛奶中的微生物容易孳生,繁殖快、数量多,这些微生物作为结冰的核心,容易使水分子在它周围凝聚形成晶体冰,然后再不断滚雪球般地“长大”,最后结成了大块的冰。(A)这些微生物好比结冰的“种子”,成为热牛奶先结冰的诱导因素。

  ⑤(B)发现问题往往是比解决问题更有价值。这一“反常”现象的发现,与后来的“低温——冰核细菌数学模式”的诞生不无关系,为农作物防冻研究开辟了新的途径。

纳米材料最“反常”

  ①生活经验告诉我们:一般情况下,物体越粗越结实。但是,有一种“胡须”是越细越结实。这些“胡须”的直径是微米级或纳米级的(1微米等于百万分之一米,1纳米等于十亿分之一米)。“胡须”的材料既可以是金属的,也可以是非金属的。美国贝尔电话研究所的科学家最先发现了金属“胡须”。(C)他们的测定结果是,锡“胡须”比锡的强度大100倍。铜“胡须”比铜的强度大200倍。非金属的玻璃“胡须”也一样,越细强度越大。(D)用玻璃“胡须”做成的绳索,可以轻松地吊起一辆豪华大客车,这是合金钢绳都无法承担的。

  ②“胡须”越细越结实的现象很“反常”。(D)如何解释这一“反常”现象呢?原来,当组成物体的微粒仅是几十个到几千个原子或分子时,它表现出来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完全不同于大块物体。这种被称为“超分子”或“人工分子”的纳米材料,其空点、磁性、导电性、水溶性、颜色和机械强度等都发生革命性的变化,从而导致了“反常”情况的发生。具体地说,这些“胡须”外部光洁,可“永葆青春”,内部不存在裂缝、气泡等干扰因素,无“后顾之忧”,所以表现出了无与伦比的超高强度。难怪美国卡耐基——麦隆大学的特聘教授阿伦纳凯伦说:“纳米材料的发展,甚至有可能超过计算机对人类生活的影响。”

  ③在射电技术、壁挂式彩电等行业,碳纳米管也有十分广泛的用途。

  ④“反常”——多么神秘的奇妙的世界:“反常”却很正常,符合科学情理;“反常”将引领我们走进新的研究领域,开创新的科学天地;探究“反常”,将引起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的革命。美国一位资深激光专家说过,一项实验结果如果和初始的设想完全相同,那是“最不幸的事”,他希望有不同的结果,甚至“反常”,这样才能在科学创造中有所收获。

  ⑤我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也说过,科技创新要学会质疑,尤其是应该关注已有知识的矛盾。这里所说的“知识的矛盾”,无疑也包括“反常”。“反常”,魅力无穷;研究“反常”,是一门充满希望、前途无量的学科。

(1)

请用自己(或选文中)的话概括作者向我们介绍的两种“反常”现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下面句中加粗词语可以删去吗?为什么?

用碳纳米管制成的绳索,是目前世界上惟一可以将人类从宇宙飞船上空降到其它星球而不被拉断的绳索。

________________

(3)

找出对文中划线的句子理解不准确的一项

[  ]

A.

(A)句用“种子”作比喻,形象具体地说明了热牛奶中微生物容易使水分子在它周围凝聚形成晶体状“长大”,结成大块的冰的特点。

B.

(B)句用“低温——冰核细菌数学模式”的例子说明“发现问题”往往各有价值。

C.

(C)句采用作比较的方法说明金属“胡须”往往比金属的强度更大。

D.

(D)引用玻璃“胡须”可以轻松地吊起一辆豪华大客车的资料,具体清晰地说明了非金属的玻璃“胡须”也一样,越细强度越大。

(4)

在文中提到美国卡耐基——麦隆大学的特聘教授阿伦纳凯伦说:“纳米材料的发展,甚至有可能超过计算机对人类生活的影响。”结合选文和下面的链接材料,回答问题

链接材料:美国著名物理学家,1965年诺贝尔物理奖获得者R.P Feynman在1959年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能按人的意志安排一个个原子和分子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奇迹”,纳米科学技术的诞生将使这个美好的设想成为现实。纳米(nm)和米、微米等单位一样,是一种长度单位,一纳米等于十的负九次方米,约比化学键长大一个数量级。纳米科技是研究由尺寸在0.1至100纳米之间的物质组成的体系的运动规律和相互作用以及可能的实际应用中的技术问题的科学技术。纳米材料的应用前景是十分广阔的。如:纳米电子器件,医学和健康,航天、航空和空间探索,环境、资源和能量,生物技术等。

面对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面对层出不穷的新生事物,面对无限光明的未来世界,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你应该做好哪些准备呢?请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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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2011-2012学年湖北省丹江口市八年级下学期期末考试语文试卷(带解析) 题型:现代文阅读

