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由第二次取出24千克,第二次取出的与剩下的油重量之比为4:3得出第二次取出前油的质量为24÷4×(4+3)=42(千克),进一步求得第一次取出后剩下的油的质量为42-6=36(千克),也就是全桶油的(1-$\frac{2}{5}$),进一步利用分数除法的意义列式解答即可.
解答 解:[24÷4×(4+3)-6]÷(1-$\frac{2}{5}$)
=[42-6]÷(1-$\frac{2}{5}$)
=36×$\frac{5}{3}$
=60(千克)
答:原来全桶油重60千克.
点评 理解题意,从最后的条件入手,利用数量关系,倒推列式得出答案即可.
科目:小学数学 来源: 题型:解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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