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用练字的个数除以所用的时间(分钟),就是平均每分钟写字的个数.
解答 解:(80+54)÷(5+3)
=134÷8
=16.75(个)
故答案为:×.
点评 本题是考查平均数的意义及求法,属于基础知识,要掌握.
科目:小学数学 来源: 题型:解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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