怪病 远山
我叫陈东,是我们本地一所大学的老师。
今年夏天,我得了一种奇怪的病,我的脚底起了一种水泡,黄色的水泡,也不痒,但是钻心地疼。最严重的时候,双脚都不敢着地。没办法,我只好买了一副双拐拄上。我到医院去找我的一位老同学,皮肤科专家郑成。郑成看了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最后,含糊其词地咕哝了一句,是癣吧。我马上说,这不是癣,癣痒,我这脚一点儿都不痒,就是疼,一个劲儿地疼。郑成说,先开点消炎粉、止痛膏试试吧,不行再来。谁知道,用了郑成开的药,情况更糟,疼不但没有止住,脚底反而溃烂起来。
我知道找郑成解决不了问题,就去看一位老中医。老中医满有把握地说,一水治百病。你这病,啥药也不用凃,你就到浴室去泡澡,一泡包你好。我就按老中医的法子,到浴室里去泡。但是,老中医的法子也不管用,我的脚底照样溃烂,疼得钻心。不仅如此。此后不久,街上渐渐地出现了一些和我一样拄双拐走路的人。不用问,我知道他们得的是和我一样的病,而且还都是我传染给他们的。因为,那天浴室里洗澡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对此,我只有深表遗憾。
过了几天,我的老同学——皮肤科专家郑成却打电话让我一定去他那里一趟。我一到,郑成就拉我到一架显微镜前。显微镜下,我看到了一群像孑孓一样的小虫子在动来动去的。郑成问我,看到了吗?我说,看到了。郑成说,你看到了什么?我说,我看到了一群像孑孓一样的小虫子在动来动去。郑成激动地说,哥们,那不是孑孓,那就是从你脚底的溃烂物中分离出来的病毒,我已经把这种病毒命名为“陈东病毒”。我一拳朝他胸前捅了过去,骂道,你小子,想让我遗臭万年吗?郑成嘿嘿地笑,说,你可别不知好歹呀,我想让你永垂不朽呢。世界上千千万万的人都在奋斗,图个啥?不就是想名垂青史么?连我们的老祖宗孔夫子都说,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呢,你要是真怕出名,就用我的名字命名好了。不过医学界有个约定俗成的规矩,病毒从谁的身上提取出来的,就用谁的名字命名。我要是连这点基本的医学良知都没有,还配当一个医生吗?我说,你既然高兴用我的名字命名,你就用好了,反正名字只是一个符号,也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我现在最关心的是,怎么治好这种病,怎么能尽快地解除我的痛苦。郑成耸耸肩膀,然后将双手一摊,说,哥们,对此,我就无能为力了。我说,那你还激动个屁。郑成开心地笑了,说,这你就不懂了吧,在医学上,能够发现一种病毒,就足以使一个人名垂不朽了。郑成又进一步说,发现问题,有时候比解决问题更为重要。
果不其然,不久,报纸上登出了郑成发现“陈东病毒”的消息,并且称,郑成的这一发现,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所确认。该消息还说,世界卫生组织已将郑成作为世界顶尖医学奖的候选人推荐上去。电视台的记者也不失时机地采访了郑成。郑成面对记者的镜头侃侃而谈,那副小人得志的模样简直让人恶心。
郑成出了名。但我们这个城市里像我一样拄着双拐走路的人却越来越多了。不久,我们这里就被宣布为疫区。
就在这时,我舅舅来了。舅舅也是听说我得了一种怪病才来看我的。舅舅进城,先要走几十里的山路,然后再坐几个小时的汽车,才能到达市里。舅舅到我家的时候,两只解放鞋上沾满了黄泥。一进门就问我得了什么病。我就把我的病情和我的痛苦讲给舅舅听。我一边说,嘴里一边咝咝地吸着凉气,以表达我的疼痛。舅舅听完,哈哈大笑,说,是这呀,好治。说罢,舅舅叫我给他一只碗,两块抹布,舅舅将他解放鞋上沾的黄泥巴刮到碗里和上水,调均匀了将黄泥抹在抹布上,弄得像两张大膏药,然后解下我脚上缠裹的绷带,用抹上黄泥的抹布将我的双脚严严实实地包了起来。我正要对舅舅的行为提出异议,我的两只脚底却感到了一股凉意。与此同时,钻心的疼痛渐渐消失,最后无影无踪。我一下子愣在了那里。这种情况的出现太突然了,我不敢相信我的脚已经不疼了。我仍然拄着双拐,用脚轻轻地在地上点了一下。结果,一点也不疼。我又用力地在地上踩了一下,还是不疼。我还是不敢相信,又使劲往地上跺了一下,还是一点也不疼。直到这时,我才“咚”的一下将双拐扔到了地上。与此同时,我的眼泪泉水般地流了出来。舅舅站在一旁,呵呵地笑,说,怎么样陈东,我不骗你吧?李强(舅舅的儿子)就是这样,上大学的时候,一到学校,脚底板就起泡,流黄水,疼得钻心。放假回到家里,一赤脚下田干活,准好。时间一久,我都有经验了。
这个法子是舅舅发现的。但舅舅是个农民,没文化,自然没有知识产权的概念。于是,我就以我(陈东)的名义,致函世界卫生组织,报告了我的这一发现。这一次,我也学能了,我绕过了我的老同学皮肤科专家郑成,免得他小子再从中做什么手脚。
【小题1】用一句话概括小说的主要内容。(3分)
【小题2】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写有什么好处?(3分)
【小题3】“郑成面对记者的镜头侃侃而谈,那副小人得志的模样简直让人恶心。”你是怎样理解这句话的含义的?(2分)
【小题4】本文在写法上有很多突出的特点,除第一人称写法外,另外找出一点进行阐述。(3分)
【小题5】下列判断正确的一项是(   ) (3分)
A “我”致函世界卫生组织,报告了我的这一发现"我这样做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同时不让追名的人得到好处。
B小说的主人公写的是乡下的舅舅,实际是猛烈抨击了当下浮躁的社会里,世人普遍存在的急功近利的心态。
C小说对败坏的风俗造成人的异化深恶痛绝,在予以深刻揭露的同时,呼唤文明传统的回归,期盼精神家园的重塑。
D这篇小小说虽然没有曲折的情节,但却写出了人物复杂的内心世界和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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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2013届湖北省丹江口市八年级下学期期末考试语文试卷(解析版) 题型:现代文阅读

