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种食品共100千克,总值若干元.现在甲降价20%,乙提价20%,两种食品每千克价格均为9.6元,总值比原来减少140元,甲种食品有多少千克?乙种食品有多少千克?
解:原来甲每千克价:
9.6÷(1-20%),
=9.6÷0.8,
=12(元);
原来乙每千克价:
9.6÷(1+20%),
=9.6÷1.2,
=8(元);
现在总值:9.6×100=960(元),
原来总值:960+140=1100(元)
甲种食品重:
(1100-8×100)÷(12-8),
=300÷4,
=75(千克);
乙种食品重:100-75=25(千克).
答:甲种食品有75千克,乙种食品有25千克.
分析:先把甲的原价看成单位“1”,现价是原价的(1-20%),它对应的数量是9.6元,由此用除法求出甲食品的原价,同理求出乙食品的原价;再根据现在的单价求出现在的总价值,进而求出原来的总价值;假定这些商品都是乙商品,求出此时的总价值,少的这部分的价值除以乙比甲少的单价就是甲的重量,进而求出乙的重量.
点评:解决本题先找出两个单位“1”,求出甲乙商品原来的单价,再假设都是其中的一种商品,找出与总价值的差,进而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