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1)根据比例的基本性质,两内项之积等于两外项之积,把原式改写成21x=12×14,然后等式的两边同时除以21即可;
(2)根据比例的基本性质,两内项之积等于两外项之积,把原式改写成
x×1.4=
×7,等式的两边同时除以1.4,然后等式的两边同时除以
即可;
(3)根据比例的基本性质,两内项之积等于两外项之积,把原式改写成5%x=0.6×
,然后等式的两边同时除以5%即可;
(4)根据比例的基本性质,两内项之积等于两外项之积,把原式改写成9x=2.7×10,然后等式的两边同时除以9即可;
(5)根据比例的基本性质,两内项之积等于两外项之积,把原式改写成0.16x=
×
,然后等式的两边同时除以0.16即可;
(6)根据比例的基本性质,两内项之积等于两外项之积,把原式改写成
x=
×0.1,然后等式的两边同时除以
即可;
(7)根据比例的基本性质,两内项之积等于两外项之积,把原式改写成6
x=32.5×
,然后等式的两边同时除以6
即可;
(8)根据比例的基本性质,两内项之积等于两外项之积,把原式改写成25x=1×2.5,然后等式的两边同时除以25即可;
(9)根据比例的基本性质,两内项之积等于两外项之积,把原式改写成3x=8×
,然后等式的两边同时除以3即可;
(10)根据比例的基本性质,两内项之积等于两外项之积,把原式改写成1.8x=5.4×10,然后等式的两边同时除以1.8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