怪病 远山

我叫陈东,是我们本地一所大学的老师。

今年夏天,我得了一种奇怪的病,我的脚底起了一种水泡,黄色的水泡,也不痒,但是钻心地疼。最严重的时候,双脚都不敢着地。没办法,我只好买了一副双拐拄上。我到医院去找我的一位老同学,皮肤科专家郑成。郑成看了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最后,含糊其词地咕哝了一句,是癣吧。我马上说,这不是癣,癣痒,我这脚一点儿都不痒,就是疼,一个劲儿地疼。郑成说,先开点消炎粉、止痛膏试试吧,不行再来。谁知道,用了郑成开的药,情况更糟,疼不但没有止住,脚底反而溃烂起来。

我知道找郑成解决不了问题,就去看一位老中医。老中医满有把握地说,一水治百病。你这病,啥药也不用凃,你就到浴室去泡澡,一泡包你好。我就按老中医的法子,到浴室里去泡。但是,老中医的法子也不管用,我的脚底照样溃烂,疼得钻心。不仅如此。此后不久,街上渐渐地出现了一些和我一样拄双拐走路的人。不用问,我知道他们得的是和我一样的病,而且还都是我传染给他们的。因为,那天浴室里洗澡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对此,我只有深表遗憾。

过了几天,我的老同学——皮肤科专家郑成却打电话让我一定去他那里一趟。我一到,郑成就拉我到一架显微镜前。显微镜下,我看到了一群像孑孓一样的小虫子在动来动去的。郑成问我,看到了吗?我说,看到了。郑成说,你看到了什么?我说,我看到了一群像孑孓一样的小虫子在动来动去。郑成激动地说,哥们,那不是孑孓,那就是从你脚底的溃烂物中分离出来的病毒,我已经把这种病毒命名为“陈东病毒”。我一拳朝他胸前捅了过去,骂道,你小子,想让我遗臭万年吗?郑成嘿嘿地笑,说,你可别不知好歹呀,我想让你永垂不朽呢。世界上千千万万的人都在奋斗,图个啥?不就是想名垂青史么?连我们的老祖宗孔夫子都说,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呢,你要是真怕出名,就用我的名字命名好了。不过医学界有个约定俗成的规矩,病毒从谁的身上提取出来的,就用谁的名字命名。我要是连这点基本的医学良知都没有,还配当一个医生吗?我说,你既然高兴用我的名字命名,你就用好了,反正名字只是一个符号,也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我现在最关心的是,怎么治好这种病,怎么能尽快地解除我的痛苦。郑成耸耸肩膀,然后将双手一摊,说,哥们,对此,我就无能为力了。我说,那你还激动个屁。郑成开心地笑了,说,这你就不懂了吧,在医学上,能够发现一种病毒,就足以使一个人名垂不朽了。郑成又进一步说,发现问题,有时候比解决问题更为重要。

