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客房部原有人数占总员工人数的$\frac{1}{2}$,调走14人后,变为总人数的$\frac{2}{2+3}$,根据分数除法的意义,用14人除以前、后两个分率之差就是总人数,总人数的$\frac{1}{2}$减去14人就是在客房部的员工数.
解答 解:14÷($\frac{1}{2}$-$\frac{2}{2+3}$)×$\frac{1}{2}$-14
=14÷($\frac{1}{2}$-$\frac{2}{5}$)×$\frac{1}{2}$-14
=14÷$\frac{1}{10}$×$\frac{1}{2}$-14
=70-14
=56(人)
答:现在客房部的员工数是56人.
点评 解答此的关键是把比转化成分数,根据分数除法的意义,求出客房部和餐厅部员工总人数,进而求出客房部调走14人后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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