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 来源:2012届江苏省初三第四次阶段考试化学试卷 题型:探究题
(7分)小明同学用排水法收集了一大瓶沼气池中气体(图1中的A),为了弄清它的成分,进行了有关实验。请你与他一起完成以下探究活动:
【对气体猜想】猜想I:全部是CH4; 猜想Ⅱ:全部是CO;
猜想Ⅲ:是CO和CO2的混合气体; 猜想Ⅳ:是CH4和CO2的混合气体。
【实验和推断】将A中的气体依次通入B、C中,在D处点燃。
(1)要将A中的气体通入后面的装置中,应选图2中的 (填序号)“注水装置”。
(2)若B中石灰水变浑浊,则说明A中的气体中含有 气体。
(3)装置C作用是 。
(4)若D处倒扣的是涂有澄清石灰水的烧杯,出现浑浊,且B中无明显现象,则“猜想
”可能成立;若D处倒扣的是干冷的大烧杯,杯壁有水雾出现,有同学认为
“猜想I、Ⅳ”可能成立,另有同学认为此现象不能证明收集到的气体中一定含有CH4,理由是 ;要排除这种干扰可采取的改进措施是 。
(5)采取(4)中的排除干扰措施后:若D处分别倒扣干冷的烧杯和涂石灰水的烧杯,分别出现水雾和浑浊,且B中也出现浑浊,则证明“猜想 ”成立。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2届江苏省初三第四次阶段考试化学试卷 题型:探究题
(13分)已知某纯碱样品中含有少量氯化钠,为测定样品中纯碱的质量分数,甲、乙两组分别采用不同方法。
Ⅰ、甲组用下图装置通过测定气体质量再计算出纯碱的质量分数。
其主要步骤如下:
①按图组装仪器并检查气密性;
②称取m克试样放入锥形瓶中加适量蒸馏水使之完全溶解;
③称量装置D中装有碱石灰的U形管质量是a1克;
④从分液漏斗中慢慢滴加20%的稀硫酸
⑤从导管a中缓缓鼓入空气;
⑥再次称量装置D中装有碱石灰的U形管质量;
⑦重复⑤和⑥的操作,直到装置D中U形管质量基本不变,测得质量为a2克。
试回答相关问题:
⑴A装置中最好装______溶液,作用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⑵装置C中浓硫酸的作用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步骤④中,从分液漏斗中慢慢滴加20%的稀硫酸直至观察到_______为止,写出该反应的化学方程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若没有步骤⑤会使测定结果_______(偏大或偏小);
(5)E装置中碱石灰的作用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装置B中分液漏斗内的稀硫酸不能换成浓盐酸的理由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Ⅱ、乙组用生成沉淀的方法来测定纯碱(Na2CO3)的质量分数,称取12.5克样品加入107.2克的氯化钡溶液恰好完全反应过滤得到的沉淀干燥后为19.7克和一定量滤液(设没有损失),试计算①样品中纯碱的质量分数;②滤液中溶质的质量分数。(写过程5分)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2届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化学试卷 题型:选择题
下列净化水的常用方法中属于化学变化的是
A.自然沉降 B.活性炭吸附 C.过滤 D.消毒剂消毒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2届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化学试卷 题型:选择题
凯氏定氮法中用硼酸(H3BO3)等试剂进行蛋白质含氮量测定,硼酸中硼元素的化合价是
A.+1 B.+2 C.+3 D.+6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2届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化学试卷 题型:选择题
2010年2月19日德国重粒子研究中心宣布第112号元素的符号为Cn,它的中文名称为鎶。已知Cn的相对原子质量为277,其质子数是112,则这种原子的核外电子数为
A. 112 B. 165 C. 277 D. 389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2届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化学试卷 题型:选择题
人体中缺乏某些元素会影响身体健康,甚至引起疾病。例如导致骨骼疏松、畸形所缺的元素是
A.锌 B.碘 C.钙 D.铁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2届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化学试卷 题型:选择题
小明在纸叠的小船中加入适量的水,用酒精灯直接加热,纸船安然无恙。纸船没有燃烧,原因是
A.纸船不是可燃物 B.纸船没有与氧气接触.
C.温度没有达到纸船的着火点 D.水能灭火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2届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化学试卷 题型:选择题
下列固体溶于水后,溶液温度升高的是
①氢氧化钠 ②氯化钠 ③硝酸铵 ④生石灰
A.①②③ B.①②③④ C.②③ D.①④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