果不其然,不久,报纸上登出了郑成发现“陈东病毒”的消息,并且称,郑成的这一发现,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所确认。该消息还说,世界卫生组织已将郑成作为世界顶尖医学奖的候选人推荐上去。电视台的记者也不失时机地采访了郑成。郑成面对记者的镜头侃侃而谈,那副小人得志的模样简直让人恶心。

郑成出了名。但我们这个城市里像我一样拄着双拐走路的人却越来越多了。不久,我们这里就被宣布为疫区。

就在这时,我舅舅来了。舅舅也是听说我得了一种怪病才来看我的。舅舅进城,先要走几十里的山路,然后再坐几个小时的汽车,才能到达市里。舅舅到我家的时候,两只解放鞋上沾满了黄泥。一进门就问我得了什么病。我就把我的病情和我的痛苦讲给舅舅听。我一边说,嘴里一边咝咝地吸着凉气,以表达我的疼痛。舅舅听完,哈哈大笑,说,是这呀,好治。说罢,舅舅叫我给他一只碗,两块抹布,舅舅将他解放鞋上沾的黄泥巴刮到碗里和上水,调均匀了将黄泥抹在抹布上,弄得像两张大膏药,然后解下我脚上缠裹的绷带,用抹上黄泥的抹布将我的双脚严严实实地包了起来。我正要对舅舅的行为提出异议,我的两只脚底却感到了一股凉意。与此同时,钻心的疼痛渐渐消失,最后无影无踪。我一下子愣在了那里。这种情况的出现太突然了,我不敢相信我的脚已经不疼了。我仍然拄着双拐,用脚轻轻地在地上点了一下。结果,一点也不疼。我又用力地在地上踩了一下,还是不疼。我还是不敢相信,又使劲往地上跺了一下,还是一点也不疼。直到这时,我才“咚”的一下将双拐扔到了地上。与此同时,我的眼泪泉水般地流了出来。舅舅站在一旁,呵呵地笑,说,怎么样陈东,我不骗你吧?李强(舅舅的儿子)就是这样,上大学的时候,一到学校,脚底板就起泡,流黄水,疼得钻心。放假回到家里,一赤脚下田干活,准好。时间一久,我都有经验了。

这个法子是舅舅发现的。但舅舅是个农民,没文化,自然没有知识产权的概念。于是,我就以我(陈东)的名义,致函世界卫生组织,报告了我的这一发现。这一次,我也学能了,我绕过了我的老同学皮肤科专家郑成,免得他小子再从中做什么手脚。

1.用一句话概括小说的主要内容。(3分)

2.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写有什么好处?(3分)

3.“郑成面对记者的镜头侃侃而谈,那副小人得志的模样简直让人恶心。”你是怎样理解这句话的含义的?(2分)

4.本文在写法上有很多突出的特点,除第一人称写法外,另外找出一点进行阐述。(3分)

5.下列判断正确的一项是(   ) (3分)

A “我”致函世界卫生组织,报告了我的这一发现"我这样做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同时不让追名的人得到好处。

B小说的主人公写的是乡下的舅舅,实际是猛烈抨击了当下浮躁的社会里,世人普遍存在的急功近利的心态。

C小说对败坏的风俗造成人的异化深恶痛绝,在予以深刻揭露的同时,呼唤文明传统的回归,期盼精神家园的重塑。

D这篇小小说虽然没有曲折的情节,但却写出了人物复杂的内心世界和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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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2013届湖北省丹江口市八年级下学期期末考试语文试卷(解析版) 题型:现代文阅读

怪病 远山

我叫陈东,是我们本地一所大学的老师。

今年夏天,我得了一种奇怪的病,我的脚底起了一种水泡,黄色的水泡,也不痒,但是钻心地疼。最严重的时候,双脚都不敢着地。没办法,我只好买了一副双拐拄上。我到医院去找我的一位老同学,皮肤科专家郑成。郑成看了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最后,含糊其词地咕哝了一句,是癣吧。我马上说,这不是癣,癣痒,我这脚一点儿都不痒,就是疼,一个劲儿地疼。郑成说,先开点消炎粉、止痛膏试试吧,不行再来。谁知道,用了郑成开的药,情况更糟,疼不但没有止住,脚底反而溃烂起来。

我知道找郑成解决不了问题,就去看一位老中医。老中医满有把握地说,一水治百病。你这病,啥药也不用凃,你就到浴室去泡澡,一泡包你好。我就按老中医的法子,到浴室里去泡。但是,老中医的法子也不管用,我的脚底照样溃烂,疼得钻心。不仅如此。此后不久,街上渐渐地出现了一些和我一样拄双拐走路的人。不用问,我知道他们得的是和我一样的病,而且还都是我传染给他们的。因为,那天浴室里洗澡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对此,我只有深表遗憾。

