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把分数化成保留一定位数的小数,再根据小数的大小比较方法进行比较,谁用的时间少,他打字的速度就快.
解答 解:$\frac{4}{5}$小时=0.8小时,$\frac{2}{3}$≈0.67小时,
因此,0.6小时<0.67小时<0.8小时,
答:乙打字员打字速度快.因为乙打字员用的时间最少,因此他打字的速度最快.
点评 分数与小数的大小比较通常都化成保留一定位数的小数再进行比较,这样可以省去通分的麻烦.此题也可把总字数看作单位“1”,用1分别除以甲、乙、丙打字员用的时间就是甲、乙、丙的速度,然后再比较.
科目:小学数学 来源: 题型:解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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