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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行走的速度相当于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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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两人分别从A、B两地同时出发,如果相向而行1小时相遇,那么同向而行(乙在前甲在后),
5
5
小时甲追上乙.
分析:由“甲行走的速度相当于乙的
3
2
倍”可把甲的速度看作3份,则乙的速度为2份,由“如果相向而行1小时相遇”,可求得路程为:(3+2)×1=5(份);再由“同向而行”,根据关系式:路程÷速度差=追及时间,即可解决问题.
解答:解:(3+2)×1=5(份)
5÷(3-2)=5(小时)
答:5小时甲追上乙.
故答案为:5.
点评:此题考查了“相向而行”与“同向而行”的概念,同向而行时,要求追及时间,运用关系式:路程差÷速度差=追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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