过了几天,我的老同学——皮肤科专家郑成却打电话让我一定去他那里一趟。我一到,郑成就拉我到一架显微镜前。显微镜下,我看到了一群像孑孓一样的小虫子在动来动去的。郑成问我,看到了吗?我说,看到了。郑成说,你看到了什么?我说,我看到了一群像孑孓一样的小虫子在动来动去。郑成激动地说,哥们,那不是孑孓,那就是从你脚底的溃烂物中分离出来的病毒,我已经把这种病毒命名为“陈东病毒”。我一拳朝他胸前捅了过去,骂道,你小子,想让我遗臭万年吗?郑成嘿嘿地笑,说,你可别不知好歹呀,我想让你永垂不朽呢。世界上千千万万的人都在奋斗,图个啥?不就是想名垂青史么?连我们的老祖宗孔夫子都说,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呢,你要是真怕出名,就用我的名字命名好了。不过医学界有个约定俗成的规矩,病毒从谁的身上提取出来的,就用谁的名字命名。我要是连这点基本的医学良知都没有,还配当一个医生吗?我说,你既然高兴用我的名字命名,你就用好了,反正名字只是一个符号,也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我现在最关心的是,怎么治好这种病,怎么能尽快地解除我的痛苦。郑成耸耸肩膀,然后将双手一摊,说,哥们,对此,我就无能为力了。我说,那你还激动个屁。郑成开心地笑了,说,这你就不懂了吧,在医学上,能够发现一种病毒,就足以使一个人名垂不朽了。郑成又进一步说,发现问题,有时候比解决问题更为重要。

果不其然,不久,报纸上登出了郑成发现“陈东病毒”的消息,并且称,郑成的这一发现,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所确认。该消息还说,世界卫生组织已将郑成作为世界顶尖医学奖的候选人推荐上去。电视台的记者也不失时机地采访了郑成。郑成面对记者的镜头侃侃而谈,那副小人得志的模样简直让人恶心。

郑成出了名。但我们这个城市里像我一样拄着双拐走路的人却越来越多了。不久,我们这里就被宣布为疫区。

就在这时,我舅舅来了。舅舅也是听说我得了一种怪病才来看我的。舅舅进城,先要走几十里的山路,然后再坐几个小时的汽车,才能到达市里。舅舅到我家的时候,两只解放鞋上沾满了黄泥。一进门就问我得了什么病。我就把我的病情和我的痛苦讲给舅舅听。我一边说,嘴里一边咝咝地吸着凉气,以表达我的疼痛。舅舅听完,哈哈大笑,说,是这呀,好治。说罢,舅舅叫我给他一只碗,两块抹布,舅舅将他解放鞋上沾的黄泥巴刮到碗里和上水,调均匀了将黄泥抹在抹布上,弄得像两张大膏药,然后解下我脚上缠裹的绷带,用抹上黄泥的抹布将我的双脚严严实实地包了起来。我正要对舅舅的行为提出异议,我的两只脚底却感到了一股凉意。与此同时,钻心的疼痛渐渐消失,最后无影无踪。我一下子愣在了那里。这种情况的出现太突然了,我不敢相信我的脚已经不疼了。我仍然拄着双拐,用脚轻轻地在地上点了一下。结果,一点也不疼。我又用力地在地上踩了一下,还是不疼。我还是不敢相信,又使劲往地上跺了一下,还是一点也不疼。直到这时,我才“咚”的一下将双拐扔到了地上。与此同时,我的眼泪泉水般地流了出来。舅舅站在一旁,呵呵地笑,说,怎么样陈东,我不骗你吧?李强(舅舅的儿子)就是这样,上大学的时候,一到学校,脚底板就起泡,流黄水,疼得钻心。放假回到家里,一赤脚下田干活,准好。时间一久,我都有经验了。

这个法子是舅舅发现的。但舅舅是个农民,没文化,自然没有知识产权的概念。于是,我就以我(陈东)的名义,致函世界卫生组织,报告了我的这一发现。这一次,我也学能了,我绕过了我的老同学皮肤科专家郑成,免得他小子再从中做什么手脚。

1.用一句话概括小说的主要内容。(3分)

2.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写有什么好处?(3分)

3.“郑成面对记者的镜头侃侃而谈,那副小人得志的模样简直让人恶心。”你是怎样理解这句话的含义的?(2分)

4.本文在写法上有很多突出的特点,除第一人称写法外,另外找出一点进行阐述。(3分)

5.下列判断正确的一项是(   ) (3分)

A “我”致函世界卫生组织,报告了我的这一发现"我这样做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同时不让追名的人得到好处。

