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车分别从A,B两地同时出发相向而行,6小时后相遇在C地,如果甲车的速度不变,乙车每小时多行5千米,且两车还从A,B两地同时出发相向而行,则相遇的地点距离C地12千米;如果乙车的速度不变,甲车每小时多行5千米,且两车还从A,B两地同时出发相向而行,则相遇地点距离C地16千米.甲车原来每小时行多少千米?
解:由于假设的两车速度和相等,那么相遇时间就相同,
相遇时间是(12+16)÷5=5.6(小时);
甲车原来每小时行12÷(6-5.6)=30(千米).
答:甲车原来每小时行30千米.
分析:比较第二次和第三次的相遇情况,距离都是全程,而速度和都是:甲+乙+5,说明自出发至相遇的时间都是一样的.对于甲车(或乙车),第二,第三两次相遇需要的时间一样,但走的路程却增加了16+12=28公里,是因为速度每小时增加了5公里,所以28÷5=5.6小时 为相遇需要的时间.对于甲车,再比较第一次和第二次相遇,速度没变,行走6小时在C点相遇,行走5.6小时,则少走了12千米,即甲0.4小时走12千米,甲的速度是12÷0.4=30千米/小时.
点评:完成本题要认真分析题意,明确第二三次相遇的速度和相同,相遇时间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