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1)把总重量看成单位“1”,平均分成了4份,每份就占它的$\frac{1}{4}$;用总重量除以平均分的份数4份,就是每份的重量.
(2)把从家到学校的路程看作单位“1”,根据速度=路程÷时间,则小明的速度为:1÷$\frac{1}{4}$,小红的速度为:1÷$\frac{1}{6}$,然后求出小明和小红速度的比,再根据比的基本性质化简比即可.
解答 解:(1)1÷4=$\frac{1}{4}$,
$\frac{2}{5}$÷4=$\frac{1}{10}$(千克),
答:每份是这袋糖的$\frac{1}{4}$,每份糖重$\frac{1}{10}$千克.
(2)(1÷$\frac{1}{4}$):(1÷$\frac{1}{6}$)
=4:6
=2:3
答:小明与小红速度的最简整数比是2:3.
故答案为:$\frac{1}{4}$,$\frac{1}{10}$,2:3.
点评 (1)此题注意每份的重量与每份是总重的几分之几的区别:前者是一个具体的数量,用除法的意义求解;后者是一个分率,根据分数的意义求解;
(2)本题主要利用速度=路程÷时间,把从家到学校的路程看作单位“1”,求出两人的速度再求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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