B小说的主人公写的是乡下的舅舅,实际是猛烈抨击了当下浮躁的社会里,世人普遍存在的急功近利的心态。

C小说对败坏的风俗造成人的异化深恶痛绝,在予以深刻揭露的同时,呼唤文明传统的回归,期盼精神家园的重塑。

D这篇小小说虽然没有曲折的情节,但却写出了人物复杂的内心世界和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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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不详 题型:阅读理解与欣赏

怪病 远山
我叫陈东,是我们本地一所大学的老师。
今年夏天,我得了一种奇怪的病,我的脚底起了一种水泡,黄色的水泡,也不痒,但是钻心地疼。最严重的时候,双脚都不敢着地。没办法,我只好买了一副双拐拄上。我到医院去找我的一位老同学,皮肤科专家郑成。郑成看了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最后,含糊其词地咕哝了一句,是癣吧。我马上说,这不是癣,癣痒,我这脚一点儿都不痒,就是疼,一个劲儿地疼。郑成说,先开点消炎粉、止痛膏试试吧,不行再来。谁知道,用了郑成开的药,情况更糟,疼不但没有止住,脚底反而溃烂起来。
我知道找郑成解决不了问题,就去看一位老中医。老中医满有把握地说,一水治百病。你这病,啥药也不用凃,你就到浴室去泡澡,一泡包你好。我就按老中医的法子,到浴室里去泡。但是,老中医的法子也不管用,我的脚底照样溃烂,疼得钻心。不仅如此。此后不久,街上渐渐地出现了一些和我一样拄双拐走路的人。不用问,我知道他们得的是和我一样的病,而且还都是我传染给他们的。因为,那天浴室里洗澡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对此,我只有深表遗憾。
过了几天,我的老同学——皮肤科专家郑成却打电话让我一定去他那里一趟。我一到,郑成就拉我到一架显微镜前。显微镜下,我看到了一群像孑孓一样的小虫子在动来动去的。郑成问我,看到了吗?我说,看到了。郑成说,你看到了什么?我说,我看到了一群像孑孓一样的小虫子在动来动去。郑成激动地说,哥们,那不是孑孓,那就是从你脚底的溃烂物中分离出来的病毒,我已经把这种病毒命名为“陈东病毒”。我一拳朝他胸前捅了过去,骂道,你小子,想让我遗臭万年吗?郑成嘿嘿地笑,说,你可别不知好歹呀,我想让你永垂不朽呢。世界上千千万万的人都在奋斗,图个啥?不就是想名垂青史么?连我们的老祖宗孔夫子都说,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呢,你要是真怕出名,就用我的名字命名好了。不过医学界有个约定俗成的规矩,病毒从谁的身上提取出来的,就用谁的名字命名。我要是连这点基本的医学良知都没有,还配当一个医生吗?我说,你既然高兴用我的名字命名,你就用好了,反正名字只是一个符号,也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我现在最关心的是,怎么治好这种病,怎么能尽快地解除我的痛苦。郑成耸耸肩膀,然后将双手一摊,说,哥们,对此,我就无能为力了。我说,那你还激动个屁。郑成开心地笑了,说,这你就不懂了吧,在医学上,能够发现一种病毒,就足以使一个人名垂不朽了。郑成又进一步说,发现问题,有时候比解决问题更为重要。
果不其然,不久,报纸上登出了郑成发现“陈东病毒”的消息,并且称,郑成的这一发现,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所确认。该消息还说,世界卫生组织已将郑成作为世界顶尖医学奖的候选人推荐上去。电视台的记者也不失时机地采访了郑成。郑成面对记者的镜头侃侃而谈,那副小人得志的模样简直让人恶心。
郑成出了名。但我们这个城市里像我一样拄着双拐走路的人却越来越多了。不久,我们这里就被宣布为疫区。
就在这时,我舅舅来了。舅舅也是听说我得了一种怪病才来看我的。舅舅进城,先要走几十里的山路,然后再坐几个小时的汽车,才能到达市里。舅舅到我家的时候,两只解放鞋上沾满了黄泥。一进门就问我得了什么病。我就把我的病情和我的痛苦讲给舅舅听。我一边说,嘴里一边咝咝地吸着凉气,以表达我的疼痛。舅舅听完,哈哈大笑,说,是这呀,好治。说罢,舅舅叫我给他一只碗,两块抹布,舅舅将他解放鞋上沾的黄泥巴刮到碗里和上水,调均匀了将黄泥抹在抹布上,弄得像两张大膏药,然后解下我脚上缠裹的绷带,用抹上黄泥的抹布将我的双脚严严实实地包了起来。我正要对舅舅的行为提出异议,我的两只脚底却感到了一股凉意。与此同时,钻心的疼痛渐渐消失,最后无影无踪。我一下子愣在了那里。这种情况的出现太突然了,我不敢相信我的脚已经不疼了。我仍然拄着双拐,用脚轻轻地在地上点了一下。结果,一点也不疼。我又用力地在地上踩了一下,还是不疼。我还是不敢相信,又使劲往地上跺了一下,还是一点也不疼。直到这时,我才“咚”的一下将双拐扔到了地上。与此同时,我的眼泪泉水般地流了出来。舅舅站在一旁,呵呵地笑,说,怎么样陈东,我不骗你吧?李强(舅舅的儿子)就是这样,上大学的时候,一到学校,脚底板就起泡,流黄水,疼得钻心。放假回到家里,一赤脚下田干活,准好。时间一久,我都有经验了。
这个法子是舅舅发现的。但舅舅是个农民,没文化,自然没有知识产权的概念。于是,我就以我(陈东)的名义,致函世界卫生组织,报告了我的这一发现。这一次,我也学能了,我绕过了我的老同学皮肤科专家郑成,免得他小子再从中做什么手脚。
小题1:用一句话概括小说的主要内容。(3分)
小题2: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写有什么好处?(3分)
小题3:“郑成面对记者的镜头侃侃而谈,那副小人得志的模样简直让人恶心。”你是怎样理解这句话的含义的?(2分)
小题4:本文在写法上有很多突出的特点,除第一人称写法外,另外找出一点进行阐述。(3分)
小题5:下列判断正确的一项是(   ) (3分)
A “我”致函世界卫生组织,报告了我的这一发现"我这样做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同时不让追名的人得到好处。
B小说的主人公写的是乡下的舅舅,实际是猛烈抨击了当下浮躁的社会里,世人普遍存在的急功近利的心态。
C小说对败坏的风俗造成人的异化深恶痛绝,在予以深刻揭露的同时,呼唤文明传统的回归,期盼精神家园的重塑。
D这篇小小说虽然没有曲折的情节,但却写出了人物复杂的内心世界和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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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 题型:现代文阅读

匠人与大师(梁 衡) (10分)
①在社会上常听到叫某人为“大师”,有时是尊敬,有时是吹捧。又常不满于某件作品,说有“匠气”。匠人与大师到底有何区别?
②匠人在重复,大师在创造。一个匠人,比如木匠,他总在重复做着一种式样的家具,高下之分只在他的熟练程度和技术精度。比如一般木匠每天做一把椅子,好木匠一天做三把、五把,再加上刨面更光,合缝更严等等。但就算一天做到100把也还是一个木匠。大师则绝不重复,他设计了一种家具,下一个肯定又是一个新样子。判断他的高下是有没有突破和创新。匠人总在想怎么把手里的玩艺儿做得更多、更快、更绝;大师则早就不稀罕这玩意,而在不断构思新东西。
③匠人在实践层面,大师在理论层面。匠人从事具体操作水平的上限是经验丰富,但还没从经验上升到理论。虽然这些经验体现和验证了规律,但还不是规律本身。大师则站在理论的层面上,靠规律运作。面对一片瓜地,匠人忙着一个一个去摘瓜,大师只提起一根瓜藤;面对一大堆数字,匠人满头大汗,一道接一道地去算,大师只需轻轻给出一个公式。匠人常自持一技,自炫于一艺,偶有一得,守之为本;大师视鲜花掌声为过眼烟云,进取不竭,心犹难宁。
④匠人较单一,大师善综合。我们常说一技之长,一招鲜,吃遍天,这是指匠人,大师则不靠这,他纵横捭阖,运筹帷幄,触类旁通,举一反三。因为凡创新、创造,都是在引进、吸收、对比、杂交、重构等大综合之后才出现的。当匠人靠一技之长,享一得之利,拿人一把,压人一筹时,大师则把这一技收来只作恒河一沙,再佐以砖、瓦、土、石、泥,起一座高楼。牛顿、爱因斯坦成为物理大师并不只因物理,还有更重要的数学、哲学等。而成为一个社会科学方面的大师要求就更高,马克思、恩格斯是一部他们那个时代的百科全书,毛泽东则是当时中国政治、军事、文学的宝典。
⑤这就是大师与匠人的区别。研究这个区别毫无贬损匠人之意,大师是辉煌的里程碑,匠人是可贵的铺路石。世界是五光十色的,需要大师也需要匠人,正如需要将军也需要士兵。但是我们必须承认这个世界需要人们有一个较高的追求目标。拿破仑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将军总是在优秀的士兵中成长起来的。当他不满足于打枪、投弹的重复而由单一到综合,由经验到理性,有了战役、战略的水平时他就成了将军。鲁班最初是一名普通木匠,当他在技术层面已经纯熟,不满足于斧锯的重复,而进军建筑设计、构造原理时,就成了建筑大师。虽然从匠人而成为大师的总是少数,但这种进取精神是人类进步、社会发展的动力。古语说,法乎其上,得乎其中;法乎其中,得乎其下。要是人人都法乎其下呢?这个社会就不堪设想。
⑥我们可能在实际业绩上达不到大师水平,但至少在思想方法上要循大师的思路,比如力求创新,不要重复,不要窃喜于小巧小技,沾沾自喜。对事物要有识别、有目标、有追求。力虽不逮,心向往之。在个人有了这样一种心理,就会有所上进;在民族有了这样一个素质,就会生机勃勃;在社会有了这样一个氛围,就是一个创新的社会。
【小题1】对文章各部分内容及相互关系概括有误的一项是(     )(3分)

A.第①段提出“匠人与大师有何区别”这一话题,引出下文。&nbs,
B.第②到第④段阐述匠人和大师三个方面的区别,三段之间是层层递进的关系。&nbs,
C.第⑤段指出追求成为大师的进取精神是人类进步、社会发展的动力,紧承上文深入论述。&nbs,
D.第⑥段表明在思想方法上循大师思路对个人、民族和社会都有帮助,收束全文。&nbs,
【小题2】下列对第⑤段画线句子分析有误的一项是(     )(3分)
A.画线句是证明“世界是五光十色的,需要大师也需要匠人”这个观点的。&nbs,
B.画线句引用“古语”证明观点,使得说理有出处、有根据,更具说服力。&nbs,
C.本段引用了画线句“古语”和拿破仑的名言说理,可知本段主要运用了道理论证的方法。&nbs,
D.“法乎其上,得乎其中”一句既有对第⑤段论证的总结,又与第六段的论证相互勾连。&nbs,
【小题3】简要分析第④段的论证过程。(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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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 题型:阅读理解

阅读下选段,完成1-7题。(18分)

⑴山涧上空,和那道彩虹平行,又架起了一座桥,那是一座用死亡做桥墩架设起来的桥。没有拥挤,没有争夺,秩序井然,快速飞渡。我十分注意盯着那群注定要送死的老斑羚。心想.或许有个别滑头的老斑羚会从注定死亡的那拨偷偷溜到新生的那拨去,但让我震惊的是,从头至尾没有一只老班羚调换位置。

    ⑵它们甘情愿用生命为下一代开辟一条生存的道路。

    ⑶绝大部分老班羚都用高超的跳跃技艺,帮助年轻斑羚平安地飞渡到对岸的山峰。只有一头衰老的母斑羚,在和一只小斑羚空中衔接时.大概力不从心,没能让小斑羚踩上自己的背,一老一小一起坠进深渊。

    ⑷我没想到,在面临种群灭绝的关键时刻,斑羚群竟然能想出牺牲一半挽救另一半的办法来赢得种群的生在机会。我更没想到,老斑羚们会那么从容地走向死亡。

    ⑸我看得目瞪口呆.所有的猎人都看得目瞪口呆.连狗也惊讶地张大嘴,伸出了长长的舌头。

⑹最后伤心崖上只剩下那只成功地指挥了这群斑羚集体飞渡的镰刀头羊。这群斑羚不是偶数,恰恰是奇教。镰刀头羊孤零零地站在山峰上,既没有年轻的斑羚需要它做空中垫脚石飞到对岸去,也没有谁来帮它飞渡。只见它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那道绚丽的彩虹。弯弯的彩虹一头连着伤心崖,一头连着对岸的山峰,像一座美丽的桥。

⑺它走了上去.消失在一片灿烂中。

1、段(1)作者描写了自己的心理活动,其用意是什么? (2分)                                                                         

2.段(3)中加点的“只有”一词有何表达作用?  (2分)                                                                          

3.段(4)中两个“我没想到”“我更没想到”连用好吗?为什么?(4分)

4.请从选文中找出一句最能体现的“斑羚”精神的话:____________________(2分)

5.选问中两处描写了彩虹,请把有关的描写用“~~~”划出来并谈谈各自描写彩虹的作用。(4分)

①                                                                  

②                                                                          

6.设想一下,假如你是当时的狩猎者之一,看到斑羚飞渡的壮举,你会怎么想怎么做呢?(2分)

7.品读选文后,再阅读下面两段资料,你有什么发现呢?请找出选文与资料的不同内容。(2分)

⑴藏羚羊为我国特有的珍贵濒危动物,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主要栖息在西藏等高原地带。喜群居生活,性怯懦机警,常出没在人迹罕至的地方。(《中学生知识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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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近几年来,武警官兵为保护可可西里生态环境打响了艰苦的保护战……如今,在可可西里的青藏公路沿线,藏羚羊、藏野驴、野牦牛成群结队,不时向过路车辆鸣叫相迎,挥蹄致意。(《中国国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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